自动贴胶带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21220发布日期:2018-07-25 00:45阅读:33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贴胶设备技术领域,涉及一种自动贴胶带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流水线的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加工效率也越来越高,并且由于少了人工加工,其产品的良品率也越来越高,在SMT即表面组装领域中,料带往往采用手工粘贴的方式,并且料带上的元件的间距是固定的,接驳后也需要保证接驳处的元件的间距与其他元件的间距相同,而由于没有针对料带设计的接驳用产品,不仅接驳工序麻烦,而且在接驳过程中出现接接驳后,接驳处两段料带没有对齐而造成料带出现偏斜,无法使用,以及由于元件间距控制不好造成使用该料带的设备无法识别或使用或是接驳处附件的元件无法使用,影响流水线加工效率。

因此,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要研究的内容。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生产效率高且对位精准的自动贴胶带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自动贴胶带装置;包括输送工作台、胶带圈支架及贴合机构;所述胶带圈支架和所述贴合机构依次相距设置在所述输送工作台上;还包括胶带限位架,所述胶带限位架设置在所述贴合机构的前侧;所述贴合机构包括贴胶辊轮及下压气缸;还包括定位载板;所述贴胶辊轮与输送工作台之间设有供定位载板通过的间隙;所述下压气缸的作用端作用于所述贴胶辊轮,并驱动所述贴胶辊轮沿竖直方向下压。

上述技术方案中,相关内容解释如下:

1、上述方案中,所述胶带圈支架沿周向上间隔设有至少三个的凸棱。

2、上述方案中,所述输送工作台台面上沿宽度方向的两侧上对应所述定位载板设有限位销钉;所述限位销钉设置在所述胶带圈支架和所述贴合机构之间的输送工作台台面上。

3、上述方案中,所述定位载板上设有待贴胶的钢板;所述胶带圈支架上套设复数个胶带圈,这复数个所述胶带圈与所述待贴胶的钢板位置相对应。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优点是:

本实用新型采用定位载片限定待贴胶钢板的位置,并与胶带圈的位置对应,保证了胶带与钢板上待贴合位置的贴合一致性,并通过贴胶辊轮向前拉动定位载板,实现自动进板贴合,贴合精度和贴合效率均大大提高。

由于在输送工作台的两侧设置限位销钉,从而限定了定位载板在输送工作台上的移动位置,不论是人工进行料带贴合,还是通过贴胶辊轮向前拉动定位载板,都能准确的贴合胶带位置,顺利完成胶带与待贴胶钢板之间的贴合,贴合精度和贴合质量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图1。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如图1所示,一种自动贴胶带装置;包括输送工作台1、胶带圈支架2及贴合机构;所述胶带圈支架2和所述贴合机构依次相距设置在所述输送工作台1上;还包括胶带限位架3,所述胶带限位架3设置在所述贴合机构的前侧;所述贴合机构包括贴胶辊轮4及下压气缸5;还包括定位载板6;所述贴胶辊轮5与输送工作台1之间设有供定位载板6通过的间隙;所述下压气缸5的作用端作用于所述贴胶辊轮4,并驱动所述贴胶辊轮4沿竖直方向下压。

所述胶带圈支架2沿周向上间隔设有至少三个的凸棱21。

所述输送工作台1台面上沿宽度方向的两侧上对应所述定位载板6设有限位销钉7;所述限位销钉7设置在所述胶带圈支架2和所述贴合机构之间的输送工作台1台面上。

所述定位载板6上设有待贴胶的钢板(图中未示出);所述胶带圈支架2上套设复数个胶带圈8,这复数个所述胶带圈8与所述待贴胶的钢板位置相对应。

本实用新型采用定位载片限定待贴胶钢板的位置,并与胶带圈的位置对应,保证了胶带与钢板上待贴合位置的贴合一致性,并通过贴胶辊轮向前拉动定位载板,实现自动进板贴合,贴合精度和贴合效率均大大提高。

由于在输送工作台的两侧设置限位销钉,从而限定了定位载板在输送工作台上的移动位置,不论是人工进行料带贴合,还是通过贴胶辊轮向前拉动定位载板,都能准确的贴合胶带位置,顺利完成胶带与待贴胶钢板之间的贴合,贴合精度和贴合质量高。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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