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风冷和液冷的多合一控制器外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14073发布日期:2019-01-15 22:36阅读:457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风冷和液冷的多合一控制器外壳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控制器的散热装置,特别是一种可风冷和液冷的多合一控制器外壳。



背景技术:

多合一控制器是新能源汽车上的重要部件,为保证多合一控制器的正常运行,需要保证其外壳散热效果良好,除此之外,随着新能源汽车对续航里程的要求提高,节能也是散热系统一个重要指标。常规的多合一控制器如采用自然冷却方式,车辆不同工况条件下对冷却需求不同,通常采用较大面积的散热齿,会造成控制器外壳重量增加,且效果不稳定差,如采用持续的强制冷却方式,必然会增加电能的损耗,降低了车辆的续航里程。

现有技术针对多合一控制器的散热冷却方式包括液冷技术、强制风冷技术、自然冷却、热管散热及微通道散热等。随着现在大功率新能源汽车等重型车辆广泛应用,一般情况下多合一控制器散热只选择一种冷却方式,而不同车辆配置控制器模块不同、散热量不同,不同工况条件下对冷却需求不同,单一的散热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使用要求。

因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可风冷和液冷的多合一控制器外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根据使用情况、功率大小改变散热方式的可风冷和液冷的多合一控制器外壳,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风冷和液冷的多合一控制器外壳,其特征在于:包括端盖、壳体和螺栓,所述壳体顶部开口,所述壳体的顶部和端盖通过螺栓连接;在所述壳体的底部外表面上分别设置有风冷结构和液冷结构,所述风冷结构包括横向等间距设置的多条风冷散热片,所述风冷散热片垂直竖立于壳体底部外表面,所述风冷散热片互相平行;所述液冷结构包括液冷腔、液冷腔盖板、隔板和固定螺栓,所述液冷腔边缘设置有若干固定孔,所述液冷腔和液冷腔盖板通过固定螺栓连接;在所述液冷腔的横向中心线处设置有隔板,所述隔板将液冷腔分隔成U型冷却液通道,在所述液冷腔的同一端沿液冷板腔的中心线对称设置有进液口和出液口,冷却液从进液口进入并流过U型冷却液通道,再从出液口流出;在所述U型冷却液通道中错开间隔设置有若干扰流柱。

进一步地,所述壳体的顶部和和端盖在螺栓连接处通过密封圈进行密封。

进一步地,所述液冷腔和液冷腔盖板在固定螺栓连接处通过密封圈进行密封。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1)轻量化:风冷散热片面积相对小,可降低壳体重量。(2)使用灵活:集风冷散热、液冷散热于一体,可实现两种散热方式的结合,可满足不同用户使用需求,适用的控制器功率范围很宽,对于液冷结构,冷却通道中的扰流柱可使冷却液在流动过程中形成搅动紊流,利用紊流换热机理,提高流体的紊流效果,避免了冷却不均匀的问题,可以起到很好的冷却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可风冷和液冷的多合一控制器外壳端盖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可风冷和液冷的多合一控制器外壳液冷腔端盖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可风冷和液冷的多合一控制器外壳底部外表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可风冷和液冷的多合一控制器外壳底部外表面的俯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冷却原理图;

图中各标号:1—端盖,2—液冷腔盖板,3—壳体,4—液冷腔,5—扰流柱,6—隔板,7—U型冷却液通道,8—风冷散热片,9—固定孔,10—进液口,11—出液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阐述。

如图1至图4所示的一种多合一辅助控制器的水冷板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端盖1、壳体3和螺栓,所述壳体3顶部开口,所述壳体3的顶部和端盖1通过螺栓连接;在所述壳体3的底部外表面上分别设置有风冷结构和液冷结构,所述风冷结构包括横向等间距设置的多条风冷散热片8,所述风冷散热片8垂直竖立于壳体3底部外表面,所述风冷散热片8互相平行;所述液冷结构包括液冷腔4、液冷腔盖板2、隔板6和固定螺栓,所述液冷腔4边缘设置有若干固定孔9,所述液冷腔4和液冷腔盖板2通过固定螺栓连接;在所述液冷腔4的横向中心线处设置有隔板6,所述隔板6将液冷腔4分隔成U型冷却液通道7,在所述液冷腔4的同一端沿液冷板腔4的中心线对称设置有进液口10和出液口11,冷却液从进液口10进入并流过U型冷却液通道7,再从出液口11流出;在所述U型冷却液通道7中错开间隔设置有若干扰流柱5。

进一步地,所述壳体的顶部和和端盖在螺栓连接处通过密封圈进行密封。

进一步地,所述液冷腔和液冷腔盖板在固定螺栓连接处通过密封圈进行密封。

以上实施例的先后顺序仅为便于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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