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05642发布日期:2019-09-06 19:34阅读:274来源:国知局
电磁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用电器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电磁灶。



背景技术:

电磁灶由于不采用明火对食物加热,可保证相对清洁的烹饪环境以及较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但市面上的电磁灶的加热面板通常为平面板,即只能对平底锅具进行加热,因此会存在一定的使用局限。此外,由于加热面板仅与锅具的底壁接触,其加热效率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或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磁灶,能够满足用户的多种使用需求,使用局限性低,并能够有效提高加热效率,从而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磁灶,包括面板,所述面板上设有呈向下凹槽状的多个加热区,所述加热区的凹槽形状适配于相应的加热容器,至少两个所述加热区的凹槽形状互不相同。

优选地,所述加热区包括平底凹槽加热区,所述平底凹槽加热区的凹槽底壁为平整底壁且凹槽侧壁为竖向侧壁。

优选地,所述平底凹槽加热区呈圆柱状,所述平底凹槽加热区的凹槽底壁与凹槽侧壁之间通过圆弧壁平滑过渡连接。

优选地,所述平底凹槽加热区的凹槽深度为2cm~8cm。

优选地,所述加热区包括弧面凹槽加热区,所述弧面凹槽加热区的凹槽壁形成为圆弧壁。

优选地,在所述弧面凹槽加热区的中心横截面上,所述弧面凹槽加热区的凹槽壁所对应的圆心角大小为60°~120°。

优选地,所述加热区的顶端与所述面板的板面在竖直方向上相互平齐。

优选地,呈向下凹槽状的各个所述加热区的槽口面积均小于所述面板的平面面积的1/2。

优选地,所述电磁灶包括用于对所述加热区感应加热的电磁线圈,所述电磁线圈覆盖所述加热区的整个凹槽底壁设置。

优选地,所述加热区包括平底凹槽加热区和弧面凹槽加热区,所述平底凹槽加热区和所述弧面凹槽加热区分别设置在沿所述面板的长度方向的两侧。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将电磁灶的面板上的多个加热区设置为向下凹槽状,使得各个加热区的凹槽形状适配于相应的加热容器,从而增大对加热容器的加热面积,提高电磁灶的加热效率。此外,在本实用新型的电磁灶中,将至少两个加热区的凹槽形状设置为互不相同,便于用户根据实际需要而采用不同形状的加热容器同时加热,从而提高电磁灶的使用率。

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予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附图是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中的电磁灶的立体图;

图2为图1中的电磁灶的平底凹槽加热区的中心横截面示意图;

图3为图1中的电磁灶的弧面凹槽加热区的中心横截面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 电磁灶 2 平底凹槽加热区

3 弧面凹槽加热区 4 电磁线圈

5 面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实用新型中,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使用的方位词如“上、下、顶、底”通常是针对附图所示的方向而言的或者是针对竖直、垂直或重力方向上而言的各部件相互位置关系描述用词。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磁灶1,该电磁灶1包括面板5和设置在面板5上的多个加热区。其中,多个加热区均呈向下凹槽状,并且凹槽形状分别适配于相应的加热容器(平底锅、圆底锅等)。此外,至少两个加热区的凹槽形状是互不相同的。

在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电磁灶1对加热容器加热时,加热容器的底壁以及该底壁的周围壁均位于加热区的凹槽中,并且加热区的凹槽壁贴合其底壁以及该底壁的周围壁,使得加热容器具有更大的受热面积,因此能够大大提高电磁灶1的加热效率。

此外,不论加热容器的形状如何,凹槽状的加热区均能保证加热容器的稳定放置,即提高了加热过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再者,将至少两个加热区的凹槽形状设置为互不相同,可便于用户根据实际需要而采用不同形状的加热容器加热,从而提高电磁灶1的使用率,减少其使用局限。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如图2所示,加热区可包括平底凹槽加热区2,该平底凹槽加热区2的凹槽底壁设置为平整底壁,即平底凹槽加热区2适用于加热平底锅。

进一步地,平底凹槽加热区2的凹槽侧壁可设置为竖向侧壁。此时,放置在平底凹槽加热区2中的加热容器除了具有平整底壁外,还应具有竖向周壁,以保证平底凹槽加热区2的凹槽形状与加热容器的形状相适配,以减少在热传递过程中热量的损失,从而提高电磁灶1的加热效率。

或者,平底凹槽加热区2的凹槽侧壁也可设置为呈向上扩口状的扩口侧壁。相应地,平底凹槽加热区2中放置的应当是具有适配性形状的加热容器,否则不能使电磁灶1的发热量得到最大化的利用。

由于市面上的平底锅大多呈圆柱状,因此可将平底凹槽加热区2优选设置为呈圆柱状,并且在平底凹槽加热区2的凹槽底壁与凹槽侧壁之间设置圆弧壁以实现平滑过渡连接,从而更加适配现有的平底锅的形状,进而提高电磁灶1的热传递效率。

为进一步增大加热容器的受热面积,平底凹槽加热区2的凹槽深度优选设置为2cm~8cm,例如,可设置为2cm、4cm、5.5cm、8cm等。当平底锅的竖向尺寸较大时,宜采用凹槽深度较大的平底凹槽加热区2,即有利于增大平底锅的受热面积,并能够防止其在加热过程中产生晃动或移位,保证加热过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如图3所示,加热区可包括弧面凹槽加热区3,该弧面凹槽加热区3的凹槽壁形成为圆弧壁,可适配于圆底锅等加热容器的形状,从而提高对该类加热容器的加热效率。

优选地,在弧面凹槽加热区3的中心横截面上,将弧面凹槽加热区3的凹槽壁所对应的圆心角大小设置为60°~120°。例如,可设置为60°、75°、90°、110°或120°等。在该角度范围下,既能保证加热容器的受热面积较大,提高电磁灶1的加热效率,也能保证加热容器放置时的稳定性,避免加热容器在加热过程中出现晃动或移位。

为提高电磁灶1的整体外观的均匀性、美观性,可将加热区的顶端与面板5的板面优选设置为在竖直方向上相互平齐,即加热区的顶端不超出面板5的板面。

在此基础上,可设置用于打开或闭合加热区的凹槽开口的密封板。在闲置电磁灶1的情况下,可利用该密封板封闭加热区,从而避免加热区受到污染而影响其热传递性能。并且在加热区被封闭时,密封板与面板5共同组成一个平整面板,可便于将电磁灶1与其他物品叠放,从而节省放置空间。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密封板可以是独立部件,并能够与面板5形成可拆卸连接。当需要使用电磁灶1时,可将密封板从面板5中拆出,当需要闲置电磁灶1时,则重新将密封板装配至面板5上。

或者,上述密封板可设置为铰接在面板5上的翻盖结构。当需要使用电磁灶1时,可将密封板翻开,当需要闲置电磁灶1时,则重新将密封板盖上。在翻开时,密封板还可用于阻隔从加热容器中溅出的油滴,从而避免该油滴落在厨房灶台上,以保持烹饪环境的清洁。

再者,上述密封板可设置为集成在面板5上的滑盖结构。当需要使用电磁灶1时,密封板滑移并暂时缩入电磁灶1的内部,当需要闲置电磁灶1时,密封板滑移复位以封闭加热区。此外,还可以将电磁灶1中的电控系统与密封板的滑盖结构相关联,即电磁灶1通电时,密封板自动滑移至缩入电磁灶1的内部,当电磁灶1关机时,密封板自动滑移至复位,从而节省用户的操作,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当然,电磁灶1中还可设有用于手动控制密封板打开或关闭的机械结构,便于用户对加热区进行及时清洗。

为了保证在面板5上能够至少设置两个凹槽形状互不相同的加热区,在各个加热区的槽口面积相当时,可将各个加热区的槽口面积均设置为小于面板5的平面面积的1/2。当存在槽口面积相差较大的多个加热区时,较大的加热区的槽口面积可以大于面板5的平面面积的1/2。

由此可见,多个加热区在面板5上的面积大小和分布方式是可以视实际需要而定的,通过合理设置加热区的排布结构,可得到最符合用户要求的电磁灶,从而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

在实际中,局限于一般家庭中厨房的大小,电磁灶1的面板5上最多设置两个加热区。结合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该两个加热区可分别设置为平底凹槽加热区2和弧面凹槽加热区3,基本能适用于市面上大部分的加热容器。

进一步地,为便于用户同时使用两个加热区,可将平底凹槽加热区2和弧面凹槽加热区3分别设置在沿面板5的长度方向的两侧,保证用户能够同时兼顾在两个加热区中的加热容器。

此外,由于市面上不同品牌的加热容器的形状、尺寸之间存在较大差别,为提高电磁灶1的通用性,可至少设置一个凹槽尺寸较大的加热区,保证能够容置不同尺寸的加热容器,减少电磁灶1的使用局限。

具体地,电磁灶1还包括设置在加热区的凹槽底壁的多匝电磁线圈4,该电磁线圈4能够在通电时产生感应电流,进而产生热效应以对加热容器加热,加热效率高且清洁无污染。而为了进一步提高加热效率,可将电磁线圈4覆盖加热区的整个凹槽底壁设置,从而增大加热面积以及提高加热均匀度,有利于提升用户的烹调体验。

以上结合附图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具体细节,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变型,这些简单变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个具体技术特征,在不矛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本实用新型对各种可能的组合方式不再另行说明。

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各种不同的实施方式之间也可以进行任意组合,只要其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其同样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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