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烹饪器具的发热管,包括容器、悬置于容器内的片状的发热体、穿出容器两端的供电部,发热体的两端连接供电部,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体的两端分别设有第二发热区,所述第二发热区之间设有温度小于第二发热区的第一发热区,所述第一发热区与第二发热区的长度比为0.3-0.5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烹饪器具的发热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体包括宽幅部和窄副部,宽幅部与窄副部在发热体的长度方向上交替设置,第一发热区的窄副部的宽度大于第二发热区的窄幅部的宽度。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用于烹饪器具的发热管,其特征在于,第一发热区的窄副部的宽度为w1,第二发热区的窄幅部的宽度为w2,4.5w2≤w1≤5.5w2。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用于烹饪器具的发热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宽幅部的中间位置设有切缝,第一发热区的切缝长度小于第二发热区的切缝长度。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用于烹饪器具的发热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热区的切缝和第二发热区的切缝的长度比值为0.12-0.2。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烹饪器具的发热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热区与第二发热区的长度比为0.33-0.45。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烹饪器具的发热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热区为与第二发热区的端部电性连接的导电部。
8.如权利要求1-7任意一项所述用于烹饪器具的发热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热区上设有支撑件。
9.如权利要求1-7任意一项所述用于烹饪器具的发热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的外壁上设有用以标识安装方向的凸点。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用于烹饪器具的发热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点的高度为1-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