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移动终端接收用户对第一通话记录的第一触控操作,所述第一触控操作用于指示所述移动终端对第一通话录音文件进行第一操作;
所述移动终端确定与所述第一通话记录对应的第一通话录音文件;
所述移动终端对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执行所述第一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接受用户对第一通话记录的第一触控操作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用户与第一联系人进行通讯时,所述移动终端录取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
在所述用户与所述第一联系人完成通讯后,所述移动终端生成所述第一通话记录;
所述移动终端关联所述第一通话记录与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关联所述第一通话记录与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具体包括:
在通话记录数据库中记录所述第一通话记录的录音键名值为第一文件路径,所述第一文件路径为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的文件存储路径,所述通话记录数据库中采用键名值的方式保存有所述移动终端的各通话记录的信息;
或,
在录音数据库中记录所述第一文件路径与第一标识之间的对应关系,所述第一标识为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在所述通话记录数据库中的唯一标识。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录取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的步骤之后,所述移动终端关联所述第一通话记录与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的步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移动终端判断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是否符合预置录音文件删除条件;
若不符合,则触发所述移动终端关联所述第一通话记录与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的步骤;
若符合,则所述移动终端提示所述用户是否删除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
当接收到确认删除指令时,删除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
当接收到确认不删除指令时,触发所述移动终端关联所述第一通话记录与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的步骤。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删除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移动终端在所述第一通话记录对应的录音状态显示控件中显示第一存储状态,所述第一存储状态用于提示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已被删除。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操作为打开操作、播放操作、删除操作、网络备份操作或分享操作中的一个操作。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一操作为网络备份操作时,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移动终端将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备份至网络;
所述移动终端在所述第一通话记录对应的录音状态显示控件中显示第一备份状态,所述第一备份状态用于提示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已备份至网络。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接收用户对第一通话记录的第一触控操作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移动终端接收所述用户在通讯录界面对第一联系人的第二触控操作,所述第二触控操作用于指示所述移动终端显示所述第一联系人对应的通话记录;
所述移动终端显示所述第一联系人对应的通话记录,其中,包括有所述第一通话记录。
9.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移动终端接收用户对第二联系人的第三触控操作,所述第三触控操作用于指示所述移动终端显示所述第二联系人的通话录音文件;
所述移动终端确定与所述第二联系人对应的通话录音文件;
所述移动终端显示通话录音文件集合,所述通话录音文件集合中为所述第二联系人对应的通话录音文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接收用户对第二联系人的第三触控操作的步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用户与第二联系人进行通讯时,所述移动终端录取第二通话录音文件;
所述移动终端关联所述第二联系人与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关联所述第二联系人与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具体包括:
在联系人数据库中记录所述第二联系人的录音键名值包括第二文件路径,所述第二文件路径为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的文件存储路径,所述联系人数据库中采用键名值的方式保存有所述移动终端的各联系人的信息;
或,
在录音数据库中记录第二文件路径与第二标识之间的对应关系,所述第二标识为所述第二联系人的唯一标识。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录取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的步骤之后,所述移动终端关联所述第二联系人与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的步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移动终端判断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是否符合预置录音文件删除条件;
若不符合,则触发所述移动终端关联所述第二联系人与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的步骤;
若符合,则所述移动终端提示所述用户是否删除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
当接收到确认删除指令时,删除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
当接收到确认不删除指令时,触发所述移动终端关联所述第二联系人与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的步骤。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删除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移动终端在所述第二联系人对应的录音状态显示控件中显示第二存储状态,所述第二存储状态用于提示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已被删除。
14.根据权利要求10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移动终端将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备份至网络;
所述移动终端在所述第二联系人对应的录音状态显示控件中显示第二备份状态,所述第二备份状态用于提示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已备份至网络。
15.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用户对第一通话记录的第一触控操作,所述第一触控操作用于指示所述移动终端对第一通话录音文件进行第一操作;
第一确定模块,用于确定与所述第一通话记录对应的第一通话录音文件;
执行模块,用于对所述第一确定模块确定的第一通话录音文件执行所述第一操作。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第一录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用户与第一联系人进行通讯时,录取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
生成模块,用于在所述用户与所述第一联系人完成通讯后,生成所述第一通话记录;
第一关联模块,用于关联所述生成模块生成的第一通话记录与所述第一录取模块录取的第一通话录音文件。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关联模块具体用于:
在通话记录数据库中记录所述第一通话记录的录音键名值为第一文件路径,所述第一文件路径为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的文件存储路径,所述通话记录数据库中采用键名值的方式保存有所述移动终端的各通话记录的信息;
或,
在录音数据库中记录所述第一文件路径与第一标识之间的对应关系,所述第一标识为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在所述通话记录数据库中的唯一标识。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录取模块录取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之后,判断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是否符合预置录音文件删除条件;
第一触发模块,用于当所述第一判断模块确定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不符合预置录音文件删除条件时,触发所述第一关联模块;
第一提示模块,用于当所述第一判断模块确定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符合预置录音文件删除条件时,提示所述用户是否删除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
第一删除模块,用于当接收到确认删除指令时,删除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
第二触发模块,用于当接收到确认不删除指令时,触发所述第一关联模块。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第一状态显示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删除模块删除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后,在所述第一通话记录对应的录音状态显示控件中显示第一存储状态,所述第一存储状态用于提示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已被删除。
20.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第一备份模块,用于当所述执行模块执行的第一操作为网络备份操作时,将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备份至网络;
第二状态显示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通话记录对应的录音状态显示控件中显示第一备份状态,所述第一备份状态用于提示所述第一通话录音文件已备份至网络。
21.根据权利要求15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用户在通讯录界面对第一联系人的第二触控操作,所述第二触控操作用于指示所述移动终端显示所述第一联系人对应的通话记录;
通话记录显示模块,用于显示所述第一联系人对应的通话记录,其中,包括有所述第一通话记录。
22.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三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用户对第二联系人的第三触控操作,所述第三触控操作用于指示所述移动终端显示所述第二联系人的通话录音文件;
第二确定模块,用于确定与所述第二联系人对应的通话录音文件;
录音文件显示模块,用于显示通话录音文件集合,所述通话录音文件集合中为所述第二联系人对应的通话录音文件。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第二录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用户与第二联系人进行通讯时,录取第二通话录音文件;
第二关联模块,用于关联所述第二联系人与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关联模块具体用于:
在联系人数据库中记录所述第二联系人的录音键名值包括第二文件路径,所述第二文件路径为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的文件存储路径,所述联系人数据库中采用键名值的方式保存有所述移动终端的各联系人的信息;
或,
在录音数据库中记录第二文件路径与第二标识之间的对应关系,所述第二标识为所述第二联系人的唯一标识。
25.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录取模块录取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后,判断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是否符合预置录音文件删除条件;
第三触发模块,用于当所述第二判断模块确定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不符合预置录音文件删除条件时,触发所述第二关联模块;
第二提示模块,用于当所述第二判断模块确定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符合预置录音文件删除条件时,提示所述用户是否删除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
第二删除模块,用于当接收到确认删除指令时,删除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
第四触发模块,用于当接收到确认不删除指令时,触发所述第二关联模块。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第三状态显示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联系人对应的录音状态显示控件中显示第二存储状态,所述第二存储状态用于提示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已被删除。
27.根据权利要求22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第二备份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备份至网络;
第四状态显示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联系人对应的录音状态显示控件中显示第二备份状态,所述第二备份状态用于提示所述第二通话录音文件已备份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