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风降噪耳机麦克风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62990阅读:122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耳机领域,具体涉及耳机上的麦克风,主要是一种防风降噪的耳机麦克风。



背景技术: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在录音、演唱、会议、打电话等场合中对所使用的诸如麦克风这样的传声器材的声音拾取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的麦克风大多是驻极体电容式麦克风,虽然设计成熟,使用普遍,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使用这种麦克风,例如刮大风,开摩托车,以及环境噪音交杂的情况中就会让听众听到尖锐刺耳的干扰声和噪声,影响通话效果和质量,甚至人们有时根本就无法听清对方在说些什么。风噪的产生是由于风吹到耳机结构与耳机结构发生摩擦产生的湍流声音,尤其是吹到耳机外壳的进声孔的风噪,这样的风噪不但难以用上述的主动降噪功能消除,反而可能被抬升,影响降噪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提供一种防风降噪的耳机麦克风,通过改进麦克的结构,形成防风腔,减缓进入麦克风的气流强度,达到物理降噪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防风降噪耳机麦克风,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体注塑成型得到的、中空的椭圆形麦克风壳体,所述壳体一端的上部设有带缓冲空腔的防风腔,所述防风腔为半圆形,与壳体一体注塑得到,防风腔中部设有连通的进风口和出风口,所述防风腔与壳体之间设有隔断板,所述隔断板上设有拾音孔,与拾音孔中心位置对应的下方壳体内设有麦克原件,所述麦克原件设置在壳体内的横板上,所述麦克原件的外部设有密封套,所述密封套为圆柱形空心状,两端与隔断板和横板紧密连接,麦克原件置于密封套内,所述横板的下面为电路空腔。

进一步,所述拾音孔与麦克原件之间设有拾音通道,拾音通道与麦克原件固定连接。

进一步,所述进风口与出风口的中心处于水平位置。

进一步,所述防风腔的高度为壳体宽度的1/3。

进一步,所述进风口和出风口的内径为0.5~1mm。

进一步,所述拾音孔的内径为0.5~1mm。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本实用新型设计的防风降噪麦克风采用增设防风腔的结构改造,通过防风腔的空腔减缓气流的强度,降低与麦克摩擦产生的风噪;

2、防风腔上设置两个互相连通的进风口和出风口,将大风产生的气流进入进风口后,之间从排风口排出大部分,减少进入拾音孔的气流,进一步降低风噪;

3、拾音孔与麦克原件之间设置密封套,将密封套与拾音孔密闭连接,增强拾音孔的音量收集,降低噪音。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

1、壳体 2、防风腔 3、进风口 4、出风口

5、隔断板 6、拾音孔 7、麦克原件 8、横板

9、密封套 10、拾音通道 11、电路空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如图1所示的一种防风降噪耳机麦克风,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体注塑成型得到的、中空的椭圆形麦克风壳体1,所述壳体1一端的上部设有带缓冲空腔的防风腔2,所述防风腔2为半圆形,与壳体1一体注塑得到,防风腔2中部设有连通的进风口3和出风口4,所述防风腔2与壳体1之间设有隔断板5,所述隔断板5上设有拾音孔6,与拾音孔6中心位置对应的下方壳体1内设有麦克原件7,所述麦克原件7设置在壳体1内的横板8上,所述麦克原件7的外部设有密封套9,所述密封套9为圆柱形空心状,两端与隔断板5和横板8紧密连接,麦克原件7置于密封套9内,所述横板8的下面为电路空腔11。

进一步,所述拾音孔6与麦克原件7之间设有拾音通道10,拾音通道10与麦克原件7固定连接。

进一步,所述进风口3与出风口4的中心处于水平位置。

进一步,所述防风腔2的高度为壳体1宽度的1/3。

进一步,所述进风口3和出风口4的内径为0.5~1mm。

进一步,所述拾音孔6的内径为0.5~1mm。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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