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通信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手机及其摄像头支架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的手机普遍采用前后均有摄像头的设计,以便于用户的使用。但是,由于设置的摄像头数量较多,增加了手机的成本及功耗。
可旋转的摄像头能够一定程度上的解决上述问题。但是,在摄像头转动过程中,摄像头支架结构需要完成对摄像头的支撑及旋转,使得摄像头在旋转过程中旋转稳定性较差。
因此,如何提高旋转稳定性,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摄像头支架结构,提高旋转稳定性。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具有上述摄像头支架结构的手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摄像头支架结构,包括摄像头载体、底座及连接所述摄像头载体与所述底座的旋转接头;
所述旋转接头与所述底座及所述摄像头载体中的一个旋转配合,所述旋转接头与所述底座及所述摄像头载体中的另一个凹凸定位配合。
优选地,上述摄像头支架结构中,所述旋转接头的硬度小于所述摄像头载体与所述旋转接头配合的部分的硬度;
和/或,所述旋转接头的硬度小于所述底座与所述旋转接头配合的部分的硬度。
优选地,上述摄像头支架结构中,所述旋转接头为塑胶接头。
优选地,上述摄像头支架结构中,所述摄像头载体与所述旋转接头配合的部分为铝合金结构;
和/或,所述底座与所述旋转接头配合的部分为铝合金结构。
优选地,上述摄像头支架结构中,所述旋转接头为环形接头;
所述摄像头载体与所述底座中的一个与所述旋转接头的环形外壁配合,另一个与所述旋转接头的环形内壁配合。
优选地,上述摄像头支架结构中,所述摄像头载体具有与所述环形外壁配合的开孔结构,所述底座具有与所述环形内壁配合的连接柱。
优选地,上述摄像头支架结构中,所述旋转接头的环形内壁具有凸起结构,所述连接柱上具有与所述凸起结构配合的凹槽结构。
优选地,上述摄像头支架结构中,所述凹槽结构具有与所述凸起结构朝向所述底座的端面定位配合的定位面。
优选地,上述摄像头支架结构中,所述底座具有用于与手机本体固定连接的连接部,所述底座与所述旋转接头配合的部分固定于所述连接部上。
优选地,上述摄像头支架结构中,所述连接部具有供连接部件穿过的连接通孔。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手机,包括如上述任一项所述的摄像头支架结构。
优选地,上述手机中,所述底座固定于手机本体的后壳或主板上。
从上述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摄像头支架结构,旋转接头与底座及摄像头载体中的一个旋转配合,旋转接头与底座及摄像头载体中的另一个凹凸定位配合。以便于使得旋转接头与底座及摄像头载体中的一个相对旋转,与底座及摄像头载体中的另一个相对固定。通过旋转接头与底座及摄像头载体中的另一个凹凸定位配合,以便于选取合适的旋转接头与底座及摄像头载体中的一个相对旋转;并且,在旋转接头与底座及摄像头载体中的一个相对旋转时,确保了旋转接头与底座及摄像头载体中的另一个的相对定位,即,仅有两个部件相对旋转,进而提高了转动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手机,包括如上述任一项的摄像头支架结构。由于上述摄像头支架结构具有上述技术效果,具有上述摄像头支架结构的手机也应具有同样的技术效果,在此不再一一累述。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摄像头支架结构的分解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底座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底座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底座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旋转接头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旋转接头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摄像头支架结构,提高旋转稳定性。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具有上述摄像头支架结构的手机。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摄像头支架结构,包括摄像头载体3、底座1及连接摄像头载体3与底座1的旋转接头2;旋转接头2与底座1及摄像头载体3中的一个旋转配合,旋转接头2与底座1及摄像头载体3中的另一个凹凸定位配合。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摄像头支架结构,旋转接头2与底座1及摄像头载体3中的一个旋转配合,旋转接头2与底座1及摄像头载体3中的另一个凹凸定位配合。以便于使得旋转接头2与底座1及摄像头载体3中的一个相对旋转,与底座1及摄像头载体3中的另一个相对固定。通过旋转接头2与底座1及摄像头载体3中的另一个凹凸定位配合,以便于选取合适的旋转接头2与底座1及摄像头载体3中的一个相对旋转;并且,在旋转接头2与底座1及摄像头载体3中的一个相对旋转时,确保了旋转接头2与底座1及摄像头载体3中的另一个的相对定位,即,仅有两个部件(旋转接头2与底座1及摄像头载体3中的一个)相对旋转,进而提高了转动稳定性。
可以理解的是,旋转接头2为分别与底座1及摄像头载体3连接的接头,在旋转接头2与底座1及摄像头载体3中的一个相对旋转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磨损,在旋转接头2磨损严重时,可以通过更换旋转接头2确保转动稳定。
在本实施例中,旋转接头2的硬度小于摄像头载体3与旋转接头2配合的部分的硬度;并且,旋转接头2的硬度小于底座1与旋转接头2配合的部分的硬度。通过上述设置,使得相互连接的二者之间为软硬相互配合,降低了磨损程度,并且,减小了噪音。
也可以仅使旋转接头2的硬度小于摄像头载体3与旋转接头2配合的部分的硬度。或者,仅使旋转接头2的硬度小于底座1与旋转接头2配合的部分的硬度。
当然,也可以使三者的硬度相同,在此不再一一累述。
处于降低成本的考虑,旋转接头2为塑胶接头。也可以将旋转接头2设置为树脂接头等。
优选地,摄像头载体3与旋转接头2配合的部分为铝合金结构,并且,底座1与旋转接头2配合的部分为铝合金结构。可以理解的是,摄像头载体3与底座1整体设置为铝合金结构,也可以仅将二者与旋转接头2配合的部分设置为铝合金结构。
也可以仅使摄像头载体3与旋转接头2配合的部分为铝合金结构。或者,仅使底座1与旋转接头2配合的部分为铝合金结构。
当然,也可以将摄像头载体3与旋转接头2配合的部分及底座1与旋转接头2配合的部分设置为不锈钢或钢化玻璃等结构,在此不再一一累述。
为了进一步提高转动稳定性,旋转接头2为环形接头;摄像头载体3与底座1中的一个与旋转接头2的环形外壁配合,另一个与旋转接头2的环形内壁配合。通过上述设置,缩短了底座1、旋转接头2及摄像头载体3的配合长度,进而提高了转动稳定性。
在本实施例中,摄像头载体3上具有开孔结构,该开孔结构为摄像头载体3与旋转接头2配合的部分。旋转接头2的环形外壁与开孔结构的孔壁配合。底座1具有连接柱12,连接柱12为底座1与旋转接头2配合的部分。旋转接头2的环形内壁与连接柱12的外壁配合。
如图3-图6所示,由于旋转接头2的厚度限制,为了便于布置,旋转接头2的环形内壁具有凸起结构21,连接柱12上具有与凸起结构21配合的凹槽结构13。通过凸起结构21与凹槽结构13的配合,实现了旋转接头2与底座1的凹凸定位配合。因此,旋转接头2与摄像头载体3旋转配合。即,开孔结构为圆孔,环形外壁为圆环形。其中,为了尽可能的扩大接触面,旋转接头2的环形内壁为圆环结构,连接柱12为圆柱结构。
也可以将旋转接头2的环形内壁设置为方形结构,连接柱12设置为与方形结构相配合的棱柱结构。
当然,也可以使旋转接头2与底座1旋转配合,旋转接头2与摄像头载体3凹凸定位配合。即,旋转接头2与摄像头载体3的配合面上设置有凹凸定位结构。
如图2及图6所示,凹槽结构13具有与凸起结构21朝向底座1的端面定位配合的定位面15。凸起结构21朝向底座1的端面与定位面15接触,限制了旋转接头2与底座1的轴向运动。
为了便于设置,底座1具有用于与手机本体固定连接的连接部11,底座1与旋转接头2配合的部分固定于连接部11上。在本实施例中,底座1与旋转接头2配合的部分为连接柱12。即,连接柱12固定于连接部11上。通过上述设置,方便了底座1与手机本体的固定连接。也可以将连接柱12直接固定于手机本体上。
如图2所示,连接部11具有供连接部件穿过的连接通孔14。螺钉、螺栓或销钉等连接部件可以通过穿过连接通孔14及手机本体上对应的安装孔,完成连接部11与手机本体的固定连接。
当然,也可以卡扣连接或粘贴连接等方式使连接部11与手机本体固定连接。在此不再详细介绍且均在保护范围之内。
在本实施例中,连接部11为矩形结构。其中,连接通孔14的数量为四个且分别设置于连接通孔14的四个角上,且沿连接部11的厚度方向延伸。
也可以将连接部11设置为三角形结构或半圆形结构等。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手机,包括如上述任一种摄像头支架结构。由于上述摄像头支架结构具有上述技术效果,具有上述摄像头支架结构的手机也应具有同样的技术效果,在此不再一一累述。
进一步地,底座1固定于手机本体的后壳或主板上。进而避免了底座1阻碍手机本体的屏幕设置。
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实用新型。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实用新型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