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机壳,具体涉及一种多功能手机壳。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只能手机的使用越来越多。智能手机因为屏幕比较大,所以容易摔坏,所以目前大多数用户都会使用手机套或者手机壳,对手机进行一个简单的保护。目前的手机壳功能比较单一,往往只有一个简单的保护套作用,目前也有少数手机壳加多了一些其他功能,比如增加手机支架在手机壳上。但是仅仅是增加一两个功能还不能满足现在多样化的市场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多功能手机壳。为解决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多功能手机壳,包括手机壳体、上固定壳、后翻盖、按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固定壳安装在手机壳体上方位置;所述的上固定壳上设有特效镜片插口;所述的手机壳体上设有后翻盖,所述的后翻盖上设有特效镜片储放槽;所述的手机壳体上设有按钮和随动钮,所述的按钮上固定连接于主动杆,所述的随动钮固定连接于随动杆,所述的主动杆活性安装在手机壳体上,所述的随动杆活性安装在手机壳体上,所述的主动杆末端与随动杆相接触。
优选的,所述的后翻盖上设有镂空孔。
优选的,所述的后翻盖上安装有旋转杆,所述的旋转杆与后翻盖之间为活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的手机壳体上设有固定卡槽,所述的上固定壳上设有固定卡点,所述的固定卡点可安装卡在固定卡槽上。
本实用新型具有保护手机,防止手机摔坏的功能,还设有特效镜片储放槽和特效镜片插口,方便于手机拍照增加特效效果;还具有手机支架的功能;同时还设有方便手机拍照的快捷键拍照按钮,用来方便拍照的快门按键。本实用新型具有多种功能,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同时可以一物多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手机壳体、2-上固定壳、3-特效镜片插口、4-后翻盖、5-镂空孔、6-旋转杆、7-按钮、8-随动钮、11-固定卡槽、21-固定卡点、41-特效镜片储放槽、71-主动杆、81-随动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一种多功能手机壳,包括手机壳体1、上固定壳2、后翻盖4、按钮7,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固定壳2安装在手机壳体1上方位置;所述的上固定壳2上设有特效镜片插口3;所述的手机壳体1上设有后翻盖4,所述的后翻盖4上设有特效镜片储放槽41;所述的手机壳体1上设有按钮7和随动钮8,所述的按钮7上固定连接于主动杆71,所述的随动钮8固定连接于随动杆81,所述的主动杆71活性安装在手机壳体1上,所述的随动杆81活性安装在手机壳体1上,所述的主动杆71末端与随动杆81相接触。这样在按下按钮7的时候由于主动杆71与手机壳体1为活性连接,且主动杆71与手机壳体1之间通过一个活性点(如图所示)连接,随动杆81手机壳体1之间通过一个活性点(如图所示)连接,这样主动杆71的末端会向按钮7按下的反方向运动,由于主动杆71的末端翘起随动杆81末端,这样随动钮8会与按钮7的运动方式一致,也就是按下按钮7的时候,随动钮8也会跟着一起按下。
优选的,所述的后翻盖4上设有镂空孔5。方便打开后翻盖4。
优选的,所述的后翻盖4上安装有旋转杆6,所述的旋转杆6与后翻盖4之间为活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的手机壳体1上设有固定卡槽11,所述的上固定壳2上设有固定卡点21,所述的固定卡点21可安装卡在固定卡槽11上。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的时候先将手机从手机壳体1上方塞入,然后将上固定壳2插入固定在手机壳体1上,这样就完成了手机壳的套入。当需要使用支架看电影的时候可以将后翻盖4翻起,在后翻盖4上设有旋转杆6,可以调整手机支撑的角度以及位置。在特效镜片储放槽41上固定安装有特效镜片,当需要使用特效镜片的时候,将特效镜片取下,然后塞入到特效镜片插口上,所述的特效镜片插口设在手机镜头的位置(由于每款手机的尺寸跟镜头位置不一样,所以每个手机壳对应的设置的特效镜片插口都是不一样的,需要根据手机镜头的位置做出调整。手机壳上也根据不同的手机设置不同的指纹识别镂空孔,有指纹识别的手机就设有指纹识别空,没有的就不需要设置)。按钮的使用在于拍照,现在的智能手机拍照都是没有快捷键,需要触摸到手机屏幕上的按键,或者设置快捷键,由于目前大多数手机的按键都是设在手机的上半部分,这样在自拍的时候非常不方便,所以本实用新型设置这个按钮,这个按钮设置在手机的下半部分,设置一下手机的快捷拍照功能,将随动钮8放置在手机的快捷按钮下方,只需要按下按钮,随动钮8会跟着动,按钮快捷按钮从而实现拍照功能。
本实用新型具有保护手机,防止手机摔坏的功能,还设有特效镜片储放槽和特效镜片插口,方便于手机拍照增加特效效果;还具有手机支架的功能;同时还设有方便手机拍照的快捷键拍照按钮,用来方便拍照的快门按键。本实用新型具有多种功能,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同时可以一物多用。
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和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畴,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应由权利要求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