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扬声器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磁路结构及扬声器。
背景技术:
扬声器又称“喇叭”。是一种十分常用的电声换能器件,在发声的电子电气设备中都能见到它。扬声器是一种把电信号转变为声信号的换能器件,扬声器的性能优劣对音质的影响很大。扬声器在音响设备中是一个最薄弱的器件,而对于音响效果而言,它又是一个最重要的部件。扬声器的种类繁多,而且价格相差很大。音频电能通过电磁,压电或静电效应,使其纸盆或膜片振动并与周围的空气产生共振(共鸣)而发出声音。低档塑料音箱因其箱体单薄、无法克服谐振,无音质可言(也有部分设计好的塑料音箱要远远好于劣质的木质音箱);木制音箱降低了箱体谐振所造成的音染,音质普遍好于塑料音箱。通常多媒体音箱都是双单元二分频设计,一个较小的扬声器负责中高音的输出,而另一个较大的扬声器负责中低音的输出。
目前,现有的扬声器主要由磁路结构和振动结构组成,但是在常规的扬声器中,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磁力被浪费掉,漏磁不仅是无益的,而且导致扬声器频响的非线性及CRT的染色干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磁路结构及扬声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设置了铁材料制成的防磁罩,铁的外罩可以将漏磁场束缚在其内部,防止向外扩散,从而能够防止漏磁。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磁路结构及扬声器,包括扬声器本体,所述扬声器本体内部安装的磁路结构系统包括阻尼棉、散热器、第一环状磁铁、中心柱、下导磁板、上导磁板、防磁罩、导热罩和第二环状磁铁,且导热罩位于散热器和防磁罩之间,所述散热器上固定有散热鳍片,所述阻尼棉、散热器、第一环状磁铁、中心柱、下导磁板、上导磁板和第二环状磁铁位于防磁罩的内部,所述阻尼棉和第二环状磁铁位于下导磁板的底部,且阻尼棉位于两个第二环状磁铁之间,所述下导磁板的一侧设置有第一环状磁铁和上导磁板,且上导磁板位于第一环状磁铁的上方。
优选的,所述下导磁板为T型结构。
优选的,所述散热鳍片分别设置有若干个,且若干个散热鳍片分别安装在散热器上。
优选的,所述散热器、防磁罩和导热罩外观结构相同。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设置了铁材料制成的防磁罩,铁的外罩可以将漏磁场束缚在其内部,防止向外扩散,从而能够防止漏磁,同时设置了导热罩和散热器,通过导热罩将防磁罩内部产生的热量传递给散热器,再通过散热器上设置的散热鳍片将热量快速扩散到空气中,增强了扬声器磁路结构的散热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扬声器本体的外观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磁路结构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扬声器本体;2-磁路结构系统;3-阻尼棉;4-散热鳍片;5-散热器;6-第一环状磁铁;7-中心柱;8-下导磁板;9-上导磁板;10-防磁罩;11-导热罩;12-第二环状磁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磁路结构及扬声器,包括扬声器本体1,扬声器本体1内部安装的磁路结构系统2包括阻尼棉3、散热器5、第一环状磁铁6、中心柱7、下导磁板8、上导磁板9、防磁罩10、导热罩11和第二环状磁铁12,且导热罩11位于散热器5和防磁罩10之间,散热器5上固定有散热鳍片4,阻尼棉3、散热器5、第一环状磁铁6、中心柱7、下导磁板8、上导磁板9和第二环状磁铁12位于防磁罩10的内部,阻尼棉3和第二环状磁铁12位于下导磁板8的底部,且阻尼棉3位于两个第二环状磁铁12之间,下导磁板8的一侧设置有第一环状磁铁6和上导磁板9,且上导磁板9位于第一环状磁铁6的上方。
下导磁板8为T型结构;散热鳍片4分别设置有若干个,且若干个散热鳍片4分别安装在散热器5上;防磁罩10由金属铁材料构件制成,便于将漏磁场束缚在内部,防止向外扩散;散热器5、防磁罩10和导热罩11外观结构相同。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磁路结构系统2安装在防磁罩10的内部,将导热罩11包裹在防磁罩10的外部,再将散热器5固定在导热罩11的外部,通过防磁罩10将漏磁场束缚在其内部,防止向外扩散,从而能够防止漏磁,通过导热罩11将防磁罩10内部产生的热量传递给散热器5,再通过散热器5上设置的散热鳍片4将热量快速扩散到空气中,从而实现快速散热。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