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持设备放置结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可调手持设备放置结构。
背景技术:
在公知的技术领域,手持设备为适应各种恶劣环境,对影响手持设备的各种因素,如系统结构、电气性能和机械物理结构等,采取了相应保护措施,广泛应用于交通、石油、能源、建筑、地质、测绘、公安、军事等领域。作为一种特殊的放置支架,相较于普通支架具有具有更强的环境耐受性和兼容多种尺寸手持设备需求,此结构可根据手持设备宽度尺寸自由调节。
因目前市场上的手持设备放置结构一般采用固定尺寸模式,甚至没有放置结构,这样容易导致手持设备随意放置,从而对用户造成各种困扰。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设计简单,可以用来放置手持设备的新型可调手持设备放置结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新型可调手持设备放置结构,其包括底座、角度固定板和宽度可调夹持架,所述底座的两侧边向下弯折然后对称向外水平延伸形成放置部,该放置部的底面设有粘有减震防滑垫;角度固定板的两侧边对称向后侧方向弯折形成支撑部,该支撑部的外形轮廓呈三角形;该支撑部的底边向弯折形成安装部,该安装部通过螺丝固定在所述底座上,所述角度固定板的底部向下延伸一定距离然后向正前方弯折形成一托部,所述宽度可调夹持架对应托部的正上方位置通过螺丝设置在角度固定板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托部上粘有防磕碰减震垫。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宽度可调夹持架的左夹手和右夹手上设有软质防滑垫。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螺丝为沉头螺丝。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角度固定板的中间位置设有安装孔,该角度固定板的上侧边设有安装脚,螺丝穿过安装孔和安装脚拧在宽度可调夹持架的背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巧妙、合理,通过螺丝直接将宽度可调夹持架、角度固定板和底座固定形成一体结构,结构稳定性好,设有减震防滑垫、防磕碰减震垫和软质防滑垫,放置稳定性好,配合紧密、牢固,可靠性高,且角度固定板上的支撑部呈三角形,其倾斜放置的角度兼具人体工程学,并且宽度可调夹持架的夹持宽度可调,能满足了不同尺寸手持设备放置需求,给使用带来方便。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组装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和图2,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新型可调手持设备放置结构,其包括底座1、角度固定板2和宽度可调夹持架3,所述底座1的两侧边向下弯折然后对称向外水平延伸形成放置部11,该放置部11的底面设有粘有减震防滑垫12;角度固定板2的两侧边对称向后侧方向弯折形成支撑部21,该支撑部21的外形轮廓呈三角形;该支撑部21的底边向弯折形成安装部22,该安装部22通过螺丝4固定在所述底座1上,所述角度固定板2的底部向下延伸一定距离然后向正前方弯折形成一托部23,所述宽度可调夹持架3对应托部23的正上方位置通过螺丝4设置在角度固定板2上。具体的,所述角度固定板2的中间位置设有安装孔25,该角度固定板2的上侧边设有安装脚26,螺丝4穿过安装孔25和安装脚26拧在宽度可调夹持架3的背面。较佳的,在角度固定板2上设有风扇,该风扇朝向所述宽度可调夹持架3。
具体的,所述宽度可调夹持架3包括中间触发板、座体和对称设置在该座体上的左夹手和右夹手,该右夹手包括从座体左侧位置伸出的左按压部、从座体右侧位置伸出的右夹持部和使该右夹持部和所述左按压部相连接的右连接部,所述左夹手包括从座体右侧位置伸出的右按压部、从座体左侧位置伸出的左夹持部和使该左夹持部和所述右按压部相连接的左连接部,所述左连接部的底部左侧设有让其往右侧方向移动的左弹力部件,所述右连接部的底部右侧设有让其往左侧方向移动的右弹力部件,所述中间触发板位于左连接部和右连接部的上部位置,所述中间触发板的正面设有从座体正面伸出的触发部,该中间触发板的背面设有让其按压在左、右连接部上或在左、右连接部分开时按压在座体上防止左、右连接部回缩靠拢的触发弹力部件。
较佳的,在所述托部23上粘有防磕碰减震垫24。所述宽度可调夹持架3的左夹手和右夹手上设有软质防滑垫31。
本实施例中,所述螺丝4为十字槽沉头螺钉,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采用其它类型的沉头螺钉,如一字槽沉头螺钉和六角沉头螺钉等。
装配时,通过螺丝4直接将调节架固定在角度固定板2上,然后再通过螺丝4使角度固定板2与底座1相固定,安装简单,配合紧密、牢固,角度固定板2上的支撑部21呈三角形,其倾斜放置的角度兼具人体工程学,并且宽度可调夹持架3的夹持宽度可调,能满足了不同尺寸的手持设备5的放置需求,为用户提供一种简单实用的新型可调手持设备放置结构。
根据上述说明书的揭示和教导,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还可以对上述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和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面揭示和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些修改和变更也应当落入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此外,尽管本说明书中使用了一些特定的术语,但这些术语只是为了方便说明,并不对本实用新型构成任何限制,采用与其相同或相似的其它放置结构,均在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