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交互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储存单元,用以储存至少一第一使用者之一第一特性参数;
一侦测单元,用以侦测另一交互式电子装置;
一通讯单元,用以发出一互动请求,以及用以接收来自该另一交互式电子装置之一响应信息,该响应信息至少包括一第二使用者之一第二特性参数;以及
一处理单元,用以根据该第一特性参数及接收到之该第二特性参数,计算一配对分数,藉以判断该第一使用者与该第二使用者为配对成功或配对失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互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还包括一动作模块,连接于所述处理单元,用以对所述处理单元判断配对成功时,执行一配对成功动作。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交互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作模块包括一显示单元、一声音播放单元或一驱动单元,该配对成功动作为显示画面、显示光线、播放声音或驱动该交互式电子装置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交互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作模块还包括一日常模块,用以于所述动作模块非执行该配对成功动作时,执行一日常工作。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交互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日常模块为一清洁模块,该日常工作为依照一算法进行一区域之清洁动作。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交互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作模块更用以对所述处理单元判断配对失败时,执行一配对失败动作。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互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储存单元更用以储存一配对门坎值,所述处理单元用以比对该配对门坎值与该配对分数,藉以判断配对成功或配对失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互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联机单元,用以与外部之一操作装置建立联机,以接受第一用户于该操作装置输入之该第一特性参数,并将该第一特性参数提供至所述储存单元。
9.根据权利要求1或8其中一项所述的交互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特性参数系为表示年龄、性别、生日、血型、星座、个性活泼度或职业之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