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耳机,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部、音嘴及杆部:
所述主体部整体呈椭球体型,包括与杆部连接的外侧面及与所述外侧面相对的内侧面,所述外侧面为平面,所述主体部的椭圆形外围环道的长轴为15mm~25mm,所述椭圆形外围环道的宽度为10.5mm~17.5mm,所述主体部的厚度为8.4mm~14mm;
所述音嘴设于所述内侧面上,所述音嘴与所述音嘴的中轴垂直的截面呈椭圆形,所述椭圆形截面的长轴为4.3mm~7.2mm,短轴为3.2mm~5.3mm;
所述杆部呈长条形,所述杆部的中轴与所述音嘴的中轴之间的夹角为77°~99°之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音嘴设置于所述内侧面的一角,在所述长轴方向上,所述音嘴设置于所述内侧面的靠近所述扬声器的一端;以及所述音嘴设置于所述长轴的远离所述杆部的一侧;
以所述主体部的椭圆形外围环道的长轴和短轴所在平面为第一参考面,以垂直于该第一参考面且经过所述长轴的平面为第二参考面,所述音嘴的中轴在所述第二参考面上的投影线与所述长轴的夹角大小为63°±5°,所述音嘴的中轴在所述第一参考面上的投影线与所述长轴的夹角大小为29°±5°。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音嘴内设置有反馈麦克风。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杆部的内侧与所述主体部的内侧面之间的距离为9mm~13mm之间。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杆部的内侧与所述主体部的内侧面之间的距离为9.7mm。
6.一种耳机,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部、音嘴及杆部:
所述主体部整体呈椭球体型,所述主体部内包括顺应所述主体部的椭球体型的外壳形状堆叠设置的电池、扬声器及主电路板,所述主体部的椭圆形外围环道的长轴为15mm~25mm,所述椭圆形外围环道的宽度为10.5mm~17.5mm,所述主体部的厚度为8.4mm~14mm;
所述音嘴设于所述主体部的内侧面上,所述音嘴与所述音嘴的中轴垂直的截面呈椭圆形,所述椭圆形截面的长轴为4.3mm~7.2mm,短轴为3.2mm~5.3mm,所述反馈麦克风位于所述音嘴内;
所述杆部呈长条形,所述杆部内设有副电路板、天线以及通话麦克风,所述天线与所述主体部内的主电路板电连接,所述副电路板上设有用于与外部充电设备连接的充电柱,所述通话麦克风位于所述杆部远离与所述主体部连接的一端,所述杆部的内侧与所述主体部的内侧面之间的距离为9mm~13mm之间。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杆部包括与所述主体部的外侧面连接的杆本体及与所述杆本体匹配的装饰盖,所述天线装配于所述装饰盖上,所述杆部内还设有位于所述通话麦克风同一端的胶塞和防水透气膜,所述副电路板、通话麦克风、胶塞和防水透气膜装配于所述杆本体上。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副电路板上包括与充电柱连接的充电电路。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杆部的内侧与所述主体部的内侧面之间的距离为9.7mm。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以所述主体部的椭圆形外围环道的长轴和短轴所在平面为第一参考面,以垂直于该第一参考面且经过所述长轴的平面为第二参考面,所述音嘴的中轴在所述第二参考面上的投影线与所述长轴的夹角大小为63°±5°,所述音嘴的中轴在所述第一参考面上的投影线与所述长轴的夹角大小为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