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672691发布日期:2022-01-27 10:43阅读:90来源:国知局
耳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耳机。


背景技术:

2.无线耳机是一种穿戴设备,用于听音乐和拨打电话,休息的时候,佩戴耳机,播放自己喜欢的音乐,享受音乐带给自己的快乐,当通过手机进行联系时,无需拿着手机接听,直接通过无线耳机就可以接听电话。
3.但是,现有技术中,无线耳机的天线信号容易被人体影响吸收,从而导致无线耳机的射频性能下降,影响消费者的使用体验。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耳机,能够有效提高无线耳机的射频性能,从而大幅度改善消费者的使用体验。
5.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耳机,包括:
6.壳体,所述壳体内形成有容置空间,所述容置空间具有相对设置的第一内壁和第二内壁;
7.主板,所述主板固定在所述容置空间中并位于所述第一内壁与第二内壁之间;
8.第一天线,设置在所述第一内壁上,所述第一天线与所述主板电连接,用于发射或者接收无线信号;
9.第二天线,设置在所述第二内壁上并与所述主板及第一天线绝缘,使得部分所述第二天线能够与人体发生感应,用于改变所述第一天线的磁场。
10.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耳机中,所述壳体具有入耳部和与所述入耳部连接的出耳部,所述入耳部上设有第一腔体,所述出耳部上设有第二腔体,所述第一腔体与所述第二腔体构成所述容置空间,所述主板设置在所述第二腔体中,所述第一腔体上安装有电池,用于向所述主板供电。
11.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耳机中,所述第二天线贴合在所述第一腔体与第二腔体形成的第二内壁上,所述第一天线贴合在所述第二腔体与所述第一腔体相对的第一内壁上。
12.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耳机中,所述部分第二天线贴合在所述第一腔体的内壁上,另一部分所述第二天线贴合在所述第二腔体的内壁。
13.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耳机中,设置在所述第二腔体内壁的第二天线的面积大于设置在所述第二腔体的第一天线的面积。
14.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耳机中,所述容置空间的内壁上设置有限位件,用于限制所述主板及电池在所述容置空间中的位置。
15.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耳机中,所述限位件包括设置在所述容置空间上的限位筋,所述限位筋自所述第二内壁向所述第一内壁的方向延伸。
16.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耳机中,所述限位筋包括支撑部和限位部,所述主板或电池的底部抵接在所述支撑部上,所述主板或电池的侧壁抵接在所述限位部上。
17.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耳机中,所述壳体包括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所述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的其中一个上设有卡台结构,所述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的另一个上设有卡槽结构,所述第一壳体通过所述卡台结构与卡槽结构的配合连接而与所述第二壳体连接。
18.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耳机中,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之间形成相互配合的迷宫结构。
19.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本技术设计了一种耳机,通过增加第二天线的设计,使得第二天线能够在耳机的佩戴后与人体发生感应,从而可以对第一天线向人体发射的信号进行反射,防止人体吸收,有效提高了无线耳机的射频性能,因此大幅度改善消费者的使用体验。
20.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技术。
附图说明
21.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2.图1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耳机佩戴在人耳后的结构示意图;
23.图2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耳机的结构示意图;
24.图3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耳机的剖面示意图;
25.图4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耳机的另一种剖面图;
26.图5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耳机的分解示意图;
27.图6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第一壳体的结构体示意图;
28.图7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第二壳体的结构体示意图。
29.附图标记说明:
30.100、耳机;
31.10、壳体;10a、入耳部;10b、出耳部;11、第一壳体;111、限位筋;1112、支撑部;1111、限位部;112、第二内壁;113、第一安装台;114、卡台结构;115、第一限位部;12、第二壳体;121、第一内壁;1121、第一腔体内壁;1122、第二腔体内壁;122、第一安装槽;123、卡槽结构;13、容置空间;131、第一腔体;132、第二腔体;
32.20、主板;
33.30、第一天线;
34.40、第二天线;
35.50、电池。
具体实施方式
36.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3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所述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38.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作详细说明。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下述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39.如图1至图7所示,本技术提供的一种耳机100,包括壳体10、主板20、第一天线30和第二天线40,其中,壳体10的内侧形成有容置空间13,主板20、第一天线30和第二天线40容置在容置空间13中,可以起到防水、防汗作用,避免外部的液体对主板20、第一天线30及第二天线40造成影响,从而延长耳机的使用寿命。
40.具体的,如图1、图2、图3和图4所示,容置空间13具有相对设置的第一内壁121和第二内壁112,主板20固定在容置空间13中并位于第一内壁121与第二内壁112之间,第一天线20设置在第一内壁121上,第二天线40设置在第二内壁112上,使得第一天线20能够设置在耳机的最外侧,即远离人体200最远的位置,从而可以保证天线最好的传输性能,而第二天线40则尽可能靠近人体皮肤,可以与人体发生感应,从而能够对第一天线向人体发射的信号进行反射,防止人体吸收。
41.其中,第一天线30与主板20电连接,用于发射或者接收无线信号;第二天线40与主板20及第一天线30绝缘,使得部分第二天线40能够与人体发生感应,用于改变第一天线30的磁场,这样可以有效提高了无线耳机的射频性能,从而大幅度改善了消费者的使用体验。
42.在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图2、图3和图4所示,壳体10具有入耳部10a和出耳部10b,入耳部10a具有与耳廓内部空间相匹配的外形,出耳部10b与入耳部10a连接。其中,入耳部10a上形成有第一腔体131,出耳部10b与入耳部10a形成有第二腔体132,第一腔体131与第二腔体132构成上述的容置空间13,主板20设置在第二腔体132中,具有结构紧凑及布局合理等特点。
43.在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图2、图3和图4所示,第一腔体131上安装有电池50,电池50用于向主板20供电。
44.示例性的,第一腔体131沿入耳部10a的长度方向延伸,第二腔体132沿出耳部10b的方向延伸,入耳部10a与出耳部10b成夹角设置。其中,第二天线40设置在电池50与主板20的内侧并远离耳机100上的所有金属部件,包括但不限于主板20、电池50等;而第一天线30
设置在主板20的外侧,即设置在离人体的最远位置上。这样可以使得耳机100佩戴后,第二天线40不仅能够与人体接触,而且第二天线40与人体的接触面积更大,从而可以与人体发生感应,以改变第一天线30的磁场,抵消第一天线30的影响,增强第一天线30的射频性能。
45.应当说明的是,第一天线30与第二天线40是独立存在,第一天线30设置在耳机100的最外侧,也是离人体最远位置;而第二天线40则设置在离人体最近位置,不与主板20、电池50等电子元器件连接,其尺寸和人体的接触面积有关,本技术对第一天线30与第二天线40在壳体10上的位置不加以限制。
46.在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图3至图7所示,第二天线40贴合在第一腔体131与第二腔体132形成的第二内壁112上,第一天线30贴合在第二腔体132与第一腔体131相对的第一内壁121上。
47.示例性的,第一腔体131上具有第一腔体内壁1121,第二腔体132具有相对的第二腔体内壁1122,第一腔体内壁1121与第二腔体内壁1122之间通过圆弧过渡以形成第二内壁112,使得第二天线40能够圆滑贴合在第二内壁112上或者与第二内壁112一体成型。
48.在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图3至图7所示,部分第二天线40贴合在第一腔体131的内壁上,用于与人体发生感应,即耳机100在使用状态下,位于第一腔体131内壁的第二天线40始终与人体保持触接;而另一部分第二天线40贴合在第二腔体132的内壁,这样才能确保第一天线30辐射的信号能被第二天线40都反射出去,而不被人体吸收。
49.在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图3至图7所示,为了确保第一天线30辐射的信号始终都能被副天线都反射出去,而不被人体吸收,第二腔体132内壁的第二天线40的面积大于第一天线30的面积。此外,若是增大位于第一腔体131内壁的第二天线40与人体的接触面积,则效果更佳,即尽可能让第二天线40靠近人体皮肤,越靠近效果越好。
50.在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图5至图7所示,容置空间13的内壁上设置有限位件,限位件用于限制主板20及电池50在容置空间13中的位置,避免第二天线40与主板20及电池50等电子元器件电连接,同时又可以增强壳体10的强硬度,可以有效防止壳体10在使用时容易损坏,以提高壳体10的寿命。
51.示例性的,限位件包括设置在容置空间13上的限位筋111,限位筋111自第二内壁112向第一内壁121的方向延伸,以便于壳体10的制造及成型。
52.在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图5至图7所示,限位筋111包括支撑部1112和限位部1111,其中,主板20或电池50的底部抵接在支撑部1112上,主板20或电池50的侧壁抵接在限位部1111上,使得主板20或电池50在容置空间13内处于悬空状态,不与第二天线40电性连接。
53.其中,限位部1111还包括第一限位部115,第一限位部115连接在第二腔体132相对的两侧壁上,以增强壳体10在第二腔体132的强度。
54.在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图5至图7所示,壳体10包括第一壳体11和第二壳体12,其中,第一壳体11与第二壳体12的其中一个上设有卡台结构,第一壳体11与第二壳体12的另一个上设有卡槽结构,使得第一壳体11通过卡台结构与卡槽结构的配合连接而与第二壳体12连接。
55.示例性的,卡台结构114设置在第一壳体11的外侧上,卡槽结构123设置在第二壳体12上,卡台结构114的位置及数量与卡槽结构123的位置及数量相对应,例如卡台结构114
环设在第一壳体11的外侧上,卡槽结构123环设在第二壳体12的内侧上。
56.在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图5至图7所示,第一壳体11和第二壳体12之间形成相互配合的迷宫结构,避免水等液体通过第一壳体11和第二壳体12连接处的间隙进入容置空间13中,引起容置空间13内的主板20及电池50等电子器件发生短路或某些功能失效,从而提高了电子设备的防水功能。
57.示例性的,第一壳体11和第二壳体12的其中一个设置有第一安装台,第一壳体11和第二壳体12的另一个设置有第一安装槽,第一壳体11与第二壳体12通过第一安装台与第一安装槽的配合而形成迷宫结构,从而能够有效的防止水等液体通过第一壳体11和第二壳体12连接处的间隙进入容置空间13中,可以将水等液体阻挡在第一壳体11或第二壳体12的外侧,避免容置空间13内的板20及电池50等电子器件发生短路或某些功能失效,从而提高了耳机100的防水功能。
58.具体的,第一安装台113设置在第一壳体11上,第一安装槽122设置在第二壳体12上,第一安装台113的形状及大小与第一安装槽122的形状及大小相适配,使得第一壳体11能够通过第一安装槽122与第一安装台113的盖合而与第二壳体12连接。
59.在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耳机100还包括按键或触控模块,按键或触控模块设置在壳体10上并与主板20电性连接,以便当与耳机100建立通信连接的手机有来电事件时或在将来电接起后想要结束接听时,通过触发按键或触控模块将来电接起或将来电挂断。
6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61.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62.上文的公开提供了许多不同的实施方式或例子用来实现本实用新型的不同结构。为了简化本实用新型的公开,上文中对特定例子的部件和设置进行描述。当然,它们仅仅为示例,并且目的不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此外,本实用新型可以在不同例子中重复参考数字和/或参考字母,这种重复是为了简化和清楚的目的,其本身不指示所讨论各种实施方式和/或设置之间的关系。此外,本实用新型提供了的各种特定的工艺和材料的例子,但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其他工艺的应用和/或其他材料的使用。
63.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方式”、“一些实施方式”、“示意性实施方式”、“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实施方式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方式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方式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64.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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