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现场分析执法视频记录的嵌入式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600611发布日期:2022-07-01 21:34阅读:13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现场分析执法视频记录的嵌入式设备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执法记录仪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现场分析执法视频记录的嵌入式设备。


背景技术:

2.执法记录仪是民警执行公务时随身佩带的集实时视音频摄录、照相和录音等功能于一体的取证技术装备,集摄像、照相、对讲、定位、存储功能于一身,能够对执法过程中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便于公安干警在各种环境中执法使用。
3.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会碰到各种突发情况,执法人员在跑动中产生的摆动力容易导致执法记录仪晃动,致使执法记录仪从执法人员身上跌落,当执法记录仪跌落在硬地上时,主控板会受到冲击而产生较大的形变,容易导致主控板上的电器元件的脱落,致使主控板丧失功能。所以需要一种用于现场分析执法视频记录的嵌入式设备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用于现场分析执法视频记录的嵌入式设备,包括执法记录仪,所述执法记录仪上设有显示屏,且所述显示屏上方设有摄像部件,所述执法记录仪右侧套设有防护组件,且所述防护组件右侧设有限位组件,所述防护组件由对讲机背夹壳、下护壳、限位块、连接板、中心轴、传动齿轮、扭力弹簧、吸盘和防滑垫组成。
7.优选的,所述对讲机背夹壳底端中心位置处连接有连接板,所述下护壳顶端两侧设有矩形凸块,且矩形凸块通过滑槽嵌设在对讲机背夹壳内壁,通过下护壳的矩形凸块嵌设在对讲机背夹壳的滑槽内部,对对讲机背夹壳与下护壳进行对接。
8.优选的,所述对讲机背夹壳与下护壳左右两侧对称设置有两个防滑垫,且所述防滑垫表面等距设有半圆形凸块,通过在外侧设置的防滑垫增加工作人员手部握持防护组件时的摩擦力。
9.优选的,所述连接板背面转动连接有传动齿轮,所述传动齿轮左侧开设有凹槽,且凹槽内壁设有扭力弹簧,所述扭力弹簧表面连接在连接板内壁,所述传动齿轮表面通过齿牙与下护壳相啮合连接,通过扭力弹簧的扭矩力对传动齿轮进行限位。
10.优选的,所述传动齿轮背面通过通槽贯穿下护壳外侧与吸盘相连接固定,所述下护壳内壁对称设有两个限位块,且所述限位块通过滑槽嵌设在执法记录仪外侧,限位块在执法记录仪外侧卡槽内部嵌入后位移,继而避免下护壳轻易脱离执法记录仪外侧。
11.优选的,所述限位组件包括连接座,所述连接座内部转动连接有连架,且所述连架套设在导向轴外侧,所述导向轴外侧套设有回力弹簧,且所述回力弹簧固定在夹板外侧,通过回力弹簧的回弹力对连架进行限位。
12.优选的,所述连架底端外侧连接有活动轴,所述活动轴左侧连接有连盘,且所述连
盘外侧转动连接有卡轴,所述卡轴通过凹槽嵌设在连接座外侧,通过卡轴在移动中插设在连接座外侧的滑槽孔洞中,对连架的倾角进行限位。
13.本实用新型至少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4.1、通过设置防护组件,增加对讲机背夹壳与下护壳的适配性安装,相较于传统的结构,本装置通过对讲机背夹壳与下护壳之间拉动,从而使对讲机背夹壳与下护壳扣接在执法记录仪的上下两端位置处,通过扭力弹簧的回弹力带动对讲机背夹壳与下护壳回弹收缩,对讲机背夹壳与下护壳相互配合对执法记录仪进行防护,避免执法记录仪跌落在硬地上时,导致主控板上的电器元件的脱落,进而导致主控板丧失功能,同时对讲机背夹壳与下护壳的可调性有效的增加了对多种型号执法记录仪安装时的适配性。
15.2、通过设置限位组件,实现对夹板的角度定位,通过回力弹簧的回弹力带动连架向外拉动,连架在移动中连盘移动,使卡轴抵触插设在连接座外侧的环槽内部,继而对连架的位置进行固定,避免执法人员在走动时,执法记录仪随着执法人员走动而摆动,降低了执法记录仪因惯性摆动掉落的几率。
附图说明
16.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用于现场分析执法视频记录的嵌入式设备的外部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用于现场分析执法视频记录的嵌入式设备中对讲机背夹壳与下护壳的连接关系结构示意图;
19.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用于现场分析执法视频记录的嵌入式设备中防护组件立体炸裂示意图;
20.图4为本实用新型图3中a的结构放大示意图;
21.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用于现场分析执法视频记录的嵌入式设备中调节组件立体炸裂示意图;
22.图6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用于现场分析执法视频记录的嵌入式设备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23.图中:1、执法记录仪;2、显示屏;3、摄像部件;4、防护组件;41、对讲机背夹壳;42、下护壳;43、限位块;44、连接板;45、中心轴;46、传动齿轮;47、扭力弹簧;48、吸盘;49、防滑垫;5、限位组件;51、连接座;52、活动轴;53、连盘;54、卡轴;55、连架;56、导向轴;57、回力弹簧;58、夹板。
具体实施方式
24.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25.参照图1-6,一种用于现场分析执法视频记录的嵌入式设备,包括执法记录仪1,执法记录仪1上设有显示屏2,且显示屏2上方设有摄像部件3,执法记录仪1右侧套设有防护组件4,且防护组件4右侧设有限位组件5,防护组件4由对讲机背夹壳41、下护壳42、限位块43、连接板44、中心轴45、传动齿轮46、扭力弹簧47、吸盘48和防滑垫49组成,通过扭力弹簧47的回弹力带动对讲机背夹壳41与下护壳42回弹收缩,对讲机背夹壳41与下护壳42相互配合对执法记录仪1进行防护,避免执法记录仪1跌落在硬地上时,导致主控板上的电器元件的脱落,进而导致主控板丧失功能。
26.具体的,如图3所示,对讲机背夹壳41底端中心位置处连接有连接板44,下护壳42顶端两侧设有矩形凸块,且矩形凸块通过滑槽嵌设在对讲机背夹壳41内壁,通过下护壳42的矩形凸块嵌设在对讲机背夹壳41的滑槽内部,从而对对讲机背夹壳41与下护壳42进行对接,同时下护壳42矩形凸块对对讲机背夹壳41进行限位,避免对讲机背夹壳41与下护壳42在拉动展开时晃动。
27.进一步的,如图3所示,对讲机背夹壳41与下护壳42左右两侧对称设置有两个防滑垫49,且防滑垫49表面等距设有半圆形凸块,通过在外侧设置的防滑垫49增加工作人员手部握持防护组件4时的摩擦力,避免在拿取时松动滑脱。
28.再进一步的,如图4所示,连接板44背面转动连接有传动齿轮46,传动齿轮46左侧开设有凹槽,且凹槽内壁设有扭力弹簧47,扭力弹簧47表面连接在连接板44内壁,传动齿轮46表面通过齿牙与下护壳42相啮合连接,通过扭力弹簧47的扭矩力对传动齿轮46进行限位,当对讲机背夹壳41与下护壳42对拉时带动传动齿轮46转动,继而使扭力弹簧47扭曲,方便在对讲机背夹壳41与下护壳42移动套设在执法记录仪1外侧后,通过扭力弹簧47的扭矩力快速回弹扣接。
29.更进一步的,如图3所示,传动齿轮46背面通过通槽贯穿下护壳42外侧与吸盘48相连接固定,下护壳42内壁对称设有两个限位块43,且限位块43通过滑槽嵌设在执法记录仪1外侧,通过限位块43嵌设在执法记录仪1外侧的卡槽内部,并且限位块43在卡槽内部滑动,使限位块43在执法记录仪1外侧卡槽内部嵌入后位移,继而避免下护壳42轻易脱离执法记录仪1外侧。
30.值得注意的是,如图5所示,限位组件5包括连接座51,连接座51内部转动连接有连架55,且连架55套设在导向轴56外侧,导向轴56外侧套设有回力弹簧57,且回力弹簧57固定在夹板58外侧,通过回力弹簧57的回弹力对连架55进行限位,避免连架55日常使用中轻易偏移,影响连架55的稳定性。
31.除此之外,如图5所示,连架55底端外侧连接有活动轴52,活动轴52左侧连接有连盘53,且连盘53外侧转动连接有卡轴54,卡轴54通过凹槽嵌设在连接座51外侧,通过卡轴54在移动中插设在连接座51外侧的滑槽孔洞中,从而对连架55的倾角进行限位,避免执法人员移动产生的惯性带动执法记录仪1摆动。
32.工作原理:根据附图3与附图4所示,通过将对讲机背夹壳41与下护壳42向两端拉动,使对讲机背夹壳41位置与执法记录仪1平齐,下护壳42底端超过执法记录仪1底端,此时,将下护壳42扣盖在执法记录仪1外侧,使限位块43嵌设在执法记录仪1外侧滑槽内部,此时扭力弹簧47的弹力带动传动齿轮46转动,使下护壳42与对讲机背夹壳41相对回缩,继而使对讲机背夹壳41与下护壳42扣盖在执法记录仪1外侧,继而对将执法记录仪1的记录功能
与对讲机背夹壳41的通信功能合并,方便执法人员使用;
33.其次,根据附图5所示,工作人员将连架55外拉,使连架55顶端在导向轴56表面移动,从而将回力弹簧57拉伸变形,此时,将夹板58转动调节至合适角度,松开对连架55的拉力,在回力弹簧57的回拉力作用下带动连架55移动,连架55在移动中带动活动轴52移动,活动轴52在移动中带动连盘53移动,继而使卡轴54插设在连接座51外侧环槽孔洞内部,从而对连架55位置进行固定,避免执法人员在走动时,执法记录仪1随着执法人员走动而摆动,降低了执法记录仪1掉落的几率。
34.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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