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包装材料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珍珠棉。
背景技术:
珍珠棉是一种新型环保的包装材料,它是由低密度聚乙烯脂经物理发泡产生无数的独立起泡构成,克服了普通发泡胶易碎、变形、恢复性差的缺点,具有隔水防潮、防震、隔音、保温、可塑性能佳、韧性强、循环再造、环保、抗撞力强等诸多优点,同时,由于珍珠棉具有可回收性,不造成环境污染,因此使得珍珠棉的应用更加广泛。
我们知道,珍珠棉是非交联的闭孔结构,因此,经过物理发泡后所得的原始的珍珠棉具有透气性差的缺陷,针对这一缺陷在专利号为:201720863918.8,专利名称为:一种高性能珍珠棉,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公开了一种高性能珍珠棉,包括珍珠棉,所述珍珠棉最上层粘接有防火纤维,所述防火纤维的下表面粘结有防火静电胶皮,所述防火纤维和珍珠棉之间设置有导电柱,且导电柱两端设置有导电柱帽,所述珍珠棉上层设置了PE膜层,且PE膜层上设置有凹槽,所述PE 膜层上设置胶水层,且胶水层上表面设置了PO膜层,所述PO膜层上设置有凸点,且PO膜层上表面设置有防污层,所述防污层上表面设置有抗菌层,所述珍珠棉上设置有透气孔,且透气孔内设置有挡灰板。该专利所公开的高性能珍珠棉通过设置的透气孔以提高珍珠棉的透气性,同时通过设置在透气孔内的若干个相互交错的挡灰板以避免外部灰尘杂质等通过透气孔粘附于珍珠棉所包装的物品上。但是这样的设计使得珍珠棉的制造工艺更加繁碎,从而提高看珍珠棉的制作成本,无法进行大量的推广应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结构设计合理,能够有效的提高透气性和缓冲效果的珍珠棉。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珍珠棉,包括珍珠棉本体,所述珍珠棉本体的一侧面上均匀分布有若干个缓冲凸起,所述缓冲凸起为半圆形结构,所述珍珠棉本体的另一侧面上还依次设有弹性纤维层和夜光层,所述珍珠棉本体上还设有若干个贯穿于珍珠棉本体的透气通道,所述透气通道和缓冲凸起依次间隔设置,所述透气通道包括相互连通的进气口和出气口,所述进气口和出气口在同一竖直面上为相互交错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透气通道为弧形或者是直线型。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弹性纤维层采用复合弹性纤维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弹性纤维层通过胶水粘贴于珍珠棉本体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夜光层为采用夜光涂料涂敷于弹性纤维层上背离珍珠棉本体1的一侧面制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其中设置的透气通道能够有效的提高珍珠棉本体的透气性,同时将透气通道的进气口和出气口设置为不在同一竖直面上,从而能够避免灰尘或者是其他杂质直接通过透气通道粘附于珍珠棉所包装的物品上,且透气通道的制作工艺简单,有利于大量的推广应用;
2、本实用新型设置的缓冲凸起和弹性纤维层能够进一步的提高珍珠棉本体的缓冲效果,同时将透气通道和缓冲凸起依次间隔设置,使得缓冲凸起在受力挤压时能够具有更多的弹性变形的空间,从而更进一步的提高提高珍珠棉本体的弹性缓冲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珍珠棉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珍珠棉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符号说明:
珍珠棉本体1,缓冲凸起2,弹性纤维层3,夜光层4,透气通道5,进气口6,出气口7。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行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珍珠棉,包括珍珠棉本体1,所述珍珠棉本体1的一侧面上均匀分布有若干个缓冲凸起2,所述缓冲凸起2为半圆形结构,所述缓冲凸起2和珍珠棉本体1为一体成型结构,所述珍珠棉本体1的另一侧面上还依次设有弹性纤维层3和夜光层4,所述弹性纤维层3用于提高珍珠棉本体1的整体弹性,从而提高其缓冲效果,所述夜光层4则能够使得珍珠棉本体1能够在黑暗的条件下起到照明的功能;
所述珍珠棉本体1上还设有若干个贯穿于珍珠棉本体1的透气通道5,所述透气通道5和缓冲凸起2依次间隔设置,这样使得缓冲凸起2在受力挤压时能够具有更多的弹性变形的空间,从而进一步的提高提高珍珠棉本体1的弹性缓冲效果;所述透气通道5包括相互连通的进气口6和出气口7,所述进气口6和出气口7在同一竖直面上为相互交错设置,即进气口6和出气口7不在同一竖直面上,从而能够避免灰尘或者是其他杂质直接通过透气通道粘附于珍珠棉所包装的物品上;
如图1所示,所述透气通道为弧形结构,采用弧形结构的设置能够进一步提高珍珠棉本体的防尘防杂质的效果,如图2所示,所述透气通道还可以为直线型结构,采用直线型结构的设置则能够使得透气通道的制作工艺更加的简单;
所述弹性纤维层3采用复合弹性纤维制成;所述弹性纤维层3通过胶水粘贴于珍珠棉本体1上;所述夜光层4为采用夜光涂料涂敷于弹性纤维层3上背离珍珠棉本体1的一侧面制得。
最后应说明的是:这些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