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多功能警用伸缩棍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509350发布日期:2020-07-17 15:36阅读:579来源:国知局
新型多功能警用伸缩棍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警用器械技术等领域,具体的说,是新型多功能警用伸缩棍。



背景技术:

警棍、电击棍、警用喷雾等皆为警用在进行执勤时,所佩戴的设备,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公安装备建设水平也关系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能力行政管理水平和民警的人身安全。当前制式出警装备组合在警务实战中的使用存在种类繁多、功能单一、携带不便、自重较大等问题,为公安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设计出新型多功能警用伸缩棍,解决现有警用器械功能单一、种类繁多的不足之处,在伸缩棍主体之上集成多种功能模块,在达到功能多样化的同时,减轻使用者(警员)的负重。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新型多功能警用伸缩棍,包括依次呈可伸缩配合的第一节主体、第二节主体和第三节主体,在第一节主体上设置有电击头,第三节主体内封装有警报器和电击器,且电击器通过置于第一节主体、第二节主体和第三节主体内的电击线连接电击头;在第三节主体上还连接有第三节尾部主体,在第三节尾部主体内封装有强光系统和喷雾装置。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能够将喷雾喷射出去、将强光发射出去,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在所述第三节尾部主体的非第三节主体连接端设置有与喷雾装置相配合的喷雾喷射口和与强光系统相配合的强光发射口。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能够有效控制喷雾或/和强光,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在所述第三节尾部主体内强光系统和喷雾装置径向布设,且在第三节尾部主体外壁上设置有与强光系统相配合的强光按钮和与喷雾装置相配合的喷雾按钮。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便于实现第三节尾部主体与第三节主体之间的可拆卸组装配合,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第三节尾部主体与第三节主体之间通过螺纹连接。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便于查看使用人员行走路线同时也方便警用装备的回库、出库管理,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还包括定位装置,且定位装置封装在第三节尾部主体或第三节主体内部。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便于电击器和警报器的封装,同时便于对其进行控制管理,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在所述第三节主体内电击器和警报器沿第三节主体轴向设置,在第三节主体的外周上设置有电击器控制按钮、警报器按钮及电击保险按钮,且电击器控制按钮和电击保险按钮与电击器相配合,警报器按钮与警报器相配合。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能够分别进行电击器的开关控制,并长久保持电击状态,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电击器控制按钮采用滑动按钮结构。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方便使用者携带和使用,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在所述第三节主体的外壁上还设置有手柄保护套。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使用过程中,避免被被作用者抢夺,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在所述第一节主体上还设置有防抢刀片。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使用过程中,电击时,能够方便的作用于被作用者(比如暴乱者),亦能够有效避免被作用者抢夺,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防抢刀片配合在第一节主体的外周上,所述电击头配合在第一节主体的远第二节主体设置端部。

特别注意的是:在本技术方案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软件的使用,但就该技术而言,其软件的使用为基于现有技术来实现,其本身不做软件方面的重新设计或/和定义,因此不存在由于需要应用软件而导致不符合保护客体或/和技术方案不清楚的情况,亦就是说不能由于涉及到使用现有技术的软件而存在不满足专利法或专利法实施细则或审查指南中关于保护客体的规定或/和不满足技术方案不清楚的规定。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及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以机械警用伸缩棍为主体,棍顶端增设电击头,首部加有防抢夺设计的刀刃装置(防抢刀片),尾部添加强光眩晕系统(强光系统、强光发射口)及喷雾系统(喷雾装置、喷雾喷射口),手柄处增加半弧形护手装置(手柄保护套),在棍内部设置有定位装置(gps定位芯片)不仅可以查看执勤人员巡逻路线同时也方便警用装备的回库、出库管理。

(2)本实用新型在棍内设置有报警装置(警报器)不仅可以发出120分贝以上强烈的报警声还可以同指挥中心平台相连报警,在尾端也可以系有束缚绳,起防脱落的作用。

(3)本实用新型实现了电击、甩棍击打、防抢夺、强光眩晕、喷雾、定位、报警请求支援及装备管理等一系列功能,减轻了原始警用器械的携带麻烦、功能单一等问题,实现了警用器械的多功能集成话。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外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半剖示意图。

其中,1-电击头、2-防抢刀片、3-电击线、4-第一节主体、5-第二节主体、6-手柄保护套、7-电击器控制按钮、8-警报器按钮、9-电击保险按钮、10-电击器、11-警报器、12-定位装置、13-外螺纹、14-第三节主体、15-内螺纹、16-强光按钮、17-喷雾按钮、18-强光系统、19-喷雾装置、20-第三节尾部主体、21-强光发射口、22-喷雾喷射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方式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实施例1: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新型多功能警用伸缩棍,解决现有警用器械功能单一、种类繁多的不足之处,在伸缩棍主体之上集成多种功能模块,在达到功能多样化的同时,减轻使用者(警员)的负重,如图1、图2、图3所示,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包括依次呈可伸缩配合的第一节主体4、第二节主体5和第三节主体14,在第一节主体4上设置有电击头1,第三节主体14内封装有警报器11和电击器10,且电击器10通过置于第一节主体4、第二节主体5和第三节主体14内的电击线3连接电击头1;在第三节主体14上还连接有第三节尾部主体20,在第三节尾部主体20内封装有强光系统18和喷雾装置19。

作为优选的设置方案,该新型多功能警用伸缩棍以传统制式警用伸缩棍为主体,对其进行改进,优选的采用三段结构的传统制式警用伸缩棍,即该多功能警用伸缩棍的主体包括采用可伸缩结构配合的第一节主体4、第二节主体5和第三节主体14,并优选的采用第一节主体4的外径<第二节主体5的外径<第三节主体14的外径,在第一节主体4上采用过盈配合或螺纹配合等方式设置有电击头1,并在第三节主体14内采用缓冲材料和连接件封装有警报器11和电击器10,保障去在使用时不会脱落或受力失灵;电击器10还通过电击线3与电击头1相连接,电击线3贯穿设置在第一节主体4、第二节主体5和第三节主体14内,且能够当多功能警用伸缩棍在最大长度和最小长度的情况下都不会被拉断或脱落;在第三节主体14上还可拆卸的设置有第三节尾部主体20,在第三节尾部主体20内通过缓冲材料和连接件封装有强光系统18和喷雾装置19,使得该多功能警用伸缩棍在使用时,强光系统18和喷雾装置19在实现其功能的同时不会由于受力而脱落或损坏。

电击头1、电击线3和电击器10的配后构成电击系统,利用高压发生器及可充电池供电产生4万伏以上的强电击,使侵犯者产生一种强烈的触电感觉,全身麻木,浑身无力,瞬间丧失作恶能力,而这种高压低流的工作原理是不会造成任何伤害的,使用时贴近人体或对准对方。

警报器11,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发出120分贝以上强烈报警声,既能够起到提示同伴的作用,还可以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起到警笛的作用,吸引人民群众前来帮助,使侵犯者产生强烈的恐惧心理,报警声最远距离可达500米,当警报器响起可以让周围的人让开道路,方便警员捉拿嫌犯。当出警人员不足或存在危险时可与指挥中心相连(采用现有软件技术)进行提前支援目的。

强光系统18,为一种非常简单、方便、实用的自卫武器,它可以射出很强的光束(照射程200米以上的),使侵犯者丧失视觉,可使使用者争取处理暴力行为的时间或足以使使用者逃离现场,而这种致盲是暂时的,不会造成视力的任何伤害,使用时对准被使者(歹徒)眼睛即可,另外强光也可以作远距离照明用,有效照明距离达100米左右。

喷雾装置19,内部可定期更换一系列警用规定喷雾,无毒无后遗症,在无严重治安危害、治安对象一时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使用,能迅速控制局面。在设计时优选的此喷雾装置安置于警棍中后方(电击头1为前方、第三节尾部主体20为后方),能够和其他装置更有效结合使用。

实施例2: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与前述技术方案相同部分在此将不再赘述,如图1、图2、图3所示,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能够将喷雾喷射出去、将强光发射出去,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在所述第三节尾部主体20的非第三节主体14连接端设置有与喷雾装置19相配合的喷雾喷射口22和与强光系统18相配合的强光发射口21。

作为优选的设置方案,该多功能警用伸缩棍以电击头1为头部,第三节尾部主体20为尾部,则在第三节尾部主体20与第三节尾部主体20的非连接端上开设置有与喷雾装置19相配合的喷雾喷射口22和与强光系统18相配合的强光发射口21,在使用时,光线将从强光发射口21射出;而喷雾将从喷雾喷射口22喷出。

实施例3: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与前述技术方案相同部分在此将不再赘述,如图1、图2、图3所示,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能够有效控制喷雾或/和强光,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在所述第三节尾部主体20内强光系统18和喷雾装置19径向布设,且在第三节尾部主体20外壁上设置有与强光系统18相配合的强光按钮16和与喷雾装置19相配合的喷雾按钮17。

作为优选的设置方案,将喷雾按钮17设计成矩形状,将强光按钮16设计成椭圆形状,但两种按钮具体形状不限于此;强光按钮16与强光系统18相配合,当按动强光按钮16时,能够实现强光系统18的通电并发射强光,发射出来的光线将通过强光发射口21射出;喷雾按钮17与喷雾装置19相配合,当按动喷雾按钮17时,能够使得喷雾装置19内的喷雾源形成雾状并通过喷雾喷射口22喷射出去。

实施例4: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与前述技术方案相同部分在此将不再赘述,如图1、图2、图3所示,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便于实现第三节尾部主体与第三节主体之间的可拆卸组装配合,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第三节尾部主体20与第三节主体14之间通过螺纹连接。

作为优选的设置方案,在第三节主体20和第三节主体14相连接的部位皆设置有螺纹,即当第三节主体20设置为内螺纹时,相应的在第三节主体14上设置外螺纹,当第三节主体20设置为外螺纹时,相应的在第三节主体14上设置内螺纹,使得第三节主体20和第三节主体14螺纹连接,能够方便拆卸或收纳。

实施例5: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与前述技术方案相同部分在此将不再赘述,如图1、图2、图3所示,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便于查看使用人员行走路线同时也方便警用装备的回库、出库管理,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还包括定位装置12,且定位装置12封装在第三节尾部主体20或第三节主体14内部。

作为优选的设置方案,在该多功能警用伸缩棍内还通过缓冲材料和连接件封装有定位装置12,该定位装置12可以封装在第三节尾部主体20内也可以封装在第三节主体14内部,且优选的定位装置12采用gps系统的定位装置,该定位装置12采用gps芯片所构成,基于现有软件技术实现:一是应急情况可查看此装备警务人员在何处,对支援位置等一系列提供强有力资源。二是对警务物品装备的回收处理及装备出入登记有着详细记录。

实施例6: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与前述技术方案相同部分在此将不再赘述,如图1、图2、图3所示,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便于电击器和警报器的封装,同时便于对其进行控制管理,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在所述第三节主体14内电击器10和警报器11沿第三节主体14轴向设置,在第三节主体14的外周上设置有电击器控制按钮7、警报器按钮8及电击保险按钮9,且电击器控制按钮7和电击保险按钮9与电击器10相配合,警报器按钮8与警报器11相配合。

作为优选的设置方案,在具体设置时,在第三节主体14内,按第三节主体14轴向设置电击器10和警报器11,即在第三节主体14内部轴向上两者一上一下设置,并且在第三节主体14的外周上设置电击器控制按钮7、警报器按钮8和电击保险按钮9,使得电击器控制按钮7和电击保险按钮9控制连接电击器10,警报器按钮8控制连接警报器11,在进行电击操作使用时可以通过先作动电击保险按钮9,使得在电击时不会伤害到使用者,然后作动电击器控制按钮7,使得电击器10工作,从而通过电击头1释放高电压电击弧;当需要报警时,通过作动警报器按钮8使得警报器11工作,进行报警。

实施例7: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与前述技术方案相同部分在此将不再赘述,如图1、图2、图3所示,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能够分别进行电击器的开关控制,并长久保持电击状态,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电击器控制按钮7采用滑动按钮结构。

作为优选的设置方案,电击器控制按钮采用滑动按钮结构,直接推动按钮后就可以使得电击器10长期工作,从而使用者(警员)能够更加方便的进行电击,不会由于采用按压结构的按钮而需长期按压,当在电击的同时不能改变该多功能警用伸缩棍的径向方向的情况发生能够实现该多功能警用伸缩棍在电击状态可以任意改变径向方向。

实施例8: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与前述技术方案相同部分在此将不再赘述,如图1、图2、图3所示,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方便使用者携带和使用,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在所述第三节主体14的外壁上还设置有手柄保护套6。

作为优选的设置方案,在第三节主体14的外壁上还固定或可拆卸的设置有手柄保护套6,优选的采用半弧形结构的手柄保护套,该手柄保护套的设置,可以有效地保证握手不被击打,提高了使用的安全性。

实施例9: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与前述技术方案相同部分在此将不再赘述,如图1、图2、图3所示,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使用过程中,避免被被作用者抢夺,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在所述第一节主体4上还设置有防抢刀片2。

作为优选的设置方案,在第一节主体4上还设置有防抢刀片2,且该防抢刀片2采用固定或可拆卸的方式设置在第一节主体4上,使得当使用者在制止暴乱时,当该节段被暴乱分子抓住时,只需回抽或旋转该多功能警用伸缩棍即可对暴乱分子的手进行损伤(割伤)。

实施例10: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与前述技术方案相同部分在此将不再赘述,如图1、图2、图3所示,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使用过程中,电击时,能够方便的作用于被作用者(比如暴乱者),亦能够有效避免被作用者抢夺,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防抢刀片2配合在第一节主体4的外周上,所述电击头1配合在第一节主体4的远第二节主体5设置端部。

作为优选的设置方案,将防抢刀片2固定或可拆卸的设置在第一节主体4的外周上,使得第一节主体4的外周上沿轴向或周向形成较浅的刀刃,设置时,刀刃突出第一节主体4的外周但当第一节主体4回缩至第二节主体5内时又不会与第二节主体5的内壁形成摩擦;电击头1采用固定或可拆卸的方式设置在第一节主体4的远第二节主体5设置端部(即第一节主体4的头端)。

实施例11: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如图1、图2、图3所示,新型多功能警用伸缩棍,整体为三节依次向下增大的棍体组成。

第一节主体4设置有电击头1和防抢装置(防抢刀片2)。

第一节主体4为较小的一节,顶部装置有电击头1,节体中部有三条较浅的防抢刀片2镶嵌在棍节上,形成一个等边三角形,节体内有向下方连接的电击线3,该电击线3连接电击器10;第二节主体5比第一节主体4直径略大一点,主要作为上方电击头1向下的电击线3的枢纽,连接到下方电击器10,电击器10主要由电击器电源(可充电电池)和控制系统(电压高压发生器)所构成。

电击头1由第三节主体14的电击器10及按钮(电击器控制按钮7和电击保险按钮9)控制,使用时由可充电电池经电压高压发生器产生4万伏以上的强电击并释放,使侵犯者产生一种强烈的触电感觉,全身麻木,浑身无力,瞬间丧失作恶能力,而这种高压低流的工作原理是不会造成任何伤害的,使用时贴近人体或对准对方。

防抢装置(防抢刀片2)设置在第一节主体4表面,由三条较浅的刀片镶嵌在棍节上,形成一个等边三角形,节体内中部有向下方连接的电击线3。如果暴徒胆敢抓住伸缩棍的前部外侧实施抢夺,使用者只需用力抽回伸缩棍,设置的刀刃就会割伤暴徒的手掌。提高了使用的安全性。

第二节主体5主要是作为中间连接上下节(第一节主体4、第三节主体14)的枢纽作用,内部设有控制上方电击头1的电击线中段。

第三节主体14内部由电击控制系统和电源(电击器10)、定位装置(gps定位系统)12、报警器控制系统及电源(警报器11)组成,外部由电击保险按钮9、电击器滑动按钮(电击器控制按钮7)、警报器按钮8、手部保护柄(手柄保护套6)组成。电击控制系统和电源作用是控制第一节主体4上的电击头1释放电压及提供电源支持;gps定位系统作用一可应急情况可查看此装备警务人员在何处,对支援位置等一系列提供强有力资源,二是对警务物品装备的回收处理及装备出入登记有着详细记录;报警器控制系统及电源可以在需要的时候,120分贝以上强烈报警声,既能够起到提示同伴的作用,还可以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起到警笛的作用,吸引人民群众前来帮助,使侵犯者产生强烈的恐惧心理,报警声最远距离可达500米,当报警器响起可以让周围的人让开道路,方便警员捉拿嫌犯。当出警人员不足或存在危险时可与指挥中心相连进行提前支援目的;手部保护柄为外环形状的保护套,可以有效地保证握手不被击打,提高了使用的安全性;

第三节尾部主体20采用螺纹结构连接在第二节主体14上,在第二节主体14上设置外螺纹13,相应的在第二节尾部主体20上设置内螺纹15,使得外螺纹13和内螺纹15适配;在第三节尾部主体20内通过缓冲材料和连接件封装设置有喷雾装置19和强光系统18。

喷雾装置19:此装置内部可定期更换一系列警用规定喷雾原液,无毒无后遗症,在无严重治安危害、治安对象一时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使用,能迅速控制局面。

强光系统18:是一种非常简单、方便、实用的自卫武器,它可以射出很强的光束(照射程200米以上的),使侵犯者丧失视觉,可使使用者争取处理暴力行为的时间或足以使使用者逃离现场,而这种致盲是暂时的,不会造成视力的任何伤害,使用时对准歹徒眼睛即可,另外强光也可以作远距离照明用,有效照明距离达100米左右。

第三节主体14比第二节主体5略大,第三节尾部主体20在该实施例中设置为并第三节主体14略大,在第三节主体14上设置有多种按钮:

电击保险按钮9,需要使用电击器的时候,首先需要连接此按钮,起到了保护作用,避免伤到自己人。

电击保险按钮9的对面设置一个手部保护套6,由弧形的具有收缩性的材料做成,具有一定的抗打击性。

电击保险按钮9和手部保护套6所在的内部为电击器(包含电击器电源及电击控制系统),通过内置在第二节主体5和第一节主体4内的电击线3连接到电击头1,有控制上方电击头1的作用。

邻电击保险按钮9设置侧且位于电击保险按钮9的下方设置有与电击器10相连接的采用滑动按钮结构的电击器控制按钮(电击器滑动按钮)5,当关闭电击保险按钮9后,往上滑动电击器滑动按钮即可控制第一节主体4上的电击头1进行放电。

在电击器滑动按钮的下方设置警报器按钮8,内部相对的即是警报器(电源及警报系统)11。

警报器下方为安装的定位装置(采用gps定位的芯片和装置)12。

在第三节尾部主体20上亦设置有多种按钮及设备等:

第三节尾部主体20的表面上为一个矩形形状(喷雾按钮17)和一个椭圆形状(强光按钮16)两个按钮,设计为矩形和椭圆形主要区分控制喷雾和控制强光的按钮。

第三节尾部主体20内部被分成两块,一边喷雾装置(含控制系统和液体装置)19,另一边为强光系统18的电源及系统装置。

第三节尾部主体20的最下方的板分为两边,一边为喷雾喷射口22,另一边为强光发射口21,喷雾的喷出及强光的射出由喷雾按钮17和强光按钮16所控制。

在实际制作时,优选的整个多功能警用伸缩棍的选材根据不同部位又下述材料如组成

顶级42crmo合金钢材料,与国际专业级战术警棍同等材料,高硬度,打击力强;轻量化设计,携带方便,操控性好;优质环保tpe橡胶防滑手柄,保证握持摩擦力,同时减少击打的反弹力。

电击材料:电池主要由一体化高质量集成块及可充镍镉、镍氢电池组成。外部主要结构主要由abs硬胶压注成型和金属材料组成,有一对或数对金属电击头1、电击保险按钮9、电击器控制按钮7,按电击器控制按钮7,即能产生强烈电击。多功能警用伸缩棍外部结构是由abs塑料外壳和金属材料组成,前部设有两对或数对金属电极(电击头1),打开电击开关(电击器控制按钮7),即能产生强烈电击。内部结构由一体化高压集成块及可充镍镉、镍氢电池组成,不用换电池。

强光系统材料:

照明距离:≥45m

电池电压:7.2v/2.4a

灯泡型号:12mm强光灯泡

警报器材料:

120分贝声光报警。

喷雾装置材料:

警用辣椒水又称警察催泪喷射器,是高纯度辣椒提取素(oc),无毒无后遗症,在无严重治安危害、治安对象一时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使用,能迅速控制局面。使用时,辣椒水使用者,必须站在顺风向位置,与被喷者的距离宜在2米范围最佳。

防抢刀片材料:

防抢刀片采用不锈钢9cr18mo材料,经特殊工艺加工制成具有高强度、高硬度、韧性好等特点,可以击碎8㎜内钢化玻璃,使用隐蔽,轻松救助时不会造成意外伤害。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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