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挖掘装置,所述装置包括基座(1)以及连接于基座(1)底面的刀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刀组件包括连接于基座(1)且向下延伸的第一螺旋刀(2)、第二螺旋刀(3)和松土刀(4)。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挖掘装置,其特征在于,以所述刀组件的横截面所示,所述各刀的刀轴中心线所在的点为基点形成等腰三角形构造,具体为:所述松土刀(4)所在的基点为顶点,所述第一螺旋刀(2)和第二螺旋刀(3)所在基点为底边端点。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挖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松土刀(4)至少具有一个刀刃,且刀刃部位朝向挖掘装置工作时前行的方向。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挖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松土刀(4)长1000mm;
所述松土刀(4)为一个刀刃,该刮刀横截面为对勾形、三角形或者桃形构造;或者所述松土刀(4)为两个刀刃,该刮刀横截面为菱形或尖角椭圆构造。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挖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旋刀(2)和第二螺旋刀(3)均由刀轴以及环绕在所述刀轴上的螺旋刀刃组成,所述刀轴长1000mm,所述螺旋刀刃的公称直径为140mm,所述第一螺旋刀(2)的刀轴轴心至第二螺旋刀(3)的刀轴轴心的距离为600-750mm。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挖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1)底面还连接有向下延伸的第三螺旋刀(5),以刀组件的横截面示意,所述第三螺旋刀(5)所在的基点位于等腰三角形的高上。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挖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螺旋刀(5)由刀轴以及环绕在所述刀轴上的螺旋刀刃组成,所述刀轴长1000mm,所述螺旋刀刃的公称直径为45mm;
所述松土刀(4)至所述第一螺旋刀(2)和第二螺旋刀(3)之 间的中心线的距离为220mm,所述第三螺旋刀(5)至所述第一螺旋刀(2)和第二螺旋刀(3)之间的中心线的距离为240mm。
8.一种山药种植挖掘机,包括提供动力的机头(10)、与机头(10)一端相连接的机架(11)以及设于机头(10)下端的滚动装置(12),所述机头(10)上设有动力输出装置(13)和液压装置(14),所述机架(11)上设置有升降机构(15)、固定在升降机构(15)下端的挖掘装置(16),所述液压装置(14)通过链轮链条或齿形带齿形轮传动机构与所述升降机构(15)连接,所述动力输出装置(13)的输出轴通过链轮链条或齿形带齿形轮传动机构与挖掘装置(16)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挖掘装置(16)采用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山药种植挖掘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滚动装置(12)采用履带式行走装置。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山药种植挖掘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头(10)的另一端设有填沟装置(18),所述填沟装置(18)包括绞龙机构(181)以及防护机构(182);所述绞龙机构(181)包括通过链轮链条或齿形带齿形轮传动机构与动力输出装置(13)的输出轴相连接的滚轴(183)以及环绕于滚轴(183)上的螺旋挖掘刃(184),所述防护机构(182)设于绞龙机构(181)的后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