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鸡舍,具体涉及一种透气保温鸡舍,属于鸡舍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普通的家禽饲养一般采用放养的方式,放养通风好,鸡群产生的有毒气体容易散发,鸡群不容易生病,但是放养占地面积大,不便管理;在冬天或是下雨天鸡群容易被冻伤,造成鸡群生病;规模化养鸡都是采用室内养殖的办法饲养鸡群;室内饲养能够有效的避免冬天雨雪伤害,夏天防晒防雨,但是室内饲养通风性较差,环境潮湿,使鸡群容易生病;中国专利申请号:201520356723.5,公开了一种鸡舍,包括鸡舍本体和设置于鸡舍本体上端的顶盖,顶盖一部分与鸡舍本体活动连接,打开活动部分方便阳光照射到鸡舍本体内;鸡舍本体上设有产蛋箱,产蛋箱上部设有可开合的盖板;上述技术方案的鸡舍本体为相对封闭,设有通风口方便通风,下雨天或者大冷天,鸡群住在鸡舍本体内,不受外界环境影响,防风雨的效果较好,天气较好时,鸡群可到活动区活动,有利于鸡群的生长;打开顶盖、盖板,方便太阳直射,杀菌,且利于鸡群的生长和生活,清理粪便等污物时,人站在鸡舍本体外,慢慢抽出抽屉式集粪盒进行清理,不会打扰到鸡群,简单方便;但其栖息处防雨效果、透气效果及保温效果不能很好地进行调节,其围设内环境不够好,且围设整体比较复杂,建设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透气保温鸡舍,建设简单,建设成本低,且对通风防雨和保温可进行灵活调节。
本实用新型的透气保温鸡舍,包括呈轴对称设置的前架体和后架体;所述前架体包括相互连通的第一低方形架和第一高方形架;所述后架体包括相互连通的第二低方形架和第二高方形架;所述第一高方形架后边沿与第二高方形架前边沿固定;所述第一低方形架、第一高方形架、第二低方形架和第二高方形架顶部均设置有活动斜顶;所述活动斜顶低端设置于外侧;所述第一低方形架和第一高方形架外边侧设置有围板;所述第一高方形架其与第二高方形架相邻面设置有出口;所述出口处安装有行走梯,通过行走梯可将鸡引出鸡舍和引入鸡舍;所述第一高方形架中部设置有进门,通过进门可直接进行取蛋或放入取出鸡。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第一低方形架和第一高方形架下部设置有抽拉卸粪板,其能够定时将粪便清理出鸡舍内。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第二高方形架于第一低方形架相邻面上方设置有活动透气窗,通过抽拉活动透气窗可实现保温或导入新风。
进一步地,所述活动斜顶其高端铰接于第一低方形架、第一高方形架、第二低方形架或第二高方形架上,其低端设置有折叠支撑脚,当需要透气或鸡出去活动时,可直接通过折叠支撑脚将活动斜顶上顶,使外界新风进入到鸡舍内,当下雨或者鸡进入到鸡舍内,直接将折叠支撑脚折叠,活动斜顶即可进行导流。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的透气保温鸡舍,其能够给肉鸡和蛋鸡提供一个栖息和活动场所,当下雨时,可通过活动斜顶进行遮蔽,然后依次进入到鸡舍内,鸡舍内可及时进行通风,当温度低时,能够使鸡舍密封性好,达到保温效果。其建设成本低,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活动斜顶打开状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未安装活动斜顶时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透气保温鸡舍,包括呈轴对称设置的前架体1和后架体2;所述前架体1包括相互连通的第一低方形架3和第一高方形架4;所述后架体2包括相互连通的第二低方形架5和第二高方形架6;所述第一高方形架4后边沿与第二高方形架6前边沿固定;所述第一低方形架3、第一高方形架4、第二低方形架5和第二高方形架6顶部均设置有活动斜顶7;所述活动斜顶7低端设置于外侧;所述第一低方形架3和第一高方形架4外边侧设置有围板8;所述第一高方形架4其与第二高方形架6相邻面设置有出口9;所述出口9处安装有行走梯10,通过行走梯10可将鸡引出鸡舍和引入鸡舍;所述第一高方形架4中部设置有进门11,通过进门11可直接进行取蛋或放入取出鸡。
所述第一低方形架3和第一高方形架4下部设置有抽拉卸粪板12,其能够定时将粪便清理出鸡舍内。
所述第二高方形架6于第一低方形架3相邻面上方设置有活动透气窗13,通过抽拉活动透气窗13可实现保温或导入新风。
所述活动斜顶7其高端铰接于第一低方形架3、第一高方形架4、第二低方形架5或第二高方形架6上,其低端设置有折叠支撑脚14,当需要透气或鸡出去活动时,可直接通过折叠支撑脚14将活动斜顶7上顶,使外界新风进入到鸡舍内,当下雨或者鸡进入到鸡舍内,直接将折叠支撑脚折叠,活动斜顶即可进行导流。
本实用新型的透气保温鸡舍,其能够给肉鸡和蛋鸡提供一个栖息和活动场所,当下雨时,可通过活动斜顶进行遮蔽,然后依次进入到鸡舍内,鸡舍内可及时进行通风,当温度低时,能够使鸡舍密封性好,达到保温效果。其建设成本低,使用方便。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