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密封性园林苗木嫁接用的可调式保护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71988阅读:254来源:国知局
一种密封性园林苗木嫁接用的可调式保护套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园林苗木嫁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密封性园林苗木嫁接用的可调式保护套。



背景技术:

嫁接是苗木人工繁殖方法之一,把一种植物的枝或芽,连接到另一种植物的茎或根上,使接在一起的两个部分长成一个完整的植株,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对于植物的利用以及重视度越来越高,苗木人工繁殖行业的作业量逐步提升,在嫁接过程中,对于接穗保护是至关重要的,目前市场上的接穗保护装置还存在一系列的不足,给用户造成较大的困扰,比如目前采用的带状塑料薄膜包扎,操作时间比较长,包扎不方便,爆炸的效果不好,而且工人的劳动强度比较大等,导致了生产需求得不到提高,无法满足使用的需求,为了解决市场上存在的问题,目前急需改善保护装置的技术,能够更好的保护接穗,促进嫁接行业的不断发展,满足用户的需求,是目前市场上所需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密封性园林苗木嫁接用的可调式保护套,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操作麻烦、耗时长,使用不便捷等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密封性园林苗木嫁接用的可调式保护套,包括软胶筒体、收放橡皮带和定位球,所述软胶筒体与调节缝相连接,所述软胶筒体的内部安装有密封垫膜,所述软胶筒体的外表面固定有塑料块,所述收放橡皮带通过固定钮扣与塑料块相连接,所述收放橡皮带上镶嵌有圆形孔洞,所述软性筒体的表面设置有定位垫层,定位垫层的左侧固定有塑料块,所述定位球与定位垫层相连接,所述定位球的外侧安装有收放橡皮带,且定位球与圆形孔洞相连接。

优选的,所述软性筒体可包裹物体的直径范围为1—30cm。

优选的,所述收放橡皮带为可拆卸结构,且表面均匀密布圆形孔洞。

优选的,所述收放橡皮带和定位垫层位于同一水平线上。

优选的,所述定位球的直径大于圆形孔洞的直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密封性园林苗木嫁接用的可调式保护套的,主体为软胶筒状,具有良好的弹性,内部设置的密封垫膜,围裹后的密封性比较高、严实,设有调节缝和收放橡皮带设备,实用于不同大小的树苗嫁接,实用性比较高,而且使用方便、快捷,只需拉动收放橡皮带即可扣住,包裹物体的直径范围为1—30cm,适用于大小不同的树种,能够更好的保护接穗,促进嫁接行业的不断发展。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筒体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定位球示意图。

图中:1、软胶筒体,2、调节缝,3、塑料块,4、固定钮扣,5、收放橡皮带,6、圆形孔洞,7、定位垫层,8、定位球,9、密封垫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密封性园林苗木嫁接用的可调式保护套,包括软胶筒体1、调节缝2、塑料块3、固定钮扣4、收放橡皮带5、圆形孔洞6、定位垫层7、定位球8和密封垫膜9,软胶筒体1与调节缝2相连接,软性筒体1可包裹物体的直径范围为1—30cm,实用性比较高,适用于大小不同的树种,能够更好的保护接穗,软胶筒体1的内部安装有密封垫膜9,软胶筒体1的外表面固定有塑料块3,收放橡皮带5通过固定钮扣4与塑料块3相连接,收放橡皮带5上镶嵌有圆形孔洞6,收放橡皮带5为可拆卸结构,且表面均匀密布圆形孔洞6,更换使用比较方便,软性筒体1的表面设置有定位垫层7,收放橡皮带5和定位垫层7位于同一水平线上,能够更好的控制软胶筒体1的直径大小,定位垫层7的左侧固定有塑料块3,定位球8与定位垫层7相连接,定位球8的外侧安装有收放橡皮带5,且定位球8与圆形孔洞6相连接,定位球8的直径大于圆形孔洞6的直径,固定性比较强,而且使用方便、快捷,不会出现散开的现象,能够更好的保护接穗,促进嫁接行业的不断发展。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密封性园林苗木嫁接用的可调式保护套时,将软胶筒体1套在苗木嫁接处,裹紧软胶筒体1,调节缝2收缩,密封垫膜9与苗木嫁接处充分接触密封,然后按住定位垫层7处的软胶筒体1部分,拉拽上半部分的收放橡皮带5,将收放橡皮带5上的圆形孔洞6扣在定位垫层7的定位球8上,下半部分进行同样操作,软胶筒体1整体与苗木嫁接处紧紧密封接触,这就是该密封性园林苗木嫁接用的可调式保护套工作的整个过程。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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