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大棚扦插育苗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02018阅读:56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扦插育苗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大棚扦插育苗池。



背景技术:

扦插繁殖是根据植物细胞的全能性原理,采用植物的茎、叶、根等器官进行无性繁殖的重要技术,在苗木生产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影响扦插成活的内在因素有树种遗传性差异、插穗年龄、插穗规格、插穗部位和插穗下切口形状等,外在因素有扦插时间、插穗的化学和物理方法、扦插基质状况、温度、湿度和光照条件等。植物扦插生根与基质、温度和湿度三个外在因素更为密切相关,适宜的基质、温度和温度可以促进插条生根。在进行扦插育苗时为规模化生产,通常采用育苗池进行育苗。育苗池的透水透气性极大地影响着扦插苗的成活率,插条经常会因水分过多或过少而死亡,空气温度和湿度也是导致扦插失败的重要原因。

现有技术中的育苗池存在基质含水量和空气湿度不易控制的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大棚扦插育苗池,能够将基质含水量和空气湿度控制在适宜的范围,提高插条的成活率。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大棚扦插育苗池,包括池体和储水罐,所述池体设置在大棚内的地面上,所述池体靠近大棚墙体一侧的池壁高于其它三侧池壁;所述池体内设置有垫层和基质层,所述基质层位于所述垫层之上;在所述池体靠近大棚墙体一侧的池壁的顶端设置有储水罐;所述储水罐的顶端设置有控制器;在与所述池体靠近大棚墙体一侧的池壁对立的池壁的顶端设置有立柱;在所述基质层内设置有痕量灌溉管,所述痕量灌溉管通过主水管与所述储水罐连接,所述主水管上设置有球阀;所述基质层的上方设置有支水管;所述支水管一端与所述主水管连接,另一端封堵并固定在所述立柱上;所述支水管上设置有电磁阀、增压泵和雾化喷头,所述电磁阀和增压泵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所述池体上还设置有空气湿度传感器,所述空气湿度传感器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所述提供的大棚扦插育苗池中,优选地,所述基质层由沙土制成;进一步优选地,所述基质层厚度为20~30cm。

在本实用新型所述提供的大棚扦插育苗池中,优选地,所述垫层由鹅卵石制成;进一步优选地,所述垫层的厚度为5~8cm。

在本实用新型所述提供的大棚扦插育苗池中,优选地,所述池体由红砖砌成。

在本实用新型所述提供的大棚扦插育苗池中,优选地,所述池体的下部设置有排水孔。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由于在基质层中设置了痕量灌溉管,保证了连续不间断、均匀、适量地向基质提供有效供水,在保证插条所需水的供应同时还杜绝了水资源的浪费;在基质层的上方设置有雾化喷头,可以为基质层上方的空气增湿,保证了空气的湿度,提高了插条的成活率;在池体上设置空气湿度传感器,并与控制器电连接,实现了空气湿度控制的自动化,提高了生产效率、节约了生产成本;另外本育苗池是设置在大棚内的,其温度可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池体,2-垫层,3-基质层,4-储水罐,5-主水管,6-支水管,7-电磁阀,8-增压泵,9-雾化喷头,10-球阀,11-痕量灌溉管,12-立柱,13-排水孔,14-控制器,15-空气湿度传感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大棚扦插育苗池,如图1所示,包括池体1和储水罐4,池体1是用红砖砌在大棚内的地面上的,池体1共有四个池壁,靠近大棚墙体一侧的池壁的高度高于其它三侧的池壁;在池体内先铺一层厚为8cm的鹅卵石垫层2,再在其上铺一层厚为25cm的沙土基质层3;储水罐4设置在靠近大棚墙体一侧的池壁的顶端,用于对育苗池供水;在储水罐4的顶端设置有控制器14;在与靠近大棚墙体一侧的池壁对立的池壁的顶端设置有立柱12;在沙土基质层3中埋设有痕量灌溉管11,痕量灌溉管11通过主水管5与储水罐4连接,主水管5上设置有球阀10,该痕量灌溉管11用于根据插条需水量进行供水,既保证了插条的需水量,又节约了水资源;在位于沙土基质层3的上方设置有支水管6;支水管6的一端与主水管5连接,另一端封堵并固定在立柱12上,立柱12用于支撑和固定支水管6;在支水管6上设置有电磁阀7、增压泵8和雾化喷头9,电磁阀7和增压泵8与控制器14电连接;在池壁上还设置有空气湿度传感器15;控制器14可以根据空气湿度传感器15采集到的空气湿度数据控制电磁阀7和增压泵8的启停,当电磁阀7和增压泵8工作时,储水罐4中的水经过雾化喷头9雾化后喷向插条,保证了插条所处的空气环境的湿度,提高了插条的成活率。在池体1的下部还设置有排水孔13。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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