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灭蚊装置,具体为一种太阳能灭蚊装置。属于农林机械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开始更多的关注与生态相关的行业,其中为了更好的发展生态农业和水产行业,减少蚊蝇危害首当其冲。众所周知,我国传统的大面积驱蚊的方法就是喷洒化学灭蚊物质,但是这种方法有很多弊端,首先,这种喷洒化学灭蚊物质无法持久灭蚊,会因为天气环境而影响灭蚊效果;其次,化学灭蚊物质往往不会自己分解而附着在植物表面或漂浮在空气中,污染环境,对人类和动物的健康生存有害;最重要的是,喷洒化学灭蚊物质会使蚊子产生抗药性并传给下一代,进而更难消灭飞蚊,无法从根源上消灭蚊子。
国内的灭蚊装置主要是电蚊香、电蚊拍、光触媒灭蚊器、生态灭蚊系统,灭蚊灯,光催化捕蚊器等具有杀灭蚊虫效果的器械。电蚊香与电蚊拍适合小面积室内灭蚊并且无法回收蚊蝇。光触媒灭蚊器、生态灭蚊系统、光催化捕蚊器等价格比较高,初期投资比较大,集成度不够高,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到了灭蚊装置的推广与应用。灭蚊灯虽然环保,但驱蚊较为被动,同时成本也比较高,其中有的需要安装电网,使用不方便。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太阳能灭蚊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太阳能灭蚊装置,使用方便,成本低,灭蚊效率高,节能环保。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太阳能灭蚊装置,所述太阳能电池板,通过螺栓连接固定在太阳能电池板支架上,太阳能电池板支架通过一种旋转结构固定在支架上,储蚊盒插在储蚊盒卡槽中,储蚊盒卡槽通过螺栓连接固定在支架上,支架通过拔模套件固定在底座上,浮漂套在水管上,水管与水泵相连,叶轮通过叶轮轴固定在支架内部。
优选的,所述太阳能电池板支架旋钮可以控制太阳能电池板支架的旋转。
优选的,所述储蚊盒是插入储蚊盒卡槽的,储蚊盒卡槽通过螺栓连接固定在支架上。
优选的,所述两个水管口以45度角向下固定在支架上,使其喷射范围尽可能多的覆盖引蚊灯附近空间上更大的面积。
优选的,所述叶轮通过叶轮轴固定在支架下部分管道中间,水冲击叶轮旋转并使水和蚊子进入支管道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相比于现有的灭蚊装置打破了传统喷洒农药灭蚊方式的工作缺陷,无需人为手动操作,节约了人力和财力,提高了工作效率,相对于国内目前的灭蚊装置,效率进一步得到提高,成本降低,更节能、环保、结构简单、受力均匀平衡,根据形态学设计外观,简单大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装配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支架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装配体结构另一角度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储物盒卡槽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叶轮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太阳能电池板;2.太阳能电池板支架;3.太阳能电池板支架旋钮;4.支架;5.引蚊灯;6.水管;7.储蚊盒卡槽;8.储蚊盒;9.底座;10.浮漂;11.水泵;12.叶轮;13.叶轮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所示,一种环保太阳能灭蚊装置,包括太阳能电池板1、太阳能电池板支架2、太阳能电池板支架旋钮3、支架4、引蚊灯5、水管6、储蚊盒卡槽7、储蚊盒8、底座9、浮漂10、水泵11、叶轮12、叶轮轴13,所述太阳能电池板1通过螺栓连接固定在太阳能电池板支架2上,太阳能电池板支架旋钮3能控制整个太阳能电池板支架2的转向,储蚊盒8插在储蚊盒卡槽7中,储蚊盒卡槽7通过螺栓连接固定在支架4上,支架4通过拔模套件固定在底座9上,浮漂10套在水管上,水管与水泵11相连,叶轮12通过叶轮轴13固定在支架4内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太阳能电池板支架旋钮3可以控制太阳能电池板支架2的旋转。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储蚊盒8是插入储蚊盒卡槽7的,储蚊盒卡槽7通过螺栓连接固定在支架4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两个水管6口以45度角向下固定在支架4上,使其喷射范围尽可能多的覆盖引蚊灯5附近空间上更大的面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叶轮12通过叶轮轴13固定在支架4下部分管道中间,水冲击叶轮12旋转并使水和蚊子进入支管道中,最终进入储蚊盒8中将蚊子回收。
其中的具体工作过程如下:
如图1、图2所示:太阳能电池板1将光能转化成电能驱动整个装置的运行,装置得电后点亮引蚊灯5吸引蚊子靠近,与此同时水泵11工作,将水抽到水管6中并且喷射出,将蚊子冲到支架4下方的碗状结构中,通过叶轮13的作用使蚊子和水进入储蚊盒8中,最后可回收蚊子。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