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排水的玻璃温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87124阅读:545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排水的玻璃温室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温室产品配件领域,具体为一种便于排水的玻璃温室。



背景技术:

玻璃为主要透光覆盖材料的温室,属于温室大棚的一种。使用寿命长,适用于多种地区和多种气候,以种植不同植物分为多种不同温室。

玻璃温室指以玻璃作采光材料的温室,属于温室大棚的一种,在栽培设施中,玻璃温室作为使用寿命最长的一种形式,适合于多种地区和各种气候条件下使用。行业内以跨度与开间的尺寸大小分为不的建设型号,又以不同的使用方式分为:蔬菜玻璃温室、花卉玻璃温室、育苗玻璃温室、生态玻璃温室、科研玻璃温室、立体玻璃温室、异形玻璃温室、休闲玻璃温室、智能玻璃温室等等。其面积与使用方式可有温室主自由调配,最小的有庭院休闲型的,大的高度可达10米以上,跨度可达16米,开间最大可达10米,智能程度可达到一键控制。玻璃温室的冬季采暖问题可采用多种供暖方式,其能耗费用居中,大都能接受。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排水的玻璃温室,它能有效的解决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于排水的玻璃温室,包括铝材立柱、围檩、人字梁、外遮阳横梁、外遮阳立柱、电动天窗、防堵塞机构以及立柱,所述铝材立柱以及围檩均设有两个以上,两个以上所述铝材立柱以及围檩交错连接,所述人字梁设有两个以上,两个以上所述人字梁均通过防堵塞机构相连接,两个以上所述人字梁下端均固定有若干个铝材立柱,所述防堵塞机构上端固定有外遮阳立柱,所述防堵塞机构下端固定有立柱,所述外遮阳横梁下端固定有外遮阳立柱,两个以上所述人字梁上均安装有电动天窗,所述防堵塞机构包括立柱脚板、水槽以及水槽托架,所述水槽托架固定在立柱上端,所述水槽托架上端安装有水槽,两个以上所述人字梁通过水槽相连接,所述水槽上端固定有立柱脚板,所述立柱脚板上端固定有外遮阳立柱,所述电动天窗包括屋脊、抵扣、上梁、中撑以及玻璃,所述抵扣固定在人字梁下端,所述人字梁上端固定有中撑,所述中撑右端固定有上梁,所述玻璃下端固定有玻璃以及上梁,所述玻璃右端固定有屋脊。

进一步地,所述中撑通过螺钉与上梁相固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因本实用新型添加了水槽以及水槽托架,该设计能够将雨水及时排出,防止雨水堵塞,因添加了屋脊、抵扣、上梁、中撑以及玻璃,该设计便于工作人员打开天窗。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局部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防堵塞机构放大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电动天窗放大图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中:1.铝材立柱;2.围檩;3.人字梁;4.外遮阳横梁;5.外遮阳立柱;6.电动天窗;7.立柱脚板;8.水槽;9.水槽托架;10.屋脊;11.抵扣;12.上梁;13.中撑;14.玻璃;15.防堵塞机构;16.立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便于排水的玻璃温室,包括铝材立柱1、围檩2、人字梁3、外遮阳横梁4、外遮阳立柱5、电动天窗6、防堵塞机构15以及立柱16,铝材立柱1以及围檩2均设有两个以上,两个以上铝材立柱1以及围檩2交错连接,人字梁3设有两个以上,两个以上人字梁3均通过防堵塞机构15相连接,两个以上人字梁3下端均固定有若干个铝材立柱1,防堵塞机构15上端固定有外遮阳立柱5,防堵塞机构15下端固定有立柱16,外遮阳横梁4下端固定有外遮阳立柱5,两个以上人字梁3上均安装有电动天窗6。

防堵塞机构15包括立柱脚板7、水槽8以及水槽托架9,水槽托架9固定在立柱16上端,水槽托架9上端安装有水槽8,两个以上人字梁3通过水槽8相连接,水槽8上端固定有立柱脚板7,立柱脚板7上端固定有外遮阳立柱5。

电动天窗6包括屋脊10、抵扣11、上梁12、中撑13以及玻璃14,抵扣11固定在人字梁3下端,人字梁3上端固定有中撑13,中撑13右端固定有上梁12,玻璃14下端固定有玻璃14以及上梁12,玻璃14右端固定有屋脊10。

中撑13通过螺钉与上梁12相固定。

本实用新型在工作时:下雨时,雨水顺着外遮阳立柱5,落入人字架上的水槽8中,然后水槽8将雨水排走,该设计能够将雨水及时排出,防止雨水堵塞,工作人员能够遥控电动天窗6,解决了原天窗位置太高而且不是电动,工作人员人员难以打开或者关闭的弊端,该设计便于工作人员调节大棚的透光性。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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