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线式三通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70318阅读:477来源:国知局
拉线式三通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饲养设备领域,尤其是一种拉线式三通。



背景技术:

传统养殖业多采用人工作业,效率低下,劳动量大,而且对于饲料、温度、湿度等的控制不稳定。随着技术的发展,自动化养殖逐渐兴起,通过各种机械设备完成养殖作业,节省劳动力,控制精确;传统饲喂畜禽饲喂时往往凭感觉、凭经验进行添加饲料,添加饲料量不准确,采用自动化的上料设备来自动送料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并且不需要人工运输饲料,减少劳动量。上料设备在将饲料运输到各个饲养室时需要通过大量管道完成,管道之间需要使用到大量三通管进行连接,但是现有的三通缺少开关装置,在饲料运输控制上存在一定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通过拉绳能够方便控制开关的拉线式三通。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拉线式三通,包括三通主体,所述三通主体包括壳体和芯管,壳体由上壳和下壳组成,上壳与下壳之间构成球形空腔,球形空腔内设有芯管,芯管的顶部开有通料口,后侧设有固定耳,固定耳上设有两个固定耳绳孔,下壳上设有两个壳体绳孔,分别是第一壳体绳孔和第二壳体绳孔,分别位于芯管的前后两侧,拉绳依次穿过第一壳体绳孔、固定耳绳孔和第二壳体绳孔;下壳的底部设有下口,壳体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左口和右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拉绳由第一壳体绳孔穿入壳体,由第二壳体绳孔穿出壳体。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拉绳与固定耳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芯管的两端设有环形凸起,上壳和下壳内均设有与环形凸起配合的环形凹槽,环形凸起卡入环形凹槽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第一壳体绳孔与壳体中轴线之间的距离小于固定耳外端与壳体中轴线之间的距离,第二壳体绳孔与壳体中轴线之间的距离小于固定耳外端与壳体中轴线之间的距离。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下口可连接三通管或单通管,通过卡扣连接下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拉线式三通通过拉动拉绳能够控制向下送料的开关,使用简单方便,方便饲料运输的控制,值得大力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连接三通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连接单通管的整体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一;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二;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下壳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拉线式三通,包括三通主体,所述三通主体包括壳体和芯管3,壳体由上壳1和下壳2组成,上壳1与下壳2之间构成球形空腔,球形空腔内设有芯管3,芯管3的顶部开有通料口4,后侧设有固定耳5,固定耳5上设有两个固定耳绳孔,下壳2上设有两个壳体绳孔,分别是第一壳体绳孔6和第二壳体绳孔7,分别位于芯管3的前后两侧,拉绳8依次穿过第一壳体绳孔6、固定耳绳孔和第二壳体绳孔7;下壳2的底部设有下口11,壳体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左口12和右口13。

上述,拉绳8由第一壳体绳孔6穿入壳体,由第二壳体绳孔7穿出壳体。

上述,拉绳8与固定耳5固定连接。

上述,芯管3的两端设有环形凸起,上壳1和下壳2内均设有与环形凸起配合的环形凹槽14,环形凸起卡入环形凹槽14内。对芯管3的转动起到导向作用。

上述,第一壳体绳孔6与壳体中轴线之间的距离小于固定耳5外端与壳体中轴线之间的距离,第二壳体绳孔7与壳体中轴线之间的距离小于固定耳5外端与壳体中轴线之间的距离。这就使得在初始状态下和在芯管3转动180°之后即通料口4转动至底部时,固定耳5会分别抵住第一壳体绳孔6和第二壳体绳孔7上方的拉绳8,从而使其不能继续转动,限制其转动角度。

上述,下口11可连接三通管31或单通管32,通过卡扣连接下口11。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及其使用方法:如图3所示,初始状态下,芯管3的通料口4向上,此时下口11被芯管3堵塞,无法向下送料。此时拉动第二壳体绳孔7一侧的拉绳8,使芯管3转动,直至通料口4被转动至底部与下口11连通,能够向下送料,此时芯管3被限位无法继续转动,如图4所示。如果要回复无法向下送料的状态只需要拉动第一壳体绳孔6一侧的拉绳8即可,同样转动到位后被限位无法继续转动。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点及其优点:此装置在饲养设备中,是不可缺少和避免的。下口11连接管道的部分,也采用了卡扣的装置。连接只需”一顶一拧”。即可固定,方便快捷。无螺丝等金属材料。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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