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工程用树木防护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14545阅读:395来源:国知局
一种市政工程用树木防护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市政工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市政工程用树木防护架。



背景技术:

在市政植树及树木维护过程中,为了保证树木能够正常生长,往往会在树木周围设有树木防护装置。但与此同时所存在的问题是,现有的防护装置并不能足够稳固地对树木进行固定防护,在一些恶劣天气下(如大风天气),树木仍然不能够避免被吹斜或者吹倒;并且,随着树木的生长,现有的防护装置也不能够进行灵活的调节,以改变对树木的夹持固定高度以及夹紧的程度,这大大影响了现有防护装置的使用性能和适用范围,同时也影响了树木的正常生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市政工程用树木防护架。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市政工程用树木防护架,包括两个底板,所述底板上设有插孔,所述插孔内插设有插入地面的地桩,每个所述底板的上方设有夹板,所述夹板的底面旋转连接有两个对称设置的伸缩杆,所述底板上设有两个对应的滑槽,所述滑槽与伸缩杆远离夹板的一端通过位置调节机构连接,所述位置调节机构包括定位销、活动板、调节螺栓、安装板,所述伸缩杆远离夹板的一端两侧通过销轴旋转连接有两个定 位销,两个所述定位销相靠近的一端旋转连接于活动板,所述活动板的末端上方设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上开有与调节螺栓对应的螺纹孔,所述调节螺栓的一端与活动板连接,另一端位于安装板的另一侧,所述滑槽的侧壁设有与定位销对应的卡槽,所述的一侧开有半圆形的缺口,两个所述夹板设有缺口的一侧相靠近,所述夹板的侧面设有凸耳,所述凸耳内插设有锁紧螺栓,所述锁紧螺栓的另一端穿过另一块所述夹板上的对应凸耳,并且外侧设有螺母。

优选的,所述夹板靠近的一侧上表面设有挂钩,两个所述挂钩中间所形成的空腔内设有防护网,所述防护网的上端挂设在挂钩上。

优选的,所述锁紧螺栓上套设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两端分别与不同夹板上的凸耳连接。

优选的,所述夹板为塑料空心板。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市政工程用树木防护架,有益效果在于:设置了底板可以通过地桩牢固的固定在地面上,并且夹板相对底板的高度可以调节,同时夹板可以夹持住树木,使树木在大风天气下,不易倾倒,同时可以调节夹板之间的空间,适用于不同大小的树木,设置了防护网也可以有效的对树干进行保护。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市政工程用树木防护架的总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市政工程用树木防护架的部分结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市政工程用树木防护架的A处放大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市政工程用树木防护架的滑槽侧壁结构示意图。

图中:底板1、插孔2、地桩3、位置调节机构4、夹板5、凸耳6、弹簧7、锁紧螺栓8、螺母9、防护网10、滑槽11、伸缩杆12、定位销13、活动板14、调节螺栓15、卡槽16、挂钩17、安装板18。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4,一种市政工程用树木防护架,包括两个底板1,底板1上设有插孔2,插孔2内插设有插入地面的地桩3,每个底板1的上方设有夹板5,夹板5的底面旋转连接有两个对称设置的伸缩杆12,底板1上设有两个对应的滑槽11,滑槽11与伸缩杆12远离夹板5的一端通过位置调节机构4连接,位置调节机构4包括定位销13、活动板14、调节螺栓15、安装板18,伸缩杆12远离夹板5的一端两侧通过销轴旋转连接有两个定位销13,两个定位销13相靠近的一端旋转连接于活动板14,活动板14的末端上方设有安装板18,安装板18上开有与调节螺栓15对应的螺纹孔,调节螺栓15的一端与活动板14连接,另一端位于安装板18的另一侧,滑槽11的侧壁设有与定位销13对应的卡槽16,的一侧开有半圆形的缺口,两个夹 板5设有缺口的一侧相靠近,夹板5的侧面设有凸耳6,凸耳6内插设有锁紧螺栓8,锁紧螺栓8的另一端穿过另一块夹板5上的对应凸耳6,并且外侧设有螺母9。

夹板5靠近的一侧上表面设有挂钩17,两个挂钩中间所形成的空腔内设有防护网10,防护网10的上端挂设在挂钩17上,这样可以有效的对树干进行保护,且安装起来既简单又牢固。

锁紧螺栓8上套设有弹簧7,弹簧7的两端分别与不同夹板5上的凸耳6连接,这样弹性连接,夹板夹持过于紧密,不利于树木的生长。

夹板5为塑料空心板,减轻整个装置的质量,便于安装和携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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