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园林苗木移苗后的滴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01123发布日期:2018-07-10 20:42阅读:37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植物灌溉装置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用于园林苗木移苗后的滴灌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苗木移栽后或缺水时灌溉一般都是满灌、水车灌溉、水管灌溉或者喷灌,使得水资源一般还未渗透到苗木根部就已经在阳光的照射下蒸发了很大的一部分,这样的用水方式会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浪费,且苗木也无法很好的吸收水资源,还要施肥,由于土壤渗水慢,苗木根系吸收水分和肥料中的养分也慢,一次浇水后水分流失严重,需多次灌溉多次施肥,浪费水资源和肥料,苗木的成活率也低,特别是在沙质土壤条件下移栽或灌溉施肥,土壤的持水度低,采用水车灌溉或者水管灌溉保水性差,灌溉不均匀,苗木移栽后的成活率更低,严重制约沙地绿化的进度,同时又浪费人力物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园林苗木移苗后灌溉并可同时施肥,能有效控制水流量,节约水资源,降低灌溉成本并大大提高苗木成活率的滴灌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用于园林苗木移苗后的滴灌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紧贴地面设在苗木根部且底部设有滴灌孔的水箱和水袋;所述水箱底部还设有放水孔,所述放水孔与埋设在苗木根部的预留水管可拆卸连接;所述预留水管的埋设深度与苗木根部长度相同。

优选地,还包括一端固定在苗木上,另一端与埋设在苗木根部的输水管相连的若干悬挂水袋。

优选地,所述水箱的放水孔处和所述输水管处均设有用于调节流速的阀门。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园林苗木移苗后的滴灌装置,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采用滴灌技术,灌溉均匀,大大节约了水资源,水资源利用率高,比水车灌溉节水,节省灌溉成本;

2.采用本实用新型所述滴灌装置可在灌溉时将水溶肥料、农药按照比例混合在灌溉水中,避免肥料和农药的流失、渗漏和挥发,节省肥料和农药,还可在灌溉水中加入中和盐碱土的化学药品,可改善盐碱地的土质,更有利于植物生长,大大提高了苗木的成活率,适用于各种土壤环境的苗木灌溉。

3.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滴灌装置使用方便,维修、除堵方便,灌溉时不用守在现场,加满水所述滴灌装置即可自行滴灌,大大降低了种植人员的工作强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用于园林苗木移苗后的滴灌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水箱2.预留水管3.水袋4.悬挂水袋5.输水管6.滴灌孔

7.挂绳8.阀门。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园林苗木移苗后的滴灌装置,包括紧贴地面设在苗木根部且底部设有滴灌孔6的水箱1和水袋3,所述水箱1和水袋3数量可根据需要均匀放置,等水滴灌完之后可继续加水,水份流失量少,用于滴灌移植后或缺水的苗木,灌溉均匀,水资源利用率高,比水车灌溉节水,大大节约了水资源,所述水箱1可以使用聚乙烯塑料袋或者水桶,成本低,而且可多次循环利用,节省灌溉成本,所述水箱1底部还设有放水孔,所述放水孔与埋设在苗木根部的预留水管2可拆卸连接,出现拥堵灌溉不畅时方便维修,所述预留水管2的埋设深度与苗木根部长度相同,可用于直接灌溉苗木根系较深的部位,尤其适合灌溉根系较深的苗木,提高了苗木的成活率,还包括一端通过挂绳7悬挂在苗木上,另一端与埋设在苗木根部的输水管5相连的若干悬挂水袋4,所述水箱1的放水孔处和所述输水管5处均设有用于调节流速的阀门8,可用于调节灌溉水的流速,能有效控制水流量,节约水资源,适用于不同的灌溉环境和要求,使用所述水袋 3和悬挂水袋4时可将水溶肥料、农药按照比例混合在灌溉水中,方便施肥,可以同时实现苗木的补水增肥,免去施肥的工序,使用所述水袋3和悬挂水袋4 还能避免肥料和农药的流失、渗漏和挥发,由于土壤渗水慢,苗木根系吸收水分和肥料中的养分慢,采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滴灌技术可提高肥料和农药的利用率,大大提高苗木的成活率,节省肥料和农药,还可在灌溉水中加入中和盐碱土的化学药品,长期使用可改善盐碱地的土壤品质,更有利于植物生长,扩大土地使用面积,适用于各种土壤环境的苗木灌溉,特别是在沙质土壤条件下苗木移栽、灌溉或施肥,土壤的持水度低,采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滴灌技术保水性好,灌溉均匀,苗木移栽后的成活率高,能加快沙地绿化的进度。

使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滴灌装置时,只需在所述水箱1、水袋3和悬挂水袋 4中加满灌溉水,检查水流顺畅后即可自行滴灌,若出现水流不畅方便维修,使用方便,适用范围广,可将苗木根系浅的部位和根系较深的部位都灌溉到位,维修、除堵方便,灌溉时不用守在现场,加满水所述滴灌装置即可自行滴灌,大大降低了种植人员的工作强度。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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