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机动修剪机的割线卷轴以及机动修剪机的装备有这样的割线卷轴的或构成为这样的割线卷轴的切割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870133发布日期:2019-10-14 19:21阅读:365来源:国知局
用于机动修剪机的割线卷轴以及机动修剪机的装备有这样的割线卷轴的或构成为这样的割线卷轴的切割头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按照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用于在修剪运行中可运动地安装在机动修剪机的切割头上的割线卷轴,此外涉及一种机动修剪机的配备有这样的割线卷轴的切割头以及一种机动修剪机的整体上构成为这种割线卷轴的切割头。



背景技术:

按照同类型的机动修剪机用于剪短难以够到的草坪亦或灌木以及诸如此类,其中,高性能、汽油驱动的机动修剪机以及按照性能处于略低的部门电动修剪机、割草机和割灌机落入到上位概念机动修剪机下。

这种机动修剪机通常在切割头处配备有割线卷轴,其中,切割工具由线构成,该线卷绕到卷轴上,并且该线在卷轴通过马达转动运动时在其从卷轴中伸出的自由端处通过离心力被径向向外牵拉。这种割线通常由塑料组成并且在修剪运行中相对快地磨损,因此在按照同类型的缝纫线卷轴上与从线卷轴中作为切割工具伸出的相比容纳明显更多的线。如果用作切割工具的线部分磨损,则简单地拉出另外的线部分,所述另外的线部分于是用作新的切割工具,直至其同样磨损,并且拉出下一个线部分等等。这种割线卷轴具有至少两个线绳,所述线绳的两个自由端位错180°地从切割头壳体引导。在此,割线的长度例如可以为二至四米之间。

在此存在具有多件式的壳体的机动修剪机切割头,在所述壳体中容纳有作为磨损件而可更换的割线卷轴。如果割线到达末端,则打开壳体并且取出旧的割线卷轴并且用一个新的割线卷轴来替换。另外的切割头整体上构成为割线卷轴并且整体上是磨损件。

在此,常见的问题在于,无法容易地确认还存有多少割线长度。在其中容纳有卷轴的多件式的壳体中,必须首先拆开壳体,以便然后够到卷轴并且接着观察还有多少线在。在不能拆开的、整体上构成为割线卷轴的切割头中这根本不能成功。但是人们常常在修剪或割灌工作或这类工作时手头上没有备用线卷轴,从而在能够继续工作之前必须中断所述工作并且必须补订或购买新的割线卷轴。



技术实现要素:

由此出发,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消除在机动修剪机的传统的割线卷轴或切割头中的缺点。

该目的在割线卷轴方面利用权利要求1的特征来解决,在切割头方面利用权利要求13或14的特征来解决。

按照本发明,提出了一种用于在修剪运行中可转动运动地安装在机动修剪机、特别是割草机或者割灌机的切割头上的割线卷轴,其中,所述割线卷轴构成为可更换的磨损件。可转动运动地安装在机动修剪机上的切割头处(其中,割线卷轴构成为可更换的磨损件)就这点而言意味着,割线卷轴可以在切割头的框架、壳体或类似物上是可安装的并且与其共同形成切割头,或者割线卷轴整体上、例如与相应的壳体一件式地形成切割头。在此,多个、优选两个割线线绳卷绕到割线卷轴上,从而在修剪运行中每个自由线末端通过离心力被径向向外牵拉,并且通过转动运动在修剪运行中而被拉紧的、处于相应的线末端附近的线部分能够切断植物茎,其中,每个割线线绳具有比在线末端处的在修剪运行中被拉紧的相应线部分更长的长度,从而每个割线线绳在自由的线末端处的线部分被磨损后能被拉出以用于延长利用所述割线卷轴而能实现的修剪持续时间。按照本发明的割线卷轴的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割线线绳中的至少一个、优选每个割线线绳在从相应的割线线绳的自由端出发延伸的正常消耗区段内具有与在此后才能拉出的、处于更靠近于连接到割线卷轴上的连接点的后备区段所不同的外观。由此,使用者获得提示:何时临近于割线卷轴的使用寿命的终点并且于是在必须更换割线卷轴之前购买补给。于是能够消除麻烦的停工期。

有利的进一步扩展方案是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所述后备区段从连接到割线卷轴上的连接点出发沿朝向自由端的方向延伸,换句话说,后备区段完全处于相应的割线线绳的连接点侧的末端上。

在后备区段与正常消耗区段之间还可以设有另一个、作为现在马上到达后备区段的预先警告的警告区段,在所述警告区段内割线线绳又具有与在其后备区段和正常消耗区段内所不同的外观。

在此,如果相应的割线线绳的各区段在颜色上变化,则特别简单地通过颜色上的标记实现割线线绳的外观、亦即可被使用者察觉的外表的变化。

在此,割线的后备区段可以着色。优选地,所述后备区段具有警告颜色、特别是红色。此外优选地,颜色在此是这样强烈的,使得其即使在机动修剪机运行中也能被察觉。此外优选地,正常消耗区段也着色,更确切地说优选地,以使自身从在正常消耗区段中的着色突出的颜色、特别是绿色,所述绿色处于色圈的与红色不同的一侧,从而由于强烈的对比度可明确地察觉出到达后备区段。在此,所述警告区段可以以中间颜色着色、例如黄色或橙色,从而得到一种“交通信号灯”。

附图说明

以下借助于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该附图示出容纳在切割头壳体中的割线卷轴1的透视图,为了阐述本发明割线线绳2完全展开、彼此位错180°地穿过在切割头壳体的周侧的壁中的线开口地引导。在此,割线线绳2相应地具有染成红色的后备区段5、染成橙色的警告区段4以及染成绿色的正常消耗区段3。

具体实施方式

如果在修剪运行一段时间后在拉出割线线绳2时到达了染成红色的后备区段5,则这表示应当立即购买替代线卷轴,从而不在修剪运行进行期间到达割线的末端,并且不会出现麻烦的停工期。到达前置于后备警告区段5的、染成橙色的警告区段4就已经在到达原本的后备区段5之前给出相应的预先警告。

例如所述两个割线线绳2可以在形成正常消耗区段3的第一米上染成绿色,在形成警告区段4的第二米上染成橙色以及在形成后备区段5的最后一米上染成红色。

在不离开本发明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所示出的实施方式进行变型和改型。

权利要求书(按照条约第19条的修改)

1.用于在修剪运行中可转动运动地安装在机动修剪机的、特别是割草机的或者割灌机的切割头上的割线卷轴(1),其中,所述割线卷轴(1)构成为可独立于机动修剪机更换的磨损件,多个、例如两个割线线绳(2)卷绕到所述割线卷轴上,从而在修剪运行中每个自由线末端通过离心力被径向向外牵拉,并且通过在修剪运行中的转动运动而被拉紧的、处于自由线末端处的线部分能够切断植物茎,割线线绳(2)具有比在自由线末端处在修剪运行中被拉紧的相应线部分更长的长度,从而所述多个割线线绳(2)在自由线末端处的线部分磨损后能被拉出,其中,所述多个割线线绳(2)中的至少一个、优选每个割线线绳在从相应的割线线绳的自由端出发延伸的正常消耗区段(3)内具有与在此后才能拉出的、处于更靠近于连接到割线卷轴(1)上的连接点的后备区段(5)不同的外观,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割线线绳(2)中的所述至少一个、优选每个割线线绳在处于其正常消耗区段(3)与其后备区段(5)之间的警告区段(4)内具有与在割线线绳的正常消耗区段(3)和其后备区段(5)内不同的外观。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割线卷轴(1),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备区段(5)从连接到割线卷轴(1)上的连接点出发沿朝向自由线末端的方向延伸。

3.按照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割线卷轴(1),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割线线绳(2)中的所述至少一个、优选每个割线线绳在其后备区段(5)内相对于其正常消耗区段(3)以及优选也相对于其警告区段(4)在颜色上变化。

4.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割线卷轴(1),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割线线绳(2)中的所述至少一个、优选每个割线线绳在其后备区段(5)内、优选也在其警告区段(4)和/或其正常消耗区段(3)内着色。

5.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割线卷轴(1),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割线线绳(2)中的所述至少一个、优选每个割线线绳的后备区段(5)是红色的。

6.按照上述权利要求2至6之一所述的割线卷轴(1),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割线线绳(2)中的至少一个、优选每个割线线绳的正常消耗区段(3)是绿色的。

7.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割线卷轴(1),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割线线绳(2)中的所述至少一个、优选每个割线线绳的警告区段(4)是黄色或橙色的。

8.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割线卷轴(1),其特征在于,所述割线卷轴适合于安放在机动修剪机、特别是割草机或割灌机的切割头壳体内。

9.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割线卷轴(1),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备区段(5)的长度比正常消耗区段(3)的长度更短或与其相等,并且所述后备区段的长度优选为50至100cm之间。

10.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割线卷轴(1),其特征在于,所述警告区段(4)的长度比正常消耗区段(3)的长度更短或与其相等,并且所述警告区段的长度优选为50至100cm之间。

11.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割线卷轴(1),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割线线绳(2)中的每个割线线绳长为250至400cm之间、优选长为300cm。

12.用于机动修剪机、特别是割草机或割灌机的切割头,具有壳体和包含在所述壳体内的割线卷轴(1),其中,所述壳体是多件式的,从而割线卷轴(1)为了更换是可接近的,并且壳体在其周侧的壁内具有至少一个线开口,通过所述线开口引导各一个割线线绳(2),其特征在于,所述割线卷轴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构成。

13.用于机动修剪机、特别是割草机或割灌机的切割头,整体上构成为可更换的割线卷轴,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头构成为按照上述权利要求1至11之一所述的割线卷轴。

说明或声明(按照条约第19条的修改)

按照pct第19条提出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考虑了在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中的意见。因此,新提交的权利要求1包括原权利要求1和3的特征,这在书面意见中被视为可专利性的。删除了原权利要求3并且对其余权利要求重新编号。在最后一个权利要求中还澄清了,仅引用权利要求1至11之一。所使用的颜色除了其美学内涵外也还具有对于使用者的通知功能。就此而言,权利要求5至7明确以技术效果为依据。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