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属于水稻种植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快速促进毯苗机插水稻缓苗返青的喷施剂。
背景技术:
受到劳动成本增加的影响,我国长期水稻生产采用人工种植已经不能满足当代水稻栽培技术的发展,机械化种植已经成为当前水稻种植的发展方向。毯苗机插技术,因其育秧方便、投入成本和育秧效率高广受水稻种植户的喜爱。但由于毯苗育秧中,根系生长空间大,水稻苗与苗之间根系相互交叉,很难分离。在机插时容易造成对根系的机械严重损伤。由于水稻幼苗对伤害自我修复能力弱,造成移栽后迟迟不能恢复,导致返青期延长,进而影响水稻生长和对该区肥、光、热的充分利用,使水稻产量和品质下降。因此当前急需促进毯苗水稻快速缓苗返青技术。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快速促进毯苗机插水稻缓苗返青的喷施剂,该喷施剂在秧苗移栽前,进行简单喷施,用量少,成本低,见效快,效果显著。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开了一种快速促进毯苗机插水稻缓苗返青的喷施剂,以去离子水作为溶剂,包括:亚精胺0.5mmol/l、葡萄糖2mmol/l、壳聚糖20mg/l。
进一步地,如上所述的快速促进毯苗机插水稻缓苗返青的喷施剂,还包括萘乙酸0.3mmol/l。
进一步地,如上所述的快速促进毯苗机插水稻缓苗返青的喷施剂,还包括表油菜素内酯0.1umol/l。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可以获得包括以下技术效果:
本申请提供的喷施剂可以快速促进毯苗机插水稻缓苗返青,而且用量少,成本低,见效快,效果显著。
附图说明
图1为实验例1不同处理对叶片叶绿素spad值的影响柱状图;
图2为实验例1不同处理对水稻苗高的影响柱状图;
图3为实验例1不同处理对水稻苗干重的影响柱状图;
图4为实验例1不同处理对水稻根干重的影响柱状图;
图5为实验例2不同处理对叶片叶绿素spad值的影响柱状图;
图6为实验例2不同处理对水稻苗高的影响柱状图;
图7为实验例2不同处理对水稻苗干重的影响柱状图;
图8为实验例2不同处理对水稻根干重的影响柱状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配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申请的实施方式,藉此对本申请如何应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并达成技术功效的实现过程能充分理解并据以实施。
实验例1:
采用毯苗育秧试验于2017.9.23—2017.11.3在安徽农业大学人工气候室进行。供试土壤为水稻土,耕作层土壤ph7.61,含有机质16.096gkg-1、全氮1.030gkg-1、碱解氮103.383mgkg-1、有效磷9.035mgkg-1、速效钾141.508mgkg-1。
采用毯苗育秧营养盘旱育秧方式培育秧苗,供试水稻品种为当粳8号,播种30天后,移栽带土培养钵中。每培养钵移栽3穴,每穴2苗。每个处理6个重复。在水稻移栽前24h喷施一次喷剂。测定卷叶数以及其中3次重复用于移栽后第10天叶绿素、株高、光合特性,根系等指标,另外3次重复用于移栽后第15天测定上述指标。喷剂处理包括以下4种(表1)。
表1
图1为不同处理对水稻苗在移栽后第10、15天叶片叶绿素spad值影响的柱状图,从图中可以看出,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复合配施(t3)处理比较对照喷施蒸馏水(ck)处理;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表油菜素内酯复合配施(t1)处理;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表油菜素内酯复合配施(t2)处理能够在移栽后第10、15天提高叶片叶绿素spad值,t4处理水稻苗在移栽后第10天叶绿素spad值较ck、t2、t3处理提高了1.11、1.02、1.08倍,在移栽后15天分别提高了1.08、1.01、1.03倍。由水稻苗移栽后第10、15天叶片叶绿素含量表明,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复合配施能够有效提高移栽水稻幼苗的叶绿素含量。
图2为不同处理对水稻苗在移栽后第10、15天稻苗高影响的柱状图,从图中可以看出t2、t3处理水稻苗高在移栽后10、15天增加并不明显,但t3处理水稻苗在移栽后第10天水稻苗高较ck、t2、t3增加了1.19、1.11、1.06倍,在移栽后第15天分别增加了1.05、1.11、1.07倍。不同处理对水稻苗高影响表明,较喷施蒸馏水(ck)处理;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表油菜素内酯复合配施(t1)处理;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表油菜素内酯复合配施(t2);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表油菜素内酯复合配施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复合配施(t3)处理有助于水稻苗缓苗返青。
图3、4分别为不同处理对水稻苗在移栽后第10、15天水稻苗、根干重影响的柱状图,从图3、4中可以看出t3处理相对于ck、t2、t3处理能有效增加水稻苗、根干重。说明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复合配施(t3)处理显著提高水稻苗、根干重,促进水稻幼苗的生长和干物质的积累。
表2不同处理对水稻苗移栽后卷叶的影响
从表2可以看出,喷施由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复合配施(t3)后的水稻苗在移栽后的第1、2、3天卷叶苗棵数与由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表油菜素内酯复合配施(t1)和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表油菜素内酯复合配施(t2)处理相比明显减少。
表3不同处理对水稻苗移栽后第10、15天根系形态指标的影响
由表3可见t3处理较ck、t1、t2处理移栽后的水稻幼苗的根长、根面积、根体积,根平均直径差异较明显,但在移栽后第15天根平均直径差异较小。
表4不同处理对水稻苗移栽后第10、15天光合特性的影响
由表4得到在移栽后第10天叶片胞间co2浓度较ck、t1、t2处理差异性显著,气孔导度、蒸腾速率、净光合速率较ck、t1、t2处理差异并不明显,在移栽后第15天叶片光合特性各处理间差异并不明显,这可能与水稻苗已经过了缓苗返青进入生长期有关。通过移栽后第10天水稻苗的根形态指标以及光合特性等表明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复合配施较喷施蒸馏水(ck)处理;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表油菜素内酯复合配施(t1)处理;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表油菜素内酯复合配施(t2);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表油菜素内酯复合配施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复合配施(t3)处理总体能够较好的促进根系生长,减小水稻苗叶片蒸腾作用,保护移栽后的幼苗,有利于水稻苗移栽后缓苗返青。
实验例2:
采用毯苗育秧营养盘旱育秧方式培育秧苗,供试水稻品种为当粳8号,播种30天后,移栽带土培养钵中。每培养钵移栽3穴,每穴2苗。每个处理6个重复。在水稻移栽前24h喷施一次喷剂。测定卷叶数,其中3次重复用于移栽后第10天测定叶绿素、株高、光合特性,根系等指标,另外3次重复用于移栽后第15天测定上述指标。喷剂处理包括以下7种(表5)
表5
图5为不同处理对水稻苗在移栽后第10、15天叶片叶绿素spad值影响的柱状图,从图中可以看出,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复合配施(mt)处理比较单喷施蒸馏水(ck)、萘乙酸(nt)、亚精胺(jt)、葡萄糖(pt)、壳聚糖(kt)以及表油菜素内酯(bt)处理能够在移栽后第10、15天提高叶片叶绿素spad值,mt处理水稻苗在移栽后第10天叶绿素spad值较ck、nt、jt、pt、kt、bt处理分别提高了1.11、1.09、1.1、1.13、1.06、1、08倍,在移栽后15天分别提高了1.08、1.06、1.05、1.11、1.04、0.98倍。说明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复合配施(mt)处理较其他单喷施处理,在水稻苗移栽缓苗返青过程中能够有效提高水稻苗叶片叶绿素含量。
图6为不同处理对水稻苗在移栽后第10、15天稻苗高影响的柱状图,从图中可以看出nt、jt、pt、kt、bt处理较ck处理水稻苗高在移栽后10、15天增加并不明显,但mt处理水稻苗在移栽后第10天水稻苗高较ck、nt、jt、pt、kt、bt处理分别提高了1.19、1.18、1.18、1.18、1.09、1.12、1.06、1.11倍,在移栽后15天分别提高了1.11、1.21、1.09、1.21、1.07、1、1.03、1.05、1.07倍。不同处理对水稻苗高影响表明,较其他单喷施处理,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复合配施(mt)处理有助于水稻苗缓苗返青。
图7、8分别为不同处理对水稻苗在移栽后第10、15天水稻苗、根干重影响的柱状图,从图1-3、1-4中可以看出mt处理相对于ck、nt、jt、pt、kt、bt处理能有效增加水稻苗、根干重。说明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复合配施(mt)处理显著提高水稻苗、根干重,促进水稻幼苗的生长和干物质的积累。
表6不同处理对水稻苗移栽后卷叶的影响
表7不同处理对水稻苗移栽后第10、15天根系形态指标的影响
8对水稻苗移栽后第10、15天光合特性的影响
从表6可以看出,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复合配施后的水稻苗在移栽后的第1、2、3天卷叶苗棵数与单喷施蒸馏水(ck)、萘乙酸(nt)、亚精胺(jt)、葡萄糖(pt)、壳聚糖(kt)以及表油菜素内酯(bt)处理相比明显较少。利用相关性分析可以看出mt处理水稻苗在移栽后第10天,水稻苗的根长、根表面积、根体积较其他处理差异性显著,同样表现在移栽后的第15天(表7)。由表8可见,mt处理水稻苗在移栽后第10天叶片胞间co2浓度较ck、nt、jt、pt、kt、bt处理差异性显著,气孔导度、蒸腾速率、净光合速率较ck、nt、jt、pt、kt、bt并不明显。在移栽后第15天叶片光合特性各处理间差异并不明显,这可能与水稻苗已经过了缓苗返青进入生长期有关。通过移栽后第10天水稻苗的根形态指标以及光合特性等表明萘乙酸、亚精胺、葡萄糖和壳聚糖复合配施能够很好的促进根系生长,减小水稻苗叶片蒸腾作用,减少移栽幼苗水分快速散失,保护叶片。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申请的若干优选实施例,但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申请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申请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