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饲养和收集装置,特别涉及一种饲养和收集实蝇类昆虫的装置。
背景技术:
实蝇类昆虫包含许多重要的农林害虫,其大批量饲养不仅是教学实验的需要,同时也是辐射不育技术、寄生蜂批量饲养等实蝇类害虫绿色防控技术的需要。
实蝇类昆虫的传统饲养方法是在封闭的环境中,用简单的容器直接装寄主水果或人工饲料供实蝇类昆虫幼虫取食、成虫产卵。简单的容器饲养容易造成实蝇幼虫不慎掉入寄主水果汁液或其它饲养液中死亡,而且还要不时地将老熟幼虫挑出放入沙土中化蛹,且成虫羽化后的捕捉、收集也将耗费大量的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饲养和收集实蝇类昆虫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箱体、底座和软管;
其中,所述箱体的顶部设置有具有凸缘的孔洞,且所述箱体设置有透明的可上下推拉的门;
所述软管通过所述凸缘与所述孔洞连接;
所述底座设置有与所述箱体的壁对应的凹槽,用于固定所述箱体;且
所述箱体在距离所述底座一定高度处具有网状隔板。
所述箱体的壁除设置有门的部分以外的其它部分都不透明。
在所述箱体的网状隔板下方的底座上设置有沙土。
根据一个具体实施方式,所述门设置有可伸缩的遮光帘,用于调节所述箱体内的亮度。
优选地,所述软管与所述实蝇类昆虫的收集容器连接,并且在所述软管上设置有软管夹。
其中,所述网状隔板具有孔径为3.0mm~4.0mm的网孔。所述网状隔板上放置有适于饲养所述实蝇类昆虫的寄主。
本实用新型的饲养和收集实蝇类昆虫的装置通过将幼虫取食区域和成虫产卵区域用网状隔板分隔开,降低了幼虫的死亡率,简化了成虫羽化后的收集工作,从而能够实现实蝇类昆虫的高效且经济的饲养。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饲养和收集实蝇类昆虫的装置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箱体;2:底座;3:孔洞;4:可上下推拉的透明门;5:软管夹;6:试管;7:网状隔板;8:沙土;9:软管。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饲养和收集实蝇类昆虫的装置,包括:箱体1、底座2和软管9。
其中,箱体1的顶部设置有具有凸缘的孔洞3,且箱体1设置有透明的可上下推拉的门4,例如可为玻璃门,可方便更换寄主等操作。上述箱体1可为不透明的长方体形状,例如可由铝合金、不锈钢或木板等材料制成。
优选地,在门4上设置有可伸缩的遮光帘(未示出),用于调节箱体1内的亮度。
软管9通过凸缘与孔洞3连接。并且,软管9上设置有软管夹5,用于控制孔洞3与软管9的连通。
孔洞3的数量、形状和大小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形成一个或多个孔洞,形状可为方便安装收集容器的任何形状,优选圆形。优选地,孔洞3的平均直径为1~5cm。
软管9与收集容器6连接。该收集容器6可为常规的适于收集实蝇类昆虫成虫的容器,例如试管,玻璃瓶等。
底座2设置有与箱体1的壁对应的凹槽(未示出),用于固定箱体1,并且可以自由抬起、取出箱体1。
箱体1在距离底座2一定高度处具有网状隔板7。该网状隔板7具有孔径为3.0mm~4.0mm的网孔。
上述箱体1的壁除设置有门4的部分以外的其它部分都不透明,例如可由铝合金、不锈钢或木板等材料制成。
在箱体1的网状隔板7下方的底座2上设置有沙土,优选含水量为20~50%的干燥沙土。
网状隔板7上放置有适于饲养实蝇类昆虫的寄主,例如芒果、柑桔、杨桃、橙子、丝瓜和苦瓜等。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装置的使用方法进行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饲养和收集实蝇类昆虫的装置可用于以下方法,包括步骤: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具体实施例的饲养和收集实蝇类昆虫的装置包括箱体1、底座2、软管9和试管6。该箱体顶部开有圆形孔洞3,正面设有可上下推拉的玻璃门4,圆形孔洞3通过软管9与试管6连接,软管9带有软管夹5。箱体1内距离底部一定距离处设有不锈钢网状隔板7。底座2内放置有含水量为20~50%的沙土。
打开可上下推拉的门4,将接近成熟的芒果、柑桔等寄主水果放在长方体形箱体1内孔径为3.0mm~4.0mm的不锈钢网状隔板7上。接入5~10对桔小实蝇Bactrocera dorsalis(Hendel)成虫,关上推拉门4。将箱体1的底端卡入底座2的凹槽内固定。
1周后取出底座2,翻动沙土8,以免沙土板结。重复此操作四周后,去掉寄主水果,取下软管夹5,放下黑窗帘。每天观察与箱体1顶部连接的试管6。
收集实蝇类昆虫成虫时,只需要用新的试管替换带虫的试管即可。软管夹5可以防止箱体1内实蝇类昆虫的成虫在替换试管时逃逸。
在本实用新型的饲养和收集实蝇类昆虫的装置中,底座上的沙土很好地解决了吸收寄主汁液以及实蝇类昆虫老熟幼虫自动弹跳入土化蛹的问题,提高了昆虫存活率,节省了人力成本。此外,不透明的箱体使得成虫羽化后将自动往箱体顶部的孔洞移动,并通过所述孔洞飞入或爬入软管,进入收集容器中,很好地解决了成虫难以捕捉、收集的问题。
上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他方式来实施,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