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白蚁捕杀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一体式白蚁诱捕清除装置。
背景技术:
白蚁危害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在三峡库区和我国南方地区,受害的建筑物达到50%以上,广东10年以上的堤坝水库90%受害,农林作物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山区新种甘蔗常遭受白蚁蛀蚀,严重地影响影响蔗糖的产量,水库堤坝的土栖白蚁问题,是一个突出问题,但由于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的规律,土白蚁在我国的发生危害最为严重。
然而传统的白蚁诱杀装置结构简单,在诱杀效率较低,诱捕的白蚁也容易逃出,难以满足人们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一体式白蚁诱捕清除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一体式白蚁诱捕清除装置,包括诱捕器外箱,所述诱捕器外箱外壁开设有第一诱孔,所述诱捕器外箱下方焊接有支架,所述支架的一侧焊接有底板,所述诱捕器外箱底部通过安装板固定有集虫箱,所述安装板的一侧通过弹簧连接有夹片,所述夹片的一侧中心处焊接有拉杆,所述集虫箱内部通过固定杆连接有电网,所述诱捕器外箱内部通过轴承转动连接有诱捕器内箱,所述诱捕器内箱外壁开设有第二诱孔,所述诱捕器外箱顶部螺栓连接有外箱盖,所述外箱盖上方安装有步进电机,所述步进电机通过转轴与诱捕器内箱顶部螺栓固定的内箱盖连接,所述内箱盖下方焊接有诱饵夹。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支架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支架关于诱捕器外箱竖直中心线相互对称。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诱捕器外箱的内径大小与诱捕器内箱的外径大小一致。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诱捕器内箱底部中心处开设有通孔。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第一诱孔和第二诱孔的内径大小相同,且第一诱孔和第二诱孔数量相同。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夹片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夹片关于集虫箱竖直中心线相互对称。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该装置中集虫箱通过夹片进行固定夹持,使得集虫箱的安装和拆卸方便,方便定期对集虫箱内部进行清理,便于二次使用,其次,该装置通过诱捕器外箱和诱捕器内箱相互套接,并且在诱捕器外箱和诱捕器内箱外壁开设有用于引导白蚁进入的第一诱孔和第二诱孔,当步进电机转动带动诱捕器内箱转动时,第一诱孔和第二诱孔错位,诱捕器内箱中白蚁落入集虫箱内,使得该装置的诱捕效率更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一体式白蚁诱捕清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一体式白蚁诱捕清除装置的横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集虫箱安装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支架、2-诱捕器外箱、3-诱捕器内箱、4-第一诱孔、5-第二诱孔、6-诱饵夹、7-外箱盖、8-内箱盖、9-步进电机、10-转轴、11-安装板、12-集虫箱、13-底板、14-轴承、15-通孔、16-拉杆、17-弹簧、18-夹片、19-固定杆、20-电网。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一体式白蚁诱捕清除装置,包括诱捕器外箱2,诱捕器外箱2外壁开设有第一诱孔4,诱捕器外箱2下方焊接有支架1,支架1的一侧焊接有底板13,诱捕器外箱2底部通过安装板11固定有集虫箱12,安装板11的一侧通过弹簧17连接有夹片18,夹片18的一侧中心处焊接有拉杆16,集虫箱12内部通过固定杆19连接有电网20,诱捕器外箱2内部通过轴承14转动连接有诱捕器内箱3,诱捕器内箱3外壁开设有第二诱孔5,诱捕器外箱2顶部螺栓连接有外箱盖7,外箱盖7上方安装有步进电机9,步进电机9通过转轴10与诱捕器内箱3顶部螺栓固定的内箱盖8连接,内箱盖8下方焊接有诱饵夹6。
支架1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支架1关于诱捕器外箱2竖直中心线相互对称,诱捕器外箱2的内径大小与诱捕器内箱3的外径大小一致,诱捕器内箱3底部中心处开设有通孔15,第一诱孔4和第二诱孔5的内径大小相同,且第一诱孔4和第二诱孔5数量相同,分别均匀分布在诱捕器外箱2和诱捕器内箱3外壁,夹片18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夹片18关于集虫箱12竖直中心线相互对称,诱捕器内箱3为漏斗形结构。
工作原理:使用时,首先拉动拉杆16,将集虫箱12放置在底板13上,通过弹簧17的弹力使两个夹片18对集虫箱12进行固定,将诱饵固定在诱饵夹6上,再分别通过螺栓将外箱盖7和内箱盖8安装在诱捕器外箱2和诱捕器内箱3顶部,将该装置埋入白蚁出没的土中,连接电源,电网20通电,步进电机9运行,当第一诱孔4与第二诱孔5重合时,白蚁由诱饵的引诱进入诱捕器内箱3中,步进电机9转动至第一诱孔4与第二诱孔5错开,白蚁无法进行进出,装置内部白蚁通过通孔15落入集虫箱12内的电网20上电死,完成捕杀过程。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