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钓具,特别是一种可快速定位的钓箱炮台。
背景技术:
炮台支杆通常安装在钓箱的炮台上,通过炮台上的调节机构,可以适度的调节炮台支杆的角度,从而调节吊杆的角度,但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需要经常的更换钓位,而炮台支杆一般是向外延伸,会对钓箱的移动造成影响,故而一般需要拆除炮台支杆后方能方便钓箱的移动,操作非常的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快速定位的钓箱炮台。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可快速定位的钓箱炮台,包括安装座及转动设置在安装座上的用于安装炮台支杆的炮台支杆固定组件,所述安装座上设置有能够调节炮台支杆固定组件的转动角度的调节机构,所述安装座与炮台支杆固定组件之间设置有磁吸定位装置,所述磁吸定位装置能够将炮台支杆固定组件上的炮台支杆定位至竖直状态或斜向上状态。
所述磁吸定位装置包括设置在炮台支杆固定组件或安装座上的磁吸部、及设置在安装座或炮台支杆固定组件上并与磁吸部对应的磁铁部。
所述炮台支杆固定组件侧向延伸设置有一定位杆,所述定位杆由铁质材料制成以形成所述的磁吸部,所述安装座上设置有一凹位,所述磁铁部为设置在凹位内的强磁块。
所述调节机构包括一调节螺杆,所述安装座上设置有与调节螺杆螺纹配合的螺杆座,所述炮台支杆固定组件转动至炮台支杆侧向伸出状态时,所述调节螺杆的端部能够顶压在定位杆上,通过旋转调节螺杆可调节炮台支杆固定组件及炮台支杆相对于安装座的角度。
所述调节螺杆与定位杆对应的端部为球形结构或曲面结构。
所述炮台支杆固定组件包括一中部能够供炮台支杆穿过的管件及设置在管件侧面并能旋入管件内孔顶压炮台支杆的固定螺杆组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种可快速定位的钓箱炮台,包括安装座及转动设置在安装座上的用于安装炮台支杆的炮台支杆固定组件,所述安装座上设置有能够调节炮台支杆固定组件的转动角度的调节机构,所述安装座与炮台支杆固定组件之间设置有磁吸定位装置,通过所述磁吸定位装置能够快速的将炮台支杆固定组件上的炮台支杆定位至竖直状态或斜向上状态,以方便钓箱的临时移动,无需拆卸炮台支杆,使用更为的方便。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炮台支杆固定组件竖直状态时的使用状态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炮台支杆固定组件竖直状态时的侧向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炮台支杆固定组件水平状态时的使用状态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炮台支杆固定组件水平状态时的侧向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调节炮台支杆固定组件时的侧向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5,图1至图5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如图所示,一种可快速定位的钓箱炮台,包括安装座1及转动设置在安装座1上的用于安装炮台支杆的炮台支杆固定组件,所述安装座1上设置有能够调节炮台支杆固定组件的转动角度的调节机构,所述安装座1与炮台支杆固定组件之间设置有磁吸定位装置,通过所述磁吸定位装置能够快速将炮台支杆固定组件上的炮台支杆定位至竖直状态或斜向上状态,以方便钓箱的临时移动,无需拆卸炮台支杆,使用更为的方便。
优选的,所述磁吸定位装置包括设置在炮台支杆固定组件或安装座1上的由磁吸材料如铁、钴、镍等制成的磁吸部、及设置在安装座1或炮台支杆固定组件上并与磁吸部对应的由磁性材料制成的磁铁部,以形成磁性相吸的快递定位结构,当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述磁吸定位装置还可由两个能够相互吸附的磁铁块,在此不作详述。
优选的,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炮台支杆固定组件侧向延伸设置有一定位杆21,所述定位杆21由磁吸材料如铁、钴、镍等制成以形成所述的磁吸部,所述安装座1上设置有一凹位,所述磁铁部为设置在凹位内的强磁块3,如图1、图2所示,当炮台支杆固定组件转动至竖直状态时,能够通过强磁块3对定位杆21形成磁吸吸附,从而快速的将炮台支杆固定组件及炮台支杆定位至竖直状态。
优选的,所述调节机构包括一调节螺杆41,所述安装座1上设置有与调节螺杆41螺纹配合的螺杆座42,如图3、图4、图5所示,所述炮台支杆固定组件转动至炮台支杆侧向伸出状态时,所述调节螺杆41的端部能够顶压在定位杆21上,通过旋转调节螺杆41可调节炮台支杆固定组件及炮台支杆相对于安装座1的角度,当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凸轮顶压定位杆或通过螺纹锁定安装座1与炮台支杆固定组件之间转动结构等的方式实现炮台支杆固定组件的角度调节,在此不作详述。
优选的,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调节螺杆41与定位杆21对应的端部为球形结构或曲面结构,以减少调节螺杆41转动顶压定位杆21的阻力,并减少磨损,保证调节的流畅性。
优选的,所述炮台支杆固定组件包括一中部能够供炮台支杆穿过的管件22及设置在管件22侧面并能旋入管件22内孔顶压炮台支杆的固定螺杆组件23,从而实现炮台支杆的固定,当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述炮台支杆固定组件还可为一两个半圆结构组成的管夹机构,在此不作详述。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进行了具体说明,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与上述实施方式不同的形式,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发明精神的前提下所作的等同的变换或相应的改动,都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