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舍粪尿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46722发布日期:2019-05-24 20:41阅读:704来源:国知局
猪舍粪尿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猪舍粪便处理装置,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猪舍粪尿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养猪业是我国畜牧业中的重要产业之一,随着养殖业的不断的发展,我国养猪业无论是养殖模式、区域布局还是生产方式、生产能力都在发生显著变化。目前养猪业中,排泄物都是较为难以处理的,在提倡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社会,充分利用猪群的排泄物生成沼气,生成的沼气可以作为能源物质为其他方面所用,这是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体现。

但是,目前养猪业在实际圈养中,处理猪群的排泄物时比较麻烦且费时费力,具体表现为猪舍,喂食、排便、休息均在同一区域,猪随意排便后,在圈舍内走动会使猪舍卫生受到污染,也会使养猪场臭气冲天,养殖人员需要进行人工清理粪便。有的猪场是通过一个排粪槽将粪尿一起排放出去,再进行发酵,由于粪便含有较多液体,不利于发酵,需要对其进行干湿分离,因而增加处理负担,因此需要提供一种更加科学的粪尿处理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便于收集猪舍内的粪尿,并将收集后的粪尿进行分开收集和处理,尿液和污水能够分开收集处理和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使废弃物能够得到最大化的利用的猪舍粪尿处理系统。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猪舍粪尿处理系统,包括设置在猪圈底部的漏粪板、过滤网、堆粪池、积液池和发酵池,所述漏粪板底部倾斜设有所述过滤网;所述过滤网正下方为所述积液池;所述积液池内设有排尿管和排水管;所述排尿管和排水管上分别设有控制开关;所述排尿管连接集尿池;所述排水管连接化粪池;所述过滤网最低端连接方形下斜管;所述下斜管连接所述堆粪池;所述堆粪池连接所述发酵池;所述发酵池通过排气管道连接集气罐。

优选地,所述过滤网与地面的夹角为45-60度。

优选地,所述堆粪池底部倾斜设有滤水板,所述堆粪池最低端设有排液口。

优选地,所述发酵池从内至外依次为混凝土池体、保温层和砌砖层;所述发酵池设有搅拌装置。

优选地,所述积液池为圆弧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便于收集猪舍内的粪尿,并将收集后的粪尿进行分开收集,最终将固体粪便用于发酵,产生的气体用于生物发电和燃料等,尿液和污水能够分开收集处理和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使废弃物能够得到最大化的利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猪舍粪尿处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猪舍粪尿处理系统,包括设置在猪圈底部的漏粪板1、过滤网2、堆粪池3、积液池4和发酵池5,具体地,漏粪板1底部倾斜设有过滤网2;该过滤网2与地面的夹角为45-60度,该过滤网2的孔径不能透过粪便,这样利于粪便和尿液的分离,在过滤网2正下方为积液池4,最好地,该积液池4为圆弧形,这样利于排净积液池4内的液体;积液池4内设有排尿管41和排水管42;排尿管41和排水管42上分别设有控制开关;排尿管41连接集尿池6;排水管42连接化粪池7;过滤网2最低端连接方形下斜管8;下斜管8连接堆粪池3;堆粪池3连接发酵池5;发酵池5通过排气管道9连接集气罐10。

本实用新型便于收集猪舍内的粪尿,并将收集后的粪尿进行分开收集,最终将固体粪便用于发酵,产生的气体用于生物发电和燃料等,尿液和污水能够分开收集处理和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使废弃物能够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具体地,猪在圈舍内活动,排出的粪尿通过漏粪板1往下掉落,最终在过滤网2上,尿液垂直下落进入积液池4中,粪便不能通过过滤网2,便顺着过滤网2落入方形下斜管8中,最终粪便在堆粪池3内堆积,当需要进行发酵时候,人工将粪便送入发酵池5内进行发酵;而积液池4的尿液可以通过排尿管41排入集尿池6,用于有机肥的生产或者其他用途;当然圈舍内需要定期清洗,当需要进行排除圈舍内的污水,关闭排尿管41的控制开关,打开排水管42上的控制开关,污水通过排水管42进入化粪池7,最终连接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水进一步净化。

为了便于将粪便中的液体进行滤过,在堆粪池3底部倾斜设有滤水板31,堆粪池3最低端设有排液口32;通过滤水板31的滤过作用,最终进入发酵池5内的粪便含水率低,利于发酵产气。为了利于发酵池5的发酵产气,该发酵池5从内至外依次为混凝土池体、保温层和砌砖层;发酵池5设有搅拌装置51,该搅拌装置51包括电机、转轴和搅拌叶片,以便在发酵过程中对发酵的粪便进行搅拌,利于发酵。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