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中药种植基地杀虫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583588发布日期:2019-09-03 19:31阅读:205来源:国知局
一种中药种植基地杀虫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中药种植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中药种植基地杀虫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杀虫装置,采用趋光性害虫对动态的色彩的趋性远大于相对静止的条件,而目前杀虫灯使用时一直是处于点亮状态,对害虫来讲这是一个相对静止的色彩光源,对它们的刺激引诱性就不是很强烈,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杀虫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利用提示灯进行引诱的同时,使用蒸气将药片进行挥发到空气中进行防虫、杀虫的中药种植基地杀虫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方案为:

一种中药种植基地杀虫装置,包括灯罩、提示灯、支撑架、空腔底板、水箱、发热板、上支撑杆、控制箱、电池槽、下支撑杆,灯罩内设置有提示灯,所述的提示灯粘接在灯罩底端,两端连接有电连接线,灯罩通过设置在灯罩下端支撑架支撑。所述的支撑架设置在灯罩下方左右两端,形成安装杀虫药片的空腔,空腔底板由金属托架组成;空腔底板下端设置有水箱,所述的水箱底板设置有发热板,发热板依附设置在水箱底部,构成水箱底板。上支撑杆设置在水箱下端,所述的上支撑杆呈空心结构,上支撑杆内设置有电连接线,所述的电连接线连接在控制箱与水箱底端发热板之间;控制箱前端设置有电池槽,电池槽外端设置有开关门;所述的电池槽与控制箱设置成一体结构;所述的控制箱设置在上支撑杆与下支撑杆之间。所述的下支撑杆设置在整个装置的最下端,下支撑杆底端成椎状,便于安插在种植基地内。

优选地,所述的空腔底板成网状结构。

优选地,所述的控制箱与发热板之间电联;所述的控制箱与提示灯之间电联。

优选地,所述的灯罩由透明材料制成。

优选地,所述的水箱顶端药片安装空腔与作物顶端之间距离控制在1~2米。

本实用新型中药种植基地杀虫装置,提示灯在起到观察电池是否有电的同时,还能起到诱导昆虫的作用,将整个杀虫装置长期置于种植基地内,无需额外进行杀虫,利用发热板将水加热蒸气向上喷发将药片融化散发当空气中,达到杀米害虫、防止害虫的效果。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药种植基地杀虫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所示的一种中药种植基地杀虫装置,包括灯罩1、提示灯2、支撑架3、空腔底板4、水箱5、发热板6、上支撑杆7、控制箱8、电池槽9、下支撑杆10,灯罩1内设置有提示灯2,所述的提示灯2粘接在灯罩2底端,两端连接有电连接线,灯罩1通过设置在灯罩1下端支撑架3支撑。所述的支撑架3设置在灯罩1下方左右两端,形成安装杀虫药片的空腔,空腔底板4由金属托架组成;空腔底板4下端设置有水箱5,所述的水箱5底板设置有发热板6,发热板6依附设置在水箱5底部,构成水箱5底板。上支撑杆7设置在水箱5下端,所述的上支撑杆7呈空心结构,上支撑杆7内设置有电连接线,所述的电连接线连接在控制箱8与水箱5底端发热板6之间;控制箱8前端设置有电池槽9,电池槽9外端设置有开关门;所述的电池槽9与控制箱8设置成一体结构;所述的控制箱8设置在上支撑杆7与下支撑杆10之间。所述的下支撑杆10设置在整个装置的最下端,下支撑杆10底端成椎状,便于安插在种植基地内。

优选地,为使得水箱5内发热板6对水加热时,水蒸气向外散发,所述的空腔底板4成网状结构。

优选地,所述的控制箱8与发热板6之间电联;所述的控制箱8与提示灯2之间电联。

优选地,所述的灯罩1由透明材料制成。

优选地,为避免整个装置在使用过程中水箱内热气散发出对作物造成伤害,所述的水箱5顶端药片安装空腔与作物顶端之间距离控制在1~2米。

本实用新型中药种植基地杀虫装置在使用时,将整个装置插接在种植基地内,从水箱5顶端空腔底板4上将水箱5内加入水,然后将药片放置在空腔底板4上端,即可将电池安装在电池槽9内,此时,水箱5底端发热板6发热将水箱5内水加热,水蒸气向上喷出将药片融化混合水蒸气散发到空气中,即可将整个装置附近害虫进行杀灭,达到杀米害虫、防止害虫的效果。当电池槽9内电池电量用尽,提示灯2灯灭,即可更换电池,从而达到使用效果。

本实用新型中药种植基地杀虫装置,提示灯在起到观察电池是否有电的同时,还能起到诱导昆虫的作用,将整个杀虫装置长期置于种植基地内,无需额外进行杀虫,利用发热板将水加热蒸气向上喷发将药片融化散发当空气中,达到杀米害虫、防止害虫的效果。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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