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温室自动开合窗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70427发布日期:2020-01-24 10:44阅读:189来源:国知局
一种温室自动开合窗体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温室大棚领域,尤其涉及的是一种温室自动开合窗体。



背景技术:

温室大棚是一种用来栽培植物的设施,温室可以在不适宜植物生长的季节,提供温室生育期和增加产量,多用于低温季节喜温蔬菜、花卉、林木等植物栽培或育苗等。

温室结构应密封保温,但又应便于通风降温。现有的温室,通风大都采用通风窗的方式来实现。当前,通风窗的开启闭合,大部分采用人工操作,依次开关窗户,大型温室由于其窗户数量较多,窗户的开启和闭合需要耗费很多的时间和人力物力,有时由于窗户安装高度的缘故,开启和闭合窗户更加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通风窗的开启闭合,大部分采用人工操作,依次开关窗户,大型温室由于其窗户数量较多,窗户的开启和闭合需要耗费很多的时间和人力物力,有时由于窗户安装高度的缘故,开启和闭合窗户更加不便。为此,提供了一种温室自动开合窗体。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

一种温室自动开合窗体,包括框架、窗体,框架的两竖直部的内壁分别开设有用于卡设窗体的滑槽,所述窗体卡设在两个所述滑槽之间并可在竖直方向上上下滑动,所述窗体底部连接有驱动其进行上下滑动的开合机构,开合机构与蓄电池电连接,蓄电池电连接有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和开合机构之间还设有开关。

进一步的,所述窗体底部还设有固定杆,所述窗体通过固定杆与开合机构可拆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开合机构包括齿条、驱动电机及固定于所述驱动电机驱动轴上的传动齿轮,所述传动齿轮与所述齿条啮合连接;所述齿条和所述固定杆可拆卸连接,所述驱动电机输入端和蓄电池输出端电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开合机构包括升降气缸及固定于所述升降气缸伸缩端的推杆,所述推杆和所述固定杆可拆卸连接,所述升降气缸输入端和蓄电池输出端电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窗体底部设有凸条,框架的底边内开设有安置所述凸条的凹槽。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实现了自动开窗并同时能实现开窗幅度的自由调节,实现对通风量的控制;本实用新型开窗所需动力来自太阳能,降低了动力能源的额外需求,使得该窗体更加环保。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框架内壁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4是窗体侧视状态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详细说明,本实施例在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和具体的操作过程,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的实施例。

实施例1

如图1、3、4所示,一种温室自动开合窗体,包括框架1、窗体2,框架1的两竖直部11的内壁分别开设有用于卡设窗体2的滑槽111,所述窗体2卡设在两个所述滑槽111之间并可在竖直方向上上下滑动,所述窗体2底部连接有驱动其进行上下滑动的开合机构3,开合机构3与蓄电池4电连接,蓄电池4电连接有太阳能电池板5,蓄电池4和开合机构3之间还设有开关41。

所述窗体2底部还设有固定杆22,所述窗体2通过固定杆22与开合机构3可拆卸连接,当需要拆卸或更换开合机构3时,比较方便,增加本实用新型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所述窗体2底部设有凸条21,框架1的底边12内开设有安置所述凸条21的凹槽121,通过凸条21卡入凹槽121实现窗体2的紧密闭合,大大降低了窗体2闭合不紧密的现象。

所述开合机构3包括齿条31、驱动电机33及固定于所述驱动电机33驱动轴上的传动齿轮32,所述传动齿轮32与所述齿条31啮合连接;所述齿条31和所述固定杆22可拆卸连接,所述驱动电机33输入端和蓄电池4输出端电连接。通过太阳能电池板5对蓄电池4充电,最终操作开关41实现对驱动电机33的启动或关闭,从而实现对窗体2的开启或者关闭,具体为:驱动电机33的驱动轴转动,从而带动传动齿轮32传动,由于传动齿轮32与所述齿条31啮合,所以进一步实现齿条31上下移动,从而带动窗体2上下运动,最终实现对窗体2的开启或者关闭;在窗体2开启到合适位置时,可以通过关闭开关41来实现窗体2开启位置的定位。

实施例2

如图2所示,所述开合机构3包括升降气缸34及固定于所述升降气缸34伸缩端的推杆35,所述推杆35和所述固定杆22可拆卸连接,所述升降气缸34输入端和蓄电池4输出端电连接。通过太阳能电池板5对蓄电池4充电,最终操作开关41实现对升降气缸34的启动或关闭,从而实现对窗体2的开启或者关闭,具体为:升降气缸34的伸缩端伸缩,从而带动推杆35的伸缩,进一步带动窗体2上下运动,最终实现对窗体2的开启或者关闭;在窗体2开启到合适位置时,可以通过关闭开关41来实现窗体2开启位置的定位。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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