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秸秆的收割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237245发布日期:2020-06-26 20:12阅读:198来源:国知局
一种秸秆的收割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秸秆收割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秸秆的收割器。



背景技术:

秸秆是成熟农作物茎叶(穗)部分的总称。通常指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菜、棉花、甘蔗和其它农作物(通常为粗粮)在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农作物光合作用的产物有一半以上存在于秸秆中,秸秆富含氮、磷、钾、钙、镁和有机质等,是一种具有多用途的可再生的生物资源,秸秆也是一种粗饲料。特点是粗纤维含量高(30%-40%),并含有木质素等。木质素纤维素虽不能为猪、鸡所利用,但却能被反刍动物牛、羊等牲畜吸收和利用。

因此在我国农村中,会经常对秸秆进行收割采集,从而用作牛羊的饲料储备,而在现有收集秸秆的过程中,一般都是采用手动的方式进行收集,但是由于秸秆的根茎比较坚韧,所以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进行处理,且由于田间地面温度较高,农民长期处于高温的环境中极易中暑,且人工的割取方式效率过于低下,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秸秆的收割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秸秆的收割器,具备能够方便的对秸秆进行,能够有效的提高收割的效率等优点,解决了现有收集秸秆的过程中,一般都是采用手动的方式进行收集,但是由于秸秆的根茎比较坚韧,所以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进行处理,且由于田间地面温度较高,农民长期处于高温的环境中极易中暑,且人工的割取方式效率过于低下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秸秆的收割器,包括固定框,所述固定框的内侧开设有条形凹槽,所述固定框的条形凹槽处设有第一锯片以及第二锯片,且所述第一锯片的顶部开设有条形凹槽,所述第一锯片的条形凹槽内侧开设有滑槽,所述第一锯片的顶部开设有两组螺纹通孔,所述第一锯片的螺纹通孔处螺纹连接有固定螺栓,所述第一锯片的底部设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的顶部开设有螺纹凹槽,所述固定块的螺纹凹槽处与固定螺栓螺纹相连,且所述固定块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柱,所述固定柱的底部与固定框的内侧底部固定连接,通过设置的固定块以及固定柱,能够使得设置的第一锯片能够稳定的固定在设置的固定框中,此时设置的固定框,能够使得第一锯片以及第二锯片进行运动,而通过设置的固定框,能够在对秸秆进行限制,由此能够在秸秆切断之后,能够方便收集秸秆。

本实用新型的秸秆的收割器,其中第一锯片的顶部设有第二锯片,所述第二锯片的顶部开设有圆形通孔,所述第二锯片的圆形通孔处固定连接有推动块,通过设置的推动块,能够方便设置的第二锯片进行移动,第二锯片能够与第一锯片进行交错运动,由此形成的剪切力能够将秸秆切断。

本实用新型的秸秆的收割器,其中推动块的底部与滑槽滑动相连,且所述推动块的由此固定连接有气缸,且所述气缸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限位块,通过设置的限位块,能够为气缸提供稳定的支撑,使得气缸能够正常的发挥作用,从而使得第一锯片能够与第二锯片进行配合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秸秆的收割器,其中限位块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支架,所述支架的顶部开设有圆形通孔,所述支架的圆形通孔处与气缸的外侧固定相连,通过设置的支架,能够为气缸提供稳定的支撑,使得气缸能够稳定的与限位块进行连接,方便气缸的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秸秆的收割器,其中固定框的内侧底部开设有条形通孔,所述固定框的条形通孔处固定连接有底板,所述底板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连接块,且所述连接块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脚轮,通过设置的底板,使得连接块得到稳定的连接,而设置的脚轮,能够固定框能够进行移动,从而方便装置的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秸秆的收割器,其中固定框的左侧固定连接有两组推杆,两组所述推杆的顶部均开设有圆形通孔,所述推杆的圆形通孔处固定连接有连接杆,通过设置的推杆以及设置的连接杆,能够配合设置的脚轮,使得固定框能够方便操作者使用,从而能够使得第一锯片与第二锯片发挥作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固定块以及固定柱,能够使得设置的第一锯片能够稳定的固定在设置的固定框中,此时设置的固定框,能够使得第一锯片以及第二锯片进行运动,而通过设置的固定框,能够在对秸秆进行限制,由此能够在秸秆切断之后,能够方便收集秸秆,通过设置的推动块,能够方便设置的第二锯片进行移动,第二锯片能够与第一锯片进行交错运动,由此形成的剪切力能够将秸秆切断,通过设置的限位块,能够为气缸提供稳定的支撑,使得气缸能够正常的发挥作用,从而使得第一锯片能够与第二锯片进行配合使用。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支架,能够为气缸提供稳定的支撑,使得气缸能够稳定的与限位块进行连接,方便气缸的使用,通过设置的底板,使得连接块得到稳定的连接,而设置的脚轮,能够固定框能够进行移动,从而方便装置的使用,通过设置的推杆以及设置的连接杆,能够配合设置的脚轮,使得固定框能够方便操作者使用,从而能够使得第一锯片与第二锯片发挥作用。且设置的脚轮,能够使得装置在泥泞的土地上进行行走,能够避免脚轮陷入泥土中。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固定框侧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固定框正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一锯片以及第二锯片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脚轮侧视剖面架构示意图。

图中:01、固定框;02、底板;03、连接块;04、脚轮;05、连接杆;06、推杆;07、第一锯片;08、第二锯片;09、固定柱;10、固定块;11、支架;12、限位块;13、气缸;14、推动块;15、滑槽;16、固定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以图式揭露本实用新型的多个实施方式,为明确说明起见,许多实务上的细节将在以下叙述中一并说明。然而,应了解到,这些实务上的细节不应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就是说,在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中,这些实务上的细节是非必要的。此外,为简化图式起见,一些习知惯用的结构与组件在图式中将以简单的示意的方式绘示之。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并非特别指称次序或顺位的意思,亦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其仅仅是为了区别以相同技术用语描述的组件或操作而已,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的秸秆的收割器,包括固定框01,固定框01的内侧开设有条形凹槽,固定框01的条形凹槽处设有第一锯片07以及第二锯片08,且第一锯片07的顶部开设有条形凹槽,第一锯片07的条形凹槽内侧开设有滑槽15,第一锯片07的顶部开设有两组螺纹通孔,第一锯片07的螺纹通孔处螺纹连接有固定螺栓16,第一锯片07的底部设有固定块10,固定块10的顶部开设有螺纹凹槽,固定块10的螺纹凹槽处与固定螺栓16螺纹相连,且固定块10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柱09,固定柱09的底部与固定框01的内侧底部固定连接,通过设置的固定块10以及固定柱09,能够使得设置的第一锯片07能够稳定的固定在设置的固定框01中,此时设置的固定框01,能够使得第一锯片07以及第二锯片08进行运动,而通过设置的固定框01,能够在对秸秆进行限制,由此能够在秸秆切断之后,能够方便收集秸秆。

第一锯片07的顶部设有第二锯片08,第二锯片08的顶部开设有圆形通孔,第二锯片08的圆形通孔处固定连接有推动块14,通过设置的推动块14,能够方便设置的第二锯片08进行移动,第二锯片08能够与第一锯片07进行交错运动,由此形成的剪切力能够将秸秆切断。

推动块14的底部与滑槽15滑动相连,且推动块14的由此固定连接有气缸13,且气缸13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限位块12,通过设置的限位块12,能够为气缸13提供稳定的支撑,使得气缸13能够正常的发挥作用,从而使得第一锯片07能够与第二锯片08进行配合使用。

限位块12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支架11,支架11的顶部开设有圆形通孔,支架11的圆形通孔处与气缸13的外侧固定相连,通过设置的支架11,能够为气缸13提供稳定的支撑,使得气缸13能够稳定的与限位块12进行连接,方便气缸13的使用。

固定框01的内侧底部开设有条形通孔,固定框01的条形通孔处固定连接有底板02,底板02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连接块03,且连接块03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脚轮04,通过设置的底板02,使得连接块03得到稳定的连接,而设置的脚轮04,能够固定框01能够进行移动,从而方便装置的使用。

固定框01的左侧固定连接有两组推杆06,两组推杆06的顶部均开设有圆形通孔,推杆06的圆形通孔处固定连接有连接杆05,通过设置的推杆06以及设置的连接杆05,能够配合设置的脚轮04,使得固定框01能够方便操作者使用,从而能够使得第一锯片07与第二锯片08发挥作用。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

先通过连接杆05带动推杆06对固定框01进行移动,此时设置在固定框01底部的脚轮04能够带动固定框01进行运动,由此能够将固定框01带到需要进行收集秸秆的地方;

当固定框01移动需要进行采集秸秆的地方时,启动气缸13,气缸13通过推动推动块14,使得推动块14能够将带动设置的第二锯片上08在第一锯片07上进行往复运动,此时设置的第一锯片07能够与第二锯片08对秸秆进行切断,由此能够将秸秆进行收集,且设置的固定框01在收集时,能够对秸秆进行限制,由此能够方便剪切下来的秸秆收纳。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理的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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