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农业用大棚补光设备,包括固定板(1),所述固定板(1)的顶部分别固定连接有固定架(2)和固定筒(3),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2)的顶部滑动连接有滑动杆(4),所述滑动杆(4)的顶端固定连接有支撑架(5),所述支撑架(5)的顶部通过活动槽(6)活动连接有活动杆(7),所述活动杆(7)的底端固定连接有补光灯(9),所述活动杆(7)的顶端固定连接有顶板(8),所述顶板(8)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导电块(10),所述支撑架(5)的内腔开设有接电槽(11),所述接电槽(11)的内腔固定连接有导电座(12),所述导电座(12)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复位弹簧(13),所述复位弹簧(13)的顶端固定连接有活动导电板(14),所述导电块(10)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电连接头(15),所述电连接头(15)的底部贯穿活动导电板(14)并延伸至活动导电板(14)的内腔,所述活动导电板(14)的内腔开设有与电连接头(15)的表面适配的导电槽(16),所述活动导电板(14)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导电杆(17),所述导电座(12)的内腔开设有与导电杆(17)的表面适配的插接槽(1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农业用大棚补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块(10)设置有两个,且在顶板(8)的两侧均匀分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农业用大棚补光设备,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导电块(10)分别为正负两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农业用大棚补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筒(3)的顶端螺纹连接有调节杆(19)。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农业用大棚补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杆(19)的底端贯穿固定筒(3)的顶端并延伸至固定筒(3)的内腔。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农业用大棚补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5)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限位筒(20),所述调节杆(19)的顶端贯穿并延伸至限位筒(20)的内腔,所述限位筒(20)的内腔与调节杆(19)的表面活动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农业用大棚补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杆(19)的表面固定连接有调节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