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鲫鱼肉酥饼及其制作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311525阅读:24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食品及制作方法,具体是指一种鲫鱼肉酥饼及其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酥饼由特制的脂烙酥而得名,特点是金黄色,层次清晰,脆而不碎,油而不腻,香酥适口。现有的酥饼类制品种类繁多,成分各异,口味各异,给人们带来美食享受。中国焙烤食品市场空间广阔,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全面小康社会与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生活水平将显著提高,生活方式和消费结构也将显著改变。这将给中国焙烤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挑战和机遇。

目前,市场加工的酥饼食物品种还不够丰富,特别随着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可以将多种食物品种科学合理地搭配起来,开发各种各样的带有一定保健作用的酥饼,使其风味独特,营养丰富,满足于人们健康生活的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鲫鱼肉酥饼及其制作方法,其风味独特,营养丰富,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鲫鱼肉酥饼及其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鲫鱼肉糜15~30份、低筋面粉30~100份、鱼油3~10份、橄榄油2~6份、米酒3~7份、猪蹄汤3~7份、食盐适量、营养调味料8~15份、南姜粉0.5~1份;所述营养调味料包括以下重量份配比的原料:松子粉5~10份、胶原蛋白粉2~6份、荞麦粉0.3~0.8份、丹参粉0.3~0.8份、葡萄糖2~5份、原汁酱油3~8份、味精0.3~0.5份;

其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新鲜鲫鱼清洗后取肉,加适量食盐入擂溃机进行擂溃20~30分钟,制得鲫鱼肉糜待用;

(2)将松子粉、胶原蛋白粉、荞麦粉、丹参粉、葡萄糖、原汁酱油和味精加适量温开水混合均匀成泥糊状,得营养调味料;

(3)将鱼油加热后与低筋面粉混合,依次加入鲫鱼肉糜、橄榄油、米酒、猪蹄汤、南姜粉和步骤(2)得到的营养调味料,拌匀后揉成面团;

(4)将步骤(3)中得到的面团分割成型,烘烤得成品。

优选的,所述步骤(2)的温开水温度控制在28~40℃。

优选的,所述步骤(4)的烘烤温度控制在140~180℃,烘烤时间为25~40分钟。

有益效果:

本发明以鲫鱼肉糜作为酥饼原料,并加入松子粉、胶原蛋白粉、荞麦粉等营养调味料,以酥软面料混合、烘烤制成,其酥香可口,使人回味,营养价值丰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营养成份的流失,符合健康、营养现代食品生产理念;本发明工艺简单,技术容易掌握,投资少、见效快,易于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工厂化生产,便于推广应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理解,下面将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实施例1

一种鲫鱼肉酥饼及其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鲫鱼肉糜15份、低筋面粉30份、鱼油3份、橄榄油2份、米酒3份、猪蹄汤3份、食盐适量、营养调味料8份、南姜粉0.5份;所述营养调味料包括以下重量份配比的原料:松子粉5份、胶原蛋白粉2份、荞麦粉0.3份、丹参粉0.3份、葡萄糖2份、原汁酱油3份、味精0.3份;

其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新鲜鲫鱼清洗后取肉,加适量食盐入擂溃机进行擂溃20分钟,制得鲫鱼肉糜待用;

(2)将松子粉、胶原蛋白粉、荞麦粉、丹参粉、葡萄糖、原汁酱油和味精加适量温开水混合均匀成泥糊状,得营养调味料;

(3)将鱼油加热后与低筋面粉混合,依次加入鲫鱼肉糜、橄榄油、米酒、猪蹄汤、南姜粉和步骤(2)得到的营养调味料,拌匀后揉成面团;

(4)将步骤(3)中得到的面团分割成型,烘烤得成品。

所述步骤(2)的温开水温度控制在15℃。

所述步骤(4)的烘烤温度控制在150℃,烘烤时间为40分钟。

实施例2

一种鲫鱼肉酥饼及其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鲫鱼肉糜30份、低筋面粉100份、鱼油10份、橄榄油6份、米酒7份、猪蹄汤7份、食盐适量、营养调味料15份、南姜粉1份;所述营养调味料包括以下重量份配比的原料:松子粉10份、胶原蛋白粉6份、荞麦粉0.8份、丹参粉0.8份、葡萄糖5份、原汁酱油8份、味精0.5份;

其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新鲜鲫鱼清洗后取肉,加适量食盐入擂溃机进行擂溃30分钟,制得鲫鱼肉糜待用;

(2)将松子粉、胶原蛋白粉、荞麦粉、丹参粉、葡萄糖、原汁酱油和味精加适量温开水混合均匀成泥糊状,得营养调味料;

(3)将鱼油加热后与低筋面粉混合,依次加入鲫鱼肉糜、橄榄油、米酒、猪蹄汤、南姜粉和步骤(2)得到的营养调味料,拌匀后揉成面团;

(4)将步骤(3)中得到的面团分割成型,烘烤得成品。

所述步骤(2)的温开水温度控制在35℃。

所述步骤(4)的烘烤温度控制在180℃,烘烤时间为25分钟。

以上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发明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