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水果加工工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柑的加工工艺。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每年柑收成的时候,由于柑不便于长期保存,而且运输等外界条件的影响,使得约有万吨柑肉被丢弃,其肉往往被弃于土中化为肥料,造成大量浪费。为延长柑的保存时间,避免浪费,传统的方式是将其加工成罐头。采用这种方式存在加工复杂,成本高,运输困难等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出一种柑的加工工艺,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上述不足,其加工简便,成本低,运输方便,极大地减少了浪费,而且其营养价值高,口味好,食用方便,有利于人体健康,满足了人们的食用需求。
为了达到上述设计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柑的加工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S1、选用新鲜的柑肉20重量份,将柑肉榨汁、分离出柑肉渣及汁;
S2、将S1分离出的汁加入5重量份的麦芽糖小火拌煮至麦芽糖溶化后,再加入5重量份的幼砂糖继续拌煮至酱汁变稠,由汁浓缩成酱,灌装、储存;
S3、将分离开的柑肉渣再进行烫漂,在水中加入适量盐、糖、有机酸,将水加热至100摄氏度,烫漂数分钟;
S4、烫漂结束后立即冷却数分钟;
S5、冷却后,将柑肉渣表面的水滴离心式甩干;
S6、沥干后的柑肉渣快速急冻,冻结温度在-30摄氏度以下;
S7、再将快速急冻后的柑肉渣在真空条件下进行干燥;
S8、干燥完毕后将脱水的柑肉渣混合保健茶制作包装成茶饼、袋包茶成品。
为了避免氧化,降低营养损失,提升口感,步骤S1所述的榨汁采用螺旋挤压式低速榨汁。
为了实现快速急冻,同时避免降温不均匀,步骤S7的快速急冻采用风冷急冻。
本发明所述的柑的加工工艺的有益效果是:能最大效率将柑肉转废为宝,采用先进的冷却真空脱水技术,保留新鲜蔬果原有的营养价值,利用入水便会复原的特性融合保健茶,从而制作成茶饼。
柑汁、肉均很好的保存下来,避免了浪费;原汁原味,不仅保留了新鲜水果中的大部分营养价值成分,而且营养价值高,口味好,满足人们的食用需求,有利于人体健康;同时,其储存时间长、携带、食用方便,有利于产品的推广。
其加工简便,成本低,运输方便,极大地减少了浪费,而且其营养价值高,口味好,食用方便,有利于人体健康,满足了人们的食用需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的最佳实施方案作进一步的详细的描述。
所述的柑的加工工艺,其具体步骤为:
S1、首先将柑脱皮,分离成皮和柑肉,进一步,可以选择性人工或者机械脱去柑肉上的橘络和橘白,这样口感更好,同时橘络和橘白可以用于做中药。然后,选用新鲜的柑肉20重量份,通过榨汁机将柑肉榨汁,分离出柑肉渣及汁,优选的,采用螺旋挤压式低速榨汁机进行榨汁,采用低速榨汁可以避免氧化,营养更加全面,原汁原味,采用螺旋挤压式榨汁可以避免伤害柑肉渣,并且使柑肉渣尽可能完整,不破坏其纤维,保证口感和定型,汁用容器盛装,柑肉渣用另一个容器盛装,两者可以同时进入后续加工处理环节。
S2、将分离出的汁加入5重量份的麦芽糖小火拌煮,形成低热烘培状态,同时搅拌使其成分均匀,至麦芽糖溶化后,再加入5重量份的幼砂糖继续拌煮至酱汁呈稠状,由汁浓缩成酱,灌装、储存,使用麦芽糖,并且采用这种比例可使其口感更佳,减轻柑汁的酸味和苦味,采用幼砂糖可以提高其甜度,更加浓缩,并且幼砂糖杂质少,纯度高,更精细;该过程制成浓缩的酱包或者糖块,方便后续食用过程中泡出果实的原汁原味。
S3、另一方面,将分离开的柑肉渣进行烫漂,在水中加入一些盐、糖及食用有机酸等食品添加剂,将水加热至100摄氏度,将柑肉渣放入水中烫漂数分钟不等;该过程使得柑肉渣变得干净、甚至透明,使得后续加工出来的成品成色更好,并且能够保持一段时间。
S4、烫漂结束后应立即冷却,采用水冷、冰水冷或者冰块冷却的方式,冷却时间为数分钟;该过程可以避免氧化,使柑肉渣内部成分及营养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持,口感也更佳。
S5、经过S4步骤的冷却后,将柑肉渣表面的水滴采用离心甩干的方式快速沥干;该步骤方便柑肉渣的脱水、定型。
S6、沥干后的柑肉渣快速急冻,可以放入冷库中风冷降温,或者放入-30度以下冰柜中降温,冻结温度在-30摄氏度以下;该过程方便进一步将柑肉渣中的水脱离,并定型。
S7、再将快速急冻后的柑肉渣在真空条件下进行干燥,干燥时间可选为10-25分钟,将水分彻底脱离,从而方便柑肉渣的保存。
S8、干燥完毕后将脱水的柑肉渣混合保健茶制作包装成茶饼、袋包茶或其他用途,该成品可长期密封保存,并可以与步骤S2制得的酱包或者糖块配合冲泡饮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该成品风味独特,加工简便,成本低,运输方便,极大地减少了浪费,而且其营养价值高,口味好,食用方便,有利于人体健康,满足了人们的食用需求。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发明所做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理解和应用本发明,不能认定本发明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揭示,对本发明做出的简单改进都应该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