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式板栗除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5826阅读:557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式板栗除刺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电动式板栗除刺装置,属于机械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电动式板栗除刺装置采用旋转揉搓原理,在主脱蓬轴的正常运转下,由于脱蓬轴加工成上小下大形状,当有不同大小的板栗蓬放入机器,板栗蓬会在主脱蓬轴的带动下在不同位置将板栗球搓开(既大的板栗蓬在靠上位置被搓开,小的板栗蓬在靠下位置被搓开)板栗蓬被搓开后板栗米和刺同时掉到下面的震动筛上,在震动筛的震动作用下,板栗米从筛子上掉到下面的接米板上,板栗刺顺着筛子滚到了地上,实现了板栗脱蓬、米刺分离的理想效果。

现有的电动式板栗除刺装置当设备工作时,无法知道分离仓里面的工作情况,不能明确的掌握分离的信息。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动式板栗除刺装置,以解决设备工作时,无法知道分离仓里面的工作情况,不能明确的掌握分离的信息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电动式板栗除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结构包括:传送皮带、脱篷轴、皮带盘、转轴、电机、后盖、进料口、机架、视窗、分离仓、脚架、分离振动筛、支撑面、横杆;所述传送皮带固定连接在皮带盘上,所述传送皮带活动连接在转轴上,所述脱篷轴固定连接在皮带盘上,所述转轴固定连接在电机上,所述电机活动连接在后盖上,所述电机固定连接在分离仓上,所述脱篷轴活动连接在分离仓上,所述视窗固定连接在分离仓上,所述进料口固定连接在分离仓上,所述分离仓下设有机架装置,所述分离仓下设有分离振动筛装置,所述分离仓固定连接在支撑面上,所述机架固定连接在脚架上。

进一步地,所述视窗通过橡胶固定连接在分离仓上。

进一步地,所述后盖通过螺栓与电机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机架上固定连接着支撑面、横杆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机架活动连接在分离振动筛上。

进一步地,所述机架通过螺母与分离振动筛活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视窗,在设备运作时能够通过视窗对分离仓内部搅拌的情况进行观察,时刻掌握着内部的信息,避免设备在运作时发生不正常的事故而导致机器出现故障,通过视窗我们还可以观察到设备是否存在不足点,可以及时对它进行改进。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电动式板栗除刺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传送皮带、2-脱篷轴、3-皮带盘、4-转轴、5-电机、6-后盖、7-进料口、8-机架、9-视窗、10-分离仓、11-脚架、12-分离振动筛、13-支撑面、14-横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电动式板栗除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结构包括:传送皮带1、脱篷轴2、皮带盘3、转轴4、电机5、后盖6、进料口7、机架8、视窗9、分离仓10、脚架11、分离振动筛12、支撑面13、横杆14;所述传送皮带1固定连接在皮带盘3上,所述传送皮带1活动连接在转轴4上,所述脱篷轴2固定连接在皮带盘3上,所述转轴4固定连接在电机5上,所述电机5活动连接在后盖6上,所述电机5固定连接在分离仓10上,所述脱篷轴2活动连接在分离仓10上,所述视窗9固定连接在分离仓10上,所述进料口7固定连接在分离仓10上,所述分离仓10下设有机架8装置,所述分离仓10下设有分离振动筛12装置,所述分离仓10固定连接在支撑面13上,所述机架8固定连接在脚架11上,所述视窗9通过橡胶固定连接在分离仓10上,所述后盖6通过螺栓与电机5活动连接,所述机架8上固定连接着支撑面13、横杆14装置,所述机架8活动连接在分离振动筛12上,所述机架8通过螺母与分离振动筛12活动连接。

在进行使用时,通过电机5进行运作带动传送皮带1使传送皮带1上的皮带盘3运作,把材料通过进料口7进行设备中进行加工,然后在视窗9中进行观察,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视窗,在设备运作时能够通过视窗对分离仓内部搅拌的情况进行观察,时刻掌握着内部的信息,避免设备在运作时发生不正常的事故而导致机器出现故障,通过视窗我们还可以观察到设备是否存在不足点,可以及时对它进行改进。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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