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稻晾干铺平用刮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5733阅读:506来源:国知局
胭脂稻晾干铺平用刮具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农业工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胭脂稻晾干铺平用刮具。



背景技术:

胭脂米是一种极为珍贵的作物,不仅仅在于其本身品质精良、营养丰富。其富含矿物质元素和有益于人体的18种氨基酸,据2011年顺新食品送往杭州的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检验测试中心的检验报告显示,其所含的钾的含量是1948.30ppm,铁的含量是30.50ppm,此两项均高出普通稻米含量的2倍多。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其镁含量高达2062.60ppm,整整高出普通稻米6倍之多。镁具有保护神经的功能另外胭脂米含脯氨酸560.00ppm,高出普通稻米的二倍多。脯氨酸生物学家研究的较少,是一种非必需氨基酸,但是它对牙齿和人体抗寒方面具有积极的影响。据胭脂米的检验报告显示,其所检测出的18种氨基酸含量均照普通稻米高出1.5倍,因此极具营养学价值,是名符其实的氨基酸稻米。

在胭脂稻的加工处理通常采用原始的晾干或晒干的方式并配合严格的操作以保证其营养的完整性,而对收割回的的胭脂稻需要将胭脂稻分厚度不同的基层分次凉干或晒干,并严格控制不同厚度的处理时间,而现有的工具中没有控制胭脂稻平铺厚度的工具,使得人工对胭脂稻平铺厚度主观控制,使得易出现误差。

因此,为解决以上问题,需要一种胭脂稻晾干铺平用刮具,能够控制胭脂稻平铺厚度,保证胭脂稻处理工艺良好,并且结构强度高,调节和操作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提供胭脂稻晾干铺平用刮具,能够控制胭脂稻平铺厚度,保证胭脂稻处理工艺良好,并且结构强度高,调节和操作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胭脂稻晾干铺平用刮具,包括刮板、调距组件和固定于刮板上的手把杆,调距组件为两组并分别设置于刮板两端,所述调距组件用于调节刮板离地间距;所述调距组件包括固定螺母和调距螺柱,所述刮板由聚醚醚酮制备而成且由上往下贯通设置有用于调距螺柱穿过的过孔,所述固定螺母为两个并分别热嵌固定于过孔的两端,所述调距螺柱由上往下依次穿过固定螺母和过孔并与固定螺母螺纹配合;所述调距螺柱外圆部分内凹沿轴向形成一刻度面,所述刻度面设置有用于指示调距螺柱穿出刮板长度的指示刻度。

进一步,所述调距螺柱前端沿轴向外凸形成圆锥顶部,所述圆锥顶部的尖端为圆弧形。

进一步,所述调聚螺柱由高锰钢制备而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胭脂稻晾干铺平用刮具,通过旋转调距螺柱可调节刮板与底面的间隙,进而在可控制胭脂米的厚度,保证胭脂稻处理工艺较好,并且结构强度高,调节和操作方便,指示刻度利于保证调距精确和调节方便。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调距螺柱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调距螺柱的结构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实施例中的胭脂稻晾干铺平用刮具;包括刮板、调距组件和固定于刮板3上的手把杆6,调距组件为两组并分别设置于刮板两端,刮板两端表示沿刮板长度方向的两端,即左右两端,刮板为长条形或长方体等,所述调距组件用于调节刮板离地间距;所述调距组件包括固定螺母2和调距螺柱1,所述刮板由聚醚醚酮制备而成且由上往下贯通设置有用于调距螺柱穿过的过孔5,聚醚醚酮材料结构强度高且质量轻,刮板下侧表示靠近用于平铺胭脂稻的地面的一端,反之为上侧,所述固定螺母为两个并分别热嵌固定于过孔的两端,所述调距螺柱由上往下依次穿过固定螺母和过孔并与固定螺母螺纹配合;固定螺母为金属螺母;所述调距螺柱外圆部分内凹沿轴向形成一刻度面,所述刻度面设置有用于指示调距螺柱穿出刮板长度的指示刻度;如图所示,固定螺母通过热嵌固定于过孔内,保证固定螺母的固定的稳定性,有效提高调距螺柱的稳定性,而刻度面为矩形平面并激光管雕刻或喷涂指示刻度,保证调距精确和调节方便,通过在刮板的两端设置调距螺柱,固定螺母为金属螺母;通过旋转调距螺柱可调节刮板与底面的间隙,进而在可控制胭脂米的厚度,保证胭脂稻处理工艺较好,并且结构强度高,调节和操作方便,指示刻度利于保证调距精确和调节方便;所示热嵌固定为现有技术,在此不再赘述。

本实施例中,所述调距螺柱前端沿轴向外凸形成圆锥顶部4,所述圆锥顶部的尖端为圆弧形;有效减小调距螺柱与地面的滑动摩擦阻尼,保证操作省力,同时圆弧形的尖端利于保护地面不易受损,同时保证刮板移动方便。

本实施例中,所述调聚螺柱由高锰钢制备而成;结构强度高,并且高锰钢耐磨性好,保证调距螺柱的尖端不易磨损消耗,保证使用寿命长和刮板移动方便。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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