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竹茶制作工艺及其制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43562阅读:48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茶叶及茶叶加工领域,具体地讲是一种竹茶制作工艺及其制品。



背景技术:

竹在中国种植的历史悠久,素有君子的雅称,我国宋朝文豪苏轼“可使食无肉,不可居无竹”一句充分体现了古代诗人对于竹子喜爱以及其所象征的清峻不阿、高风亮节等品格的深深向往。现今,由于竹子的象征意义以及其本身带有的独特的清香,竹制品或具有竹香味的制品也愈加增多。而茶叶同样是我国历史悠久的一种饮品,不仅具有特殊的文化意义,是全民普及、广受欢迎的养生佳品,若能令茶叶与竹子相结合,不仅能够在精神层面上将二者的碰撞与融合体现出来,还能够丰富茶叶的香味与口感、提升饮用茶叶的嗅觉和味觉享受。

传统茶叶一般具有采摘、晒青、晾青、杀青、揉捻、烘干等步骤,红茶、黑茶等茶种还包括有发酵的步骤。在茶叶制作完成后将其密封于竹筒中能够使茶叶沾染一定的竹香,但所制得茶叶的茶香与竹香香味是分离的,并且竹香难以持久,很快便会散去。

基于此,提出本案申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其一在于提供一种竹茶制作工艺,能够解决茶香与竹香无法相融以及竹香无法持久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竹茶制作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揉捏、将原材料茶叶人工进行揉捏;

自然发酵、将茶叶置于透气的竹编容器中,并于自然温度下发酵使茶叶发酵度达到80~85%;

拣选、将发酵后的茶叶每颗都通过拣选分离出来,并放置于阴凉通风处8~10小时,至茶叶散出清香;

焙干、将茶叶装入特制的竹筒中,再将竹筒放置于炭火上烘焙一定时间;

和匀、将茶叶从容器中取出后人工将其抖散乱,重复焙干与本步骤8~9次,每次间隔24小时,可上下误差1~2小时;

退火、将茶叶分拣使茶叶颗颗分离,放置于密封容器内4~5天进行退火;

装罐、将茶叶装入特制的竹筒罐后密封。在焙烘过程中,竹筒内会产生竹油与茶叶混合,同时竹筒内的竹纤维中也会散发出香气,由于竹筒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小空间,盛放于其内的茶叶在该充盈竹叶香气的小空间内与竹油、竹筒散发的香气融合。并且,为了提高茶叶的香气和持久性,需要多次重复焙干的过程,使二者由内至外地充分融合。

本发明还包括有以下步骤:炭火烘焙、将茶叶均匀分散与竹箱笼中,再放置于专用设备上,以85~90℃的温度用炭火烘焙45~55分钟,使茶叶烘至7成干;

晾凉、将茶叶用密封袋密封好放置在阴凉处24~48小时自然降温;

本发明还包括有以下步骤:装罐后、密封前需将茶叶与特制的竹筒罐一同低温烘焙一定时间,再自然冷却至常温后密封。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方案,为保留茶叶的香气与口感,避免茶叶的叶片受损,每次间隔24小时重复焙干与和匀步骤。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方案,为使茶叶充分自然发酵并且达到80~85%的发酵度,所述自然发酵时间以20~28小时为宜。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方案,为保留茶叶的香气与口感,焙干步骤中烘焙温度范围为38~42℃。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方案,为保证优良的竹叶清香,焙干步骤中所述特制的竹筒为采用500米以上、4~6年份的活竹通过炭火烘焙至7成干的竹筒,其底部、中部和顶部各开有一孔用于排气。每个竹筒均只使用一次。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方案,焙干步骤中烘焙时间为24小时。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方案,装罐步骤中所述低温温度范围为30~35℃、低温烘焙时间为24小时。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方案,装罐步骤中所述竹筒罐为采用6年份活竹切割后在炭火上烘焙至10成干的竹筒。

本发明的目的其二在于提供一种将竹子清香与茶叶完美融合的竹茶,为喜爱竹子与茶叶的人提供一种香味独特、口感甘醇的茶叶饮品。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竹茶,包括装设于竹筒中多次与竹筒一同烘焙制作的茶叶,该茶叶具有茶叶与竹叶混合的清香,口感甘醇。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一、本发明通过将茶叶放置于竹筒中与竹筒一同焙干使竹筒与茶叶在长时间的低温烘焙过程中使竹子的清香味与茶叶逐渐、充分、完美地相融。为使茶叶的竹子清香味进一步融合、使竹子清香味能够持久保留,本发明将最终制成的茶叶罐装于竹筒制成的竹筒罐中进行密封之前,再次将茶叶与竹筒进行长时间的低温烘焙。简而言之,本发明通过两次茶叶与竹筒的长时间、低温烘焙使茶叶与竹子清香相融合。

二、本发明在自然发酵、炭火烘焙、焙干、装罐等步骤中均采用竹制品,避免金属容器或其他容器对茶叶与竹子的混香的加工过程产生影响,保证茶香与竹香的香味纯正和纯净。并且。本发明采用竹筒作为茶叶的密封容器,随着时间的增长,装设其中的茶叶的竹香味愈加浓厚、香醇,经过密封藏制的竹茶口感也会愈加醇厚。

简而言之,本发明工艺步骤较为简单,利用焙干与装罐两大步骤令茶叶与竹香融合成为具有竹子清香的竹茶,并且使竹茶的竹香味能够长时间保留并随着时间的增加更具独特的风味。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实施例1

一种竹茶制作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揉捏、将原材料茶叶人工进行揉捏;

自然发酵、将茶叶置于透气的竹编容器中,并于自然温度下发酵20~28小时,使茶叶发酵度达到80~85%;

拣选、将发酵后的茶叶每颗都通过拣选分离出来,并放置于阴凉通风处8~10小时,至茶叶散出清香;

焙干、将茶叶装入特制的竹筒中,再将竹筒放置于炭火上以38~42℃烘焙24小时。所用特制的竹筒为采用500米以上、4~6年份的活竹通过炭火烘焙至7成干的竹筒,其底部、中部和顶部各开有一孔;

和匀、将茶叶从容器中取出后人工将其抖散乱;

每间隔24小时重复焙干与和匀一次,重复8~9次,每次24小时;

退火、将茶叶分拣使茶叶颗颗分离,放置于密封容器内4~5天进行退火;

装罐、将茶叶装入特制的竹筒罐后,以30~35℃低温烘焙24小时,再自然冷却至常温后密封。所用竹筒罐为采用6年份活竹切割后在炭火上烘焙至10成干的竹筒。

经过上述步骤制得的一种竹茶,装设于竹筒中,其具有竹子的清香并且竹子的清香与茶叶的清香完全融合,其口感甘醇、香味持久。

实施例2

一种竹茶制作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揉捏、将原材料茶叶人工进行揉捏;

自然发酵、将茶叶置于透气的竹编容器中,并于自然温度下发酵20~28小时,使茶叶发酵度达到80~85%;

拣选、将发酵后的茶叶每颗都通过拣选分离出来,并放置于阴凉通风处8~10小时,至茶叶散出清香;

炭火烘焙、将茶叶均匀分散与竹箱笼中,再放置于专用设备上,以85~90℃的温度用炭火烘焙45~55分钟,使茶叶烘至7成干;

晾凉、将茶叶用密封袋密封好放置在阴凉处24~48小时自然降温;

焙干、将茶叶装入特制的竹筒中,再将竹筒放置于炭火上以38~42℃烘焙24小时。所用特制的竹筒为采用500米以上、4~6年份的活竹通过炭火烘焙至7成干的竹筒,其底部、中部和顶部各开有一孔;

和匀、将茶叶从容器中取出后人工将其抖散乱;

每间隔24小时重复焙干与和匀一次,重复8~9次;

退火、将茶叶分拣使茶叶颗颗分离,放置于密封容器内4~5天进行退火;

装罐、将茶叶装入特制的竹筒罐后,以30~35℃低温烘焙24小时,再自然冷却至常温后密封。所用竹筒罐为采用6年份活竹切割后在炭火上烘焙至10成干的竹筒。

经过上述步骤制得的一种竹茶,装设于竹筒中,其具有竹子的清香并且竹子的清香与茶叶的清香完全融合,其口感甘醇、香味持久。

实施例3

一种竹茶制作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揉捏、将原材料茶叶人工进行揉捏;

自然发酵、将茶叶置于透气的竹编容器中,并于自然温度下发酵使茶叶发酵度达到80~85%;

拣选、将发酵后的茶叶每颗都通过拣选分离出来,并放置于阴凉通风处8~10小时,至茶叶散出清香;

焙干、将茶叶装入特制的竹筒中,再将竹筒放置于炭火上以低温烘焙24小时。所用特制的竹筒为采用500米以上、4~6年份的活竹通过炭火烘焙至7成干的竹筒,其底部、中部和顶部各开有一孔;

和匀、将茶叶从容器中取出后人工将其抖散乱;

重复焙干与和匀步骤8~9次,每次间隔23~25小时,以24小时为宜;

退火、将茶叶分拣使茶叶颗颗分离,放置于密封容器内4~5天进行退火;

装罐、将茶叶装入特制的竹筒罐后,以30~35℃低温烘焙24小时,再自然冷却至常温后密封。所用竹筒罐为采用6年份活竹切割后在炭火上烘焙至10成干的竹筒。

实施例4

一种竹茶制作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揉捏、将原材料茶叶人工进行揉捏;

自然发酵、将茶叶置于透气的竹编容器中,并于自然温度下发酵使茶叶发酵度达到80~85%;

拣选、将发酵后的茶叶每颗都通过拣选分离出来,并放置于阴凉通风处8~10小时,至茶叶散出清香;

焙干、将茶叶装入特制的竹筒中,再将竹筒放置于炭火上以低温烘焙24小时。所用特制的竹筒为采用500米以上、4~6年份的活竹通过炭火烘焙至7成干的竹筒,其底部、中部和顶部各开有一孔;

和匀、将茶叶从容器中取出后人工将其抖散乱;

重复焙干与和匀步骤8~9次,以24小时为宜;

退火、将茶叶分拣使茶叶颗颗分离,放置于密封容器内4~5天进行退火;

装罐、将茶叶装入特制的竹筒罐后后密封。所用竹筒罐为采用6年份活竹切割后在炭火上烘焙至10成干的竹筒。

经过上述步骤制得的一种竹茶,装设于竹筒中,其具有竹子的清香并且竹子的清香与茶叶的清香完全融合,其口感甘醇、香味持久。

基于上述,本发明通过焙烘使竹筒烘出的竹油与茶叶在具有一定密封性的竹筒内混合相融,使茶叶从内至外充分附着有竹子的清香,并结合竹筒封装将茶叶封装入竹筒内,使茶叶香气能够长时间地保留且时间越长香气越浓,本发明步骤简单、巧妙,且检测结果准确,值得推广。

由技术常识可知,本发明可以通过其它的不脱离其精神实质或必要特征的实施方案来实现。因此,上述公开的实施方案,就各方面而言,都只是举例说明,并不是仅有的。所有在本发明范围内或在等同于本发明的范围内的改变均被本发明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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