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臂式爆米花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08227阅读:618来源:国知局
悬臂式爆米花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爆米花机,具体涉及一种悬臂式爆米花机。



背景技术:

目前有一种爆米花机,它包括机架和爆米花锅,其中爆米花锅由锅体和锅盖铰接而成,锅体的两端铰接在机架上,这种结构不利于倒出爆米花,翻倒麻烦,复位费劲,整体操作时间长,生产效率低。

有鉴于此,本发明人专门设计了一种悬臂式爆米花机,本案由此产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翻倒方便、复位快速悬臂式爆米花机。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悬臂式爆米花机,包括机架和爆米花锅,所述爆米花锅由锅体和锅盖组成,所述机架上设置有一支撑臂,所述支撑臂安装有能够使锅体翻倒的翻倒机构,所述翻倒机构包含翻锅杆、枢轴、锅体支撑轴、导向轮和扭簧,所述枢轴穿过支撑臂且二者转动配合,所述枢轴两端分别与翻锅杆、锅体支撑轴相连接,所述锅体支撑轴与锅体固定连接,所述扭簧设置在支撑臂内,所述导向轮与枢轴固定连接,所述扭簧的一个脚固定在支撑臂上,所述扭簧的另一个脚在锅体处于水平位置时抵靠在枢轴上,所述扭簧的另一个脚在锅体处于翻倒位置时抵靠在导向轮上。

进一步地,所述机架上设置有能够使锅盖弹起的弹盖机构,所述弹盖机构包含连杆组件、下铰接座、上铰接座、升降杆和拉簧,所述连杆组件包含两根下连杆和两根上连杆,所述两根下连杆的下端对称铰接在下铰接座上,所述下铰接座固定在机架上,所述两根下连杆的上端分别与相应的上连杆的下端相铰接,所述拉簧的一端固定在一根上连杆的上端部,所述拉簧的另一端固定在另一根上连杆的下端部,所述两根上连杆的上端对称铰接在上铰接座上,所述上铰接座与升降杆的上端部固定连接,所述升降杆穿过下铰接座且二者滑动配合,所述升降杆的下端弯折出一锅盖支撑轴,所述锅盖支撑轴的末端与锅盖中心固定连接,所述升降杆连接有便于合盖操作的合盖杆。

进一步地,所述锅体的底部设置有加热装置,所述加热装置包含均匀分布的发热管。

进一步地,所述锅体内枢设有能够绕中心点自由旋转的搅拌器,所述机架上设置有搅拌电机及其驱动的搅拌轴,所述搅拌轴穿过锅盖中心,所述锅盖能够相对搅拌轴上下自由滑动,所述搅拌轴的下端设置有与搅拌器可拆连接的插销。

进一步地,所述机架上设置有注油装置,所述注油装置包含注油管,所述注油管的下端穿过锅盖后伸入锅体内。

进一步地,所述机架上设置有位于爆米花锅上方的离心风机。

进一步地,所述机架的底部设置有储物底柜,所述机架的顶部设置有电器箱,所述电器箱的前侧设置有灯光片和控制面板,所述机架的后侧和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玻璃窗。

进一步地,所述储物底柜的顶侧设置有筛孔和出料口,所述筛孔位于爆米花锅下方以筛选爆米花,所述出料口位于筛孔旁边,所述储物底柜内设置有可更换的储存桶,所述储存桶位于出料口下方以接收爆米花。

进一步地,所述机架为铝材框架。

进一步地,所述储物底柜的底侧设置有脚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该悬臂式爆米花机采用单臂悬挂式结构,通过特殊设计的翻倒机构使锅体快速倒出爆米花,操作非常简单方便,并利用内置的扭簧巧妙达到锅体复位轻松自如的目的,缩短了翻倒和复位的时间,提高了生产效率。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右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立体图。

图4是储存桶的位置示意图。

图5是锅体翻倒时的主视图。

图6是锅体翻倒时的右视图。

图7是搅拌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8是锅体翻倒时的立体图。

图9是弹盖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10是翻倒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11是加热管的位置示意图。

图12是锅盖顶起时的示意图。

标号说明

1-机架,110-铝材框架;2-锅体,21-发热管;3-锅盖;4-支撑臂;5-翻倒机构,51-翻锅杆,52-枢轴,53-锅体支撑轴,54-导向轮,55-扭簧,56-固定板,57-扭簧安装板;6-弹盖机构,61-连杆组件,611、612-下连杆,613、614-上连杆,62-下铰接座;63-上铰接座;64-升降杆,641-锅盖支撑轴,65-拉簧,66-合盖杆;7-搅拌器;8-搅拌电机;9-搅拌轴,91-插销;10-注油管;11-离心风机,111-排烟口;12-抽油烟罩;13-储物底柜,131-筛孔,132-出料口;14-电器箱;15-灯光片;16-控制面板;17-玻璃窗;18-脚轮;19-储存桶;20-照明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至1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悬臂式爆米花机,包括机架1和爆米花锅,所述爆米花锅由锅体2和锅盖3组成,所述机架1上设置有一支撑臂4,所述支撑臂4安装有能够使锅体2翻倒的翻倒机构5,所述翻倒机构5包含翻锅杆51、枢轴52、锅体支撑轴53、导向轮54和扭簧55,所述枢轴52穿过支撑臂4且二者转动配合,所述枢轴52两端分别与翻锅杆51、锅体支撑轴53相连接,所述锅体支撑轴53与锅体2固定连接,所述扭簧55可通过扭簧安装板56设置在支撑臂4内,所述导向轮54可通过固定板56与枢轴52固定连接,所述扭簧55的一个脚直接固定在扭簧安装板57上(即间接固定在支撑臂4上),所述扭簧55的另一个脚在锅体2处于水平位置时抵靠在枢轴52上,所述扭簧55的另一个脚在锅体2处于翻倒位置时抵靠在导向轮54上。

如图10所示,上述翻倒机构5的工作原理如下:翻倒时,通过顺时针转动翻锅杆51,使锅体支撑轴53及其上的锅体2绕枢轴52转动一定角度,此时扭簧55的另一个脚被导向轮54顶住,扭力最大;正放时,通过逆时针稍微转动翻锅杆51,由于扭簧55的作用,锅体支撑轴53及其上的锅体2能绕枢轴52快速回到初始位置,此时扭簧55的另一个脚抵靠在枢轴52上,扭力最小。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1所示,所述锅体2的底部设置有加热装置,所述加热装置包含均匀分布的发热管21,通过发热管21加热原理,使爆米花机内的温度达到195℃,进而使玉米粒爆裂,形成爆米花。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机架1上设置有能够使锅盖3弹起的弹盖机构6,如图9所示,所述弹盖机构6包含连杆组件61、下铰接座62、上铰接座63、升降杆64和拉簧65,所述连杆组件61包含两根下连杆611、612和两根上连杆613、614,所述两根下连杆611、612的下端对称铰接在下铰接座62上,所述下铰接座62固定在机架1上,所述两根下连杆611、612的上端分别与相应的上连杆613、614的下端相铰接,所述拉簧65的一端固定在一根上连杆613的上端部,所述拉簧65的另一端固定在另一根上连杆614的下端部,所述两根上连杆613、614的上端对称铰接在上铰接座63上,所述上铰接座63与升降杆64的上端部固定连接,所述升降杆64穿过下铰接座62且二者滑动配合,所述升降杆64的下端弯折出一锅盖支撑轴641,所述锅盖支撑轴641的末端与锅盖3中心固定连接,所述升降杆64连接有便于合盖操作的合盖杆66。

上述弹盖机构6的工作原理如下:玉米粒在锅内剧烈膨化,体积膨胀达到满锅容积,促使锅盖3在弹盖机构6的作用下自动弹起,此时连杆组件61收拢,拉簧65的拉力最小。当需要爆米花时,通过下压合盖杆66即可使锅盖3重新合上,此时连杆组件61张开,拉簧65的拉力最大。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锅体2内枢设有能够绕中心点自由旋转的搅拌器7,如图7所示,所述机架1上设置有搅拌电机8及其驱动的搅拌轴9,如图5和图8所示,所述搅拌轴9穿过锅盖3中心,所述锅盖3能够相对搅拌轴9上下自由滑动,所述搅拌轴9的下端设置有与搅拌器7可拆连接的插销91。上述搅拌轴9与搅拌器7采用巧妙的插销91传动,能自如进行分离与结合,不会影响到锅体2翻倒工作和爆米花工作。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机架1上设置有注油装置,所述注油装置包含注油管10,所述注油管10的下端穿过锅盖3后伸入锅体2内。其中,上述注油管10的下端位置应比搅拌轴9的下端高,以避免干涉到搅拌器7旋转。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机架1上设置有位于爆米花锅上方的离心风机11,如图5、图6和图8所示,能够有效地排出玉米粒膨化产生的油烟,给操作者良好的生产环境。其中,上述离心风机11的进烟口还可连接有抽油烟罩12,所述抽油烟罩12固定在机架1上且位于爆米花锅正上方。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至2所示,所述机架1的底部设置有储物底柜13,所述机架1的顶部设置有电器箱14,所述电器箱14的前侧设置有供广告招牌用的灯光片15和供操作者使用的控制面板16,所述机架1的后侧和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玻璃窗17。其中,上述机架1包含铝材框架110,结构强度好,重量较轻。为了方便爆米花机移动,所述储物底柜13的底侧可设置有脚轮18。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所述储物底柜13的顶侧设置有筛孔131和出料口132,所述筛孔131位于爆米花锅下方,当锅体2翻倒时锅内的爆米花就倾倒在筛孔131区域,通过筛孔131筛选出一定大小的爆米花,太小的爆米花掉入储物底柜13内;所述出料口132位于筛孔131旁边,所述储物底柜13内设置有可更换的储存桶19,如图4所示,所述储存桶19位于出料口132下方以接收爆米花,成品通过储存桶19收纳,设计更合理卫生,能有效地提高生产效率。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机架1上还可设置有照明装置20,如图5、图6和图8所示;所述照明装置20位于电器箱14内且向下照射到储物底柜13,方便清楚地操作爆米花锅等。上述的搅拌电机8、弹盖机构6、离心风机11和抽油烟罩12也位于电器箱14内,使外形整齐美观;所述离心风机11的排烟口111暴露于电器箱14的顶侧,以排出烟气。

上述实施例和图式并非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产品形态和式样,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其所做的适当变化或修饰,皆应视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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