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全自动双罐卧式杀菌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228296发布日期:2019-11-27 17:16阅读:711来源:国知局
一种全自动双罐卧式杀菌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杀菌锅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全自动双罐卧式杀菌锅。



背景技术:

目前杀菌锅是一只密闭的、加压的加热器,用于加热密封在容器内的食品,对密封包装在容器内需商业无菌杀菌的食品,可以使用多种不同的杀菌锅系统,高温高压杀菌,混度是从食物的表面向内传递,现有的杀菌锅为一个单独的锅体,需要另外设置一个热水罐,比较浪费空间,而且不能对水进行预热节省杀菌时间,回收重复利用杀菌锅热水,因此,我们提出一种全自动双罐卧式杀菌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全自动双罐卧式杀菌锅,解决了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全自动双罐卧式杀菌锅,包括杀菌锅主体,所述杀菌锅主体顶部固定连接有热水罐,所述杀菌锅主体前侧顶部右端安装有热电偶,所述杀菌锅主体前侧左端顶部安装有温度计,所述杀菌锅主体和热水罐顶部左侧均连接有排气管,所述杀菌锅主体左侧通过蒸汽管连接有热水罐,所述蒸汽管左侧顶部开设有进蒸汽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杀菌锅主体和热水罐顶部左侧均连接有安全阀,所述杀菌锅主体和热水罐顶部右侧均安装有压力变送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安全阀右侧安装有压力表,所述压力表分别位于杀菌锅主体和热水罐顶部左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杀菌锅主体和热水罐外侧中间的上下两端均安装有液位计,所述热水罐前侧右端安装有温度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杀菌锅主体左侧顶部连接有压力管道,所述压力管道一侧开设有进压缩空气口,所述杀菌锅主体左侧中间连接有水管,所述水管底部前后两侧分别开设有进水口和排水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上罐为热水罐,下面为杀菌锅,上罐可通入蒸汽对罐内水进行加热,同时可对杀菌锅内的热水进行回收,以便重复利用,此种结构用户不必再设置一个热水罐,总体上节省了空间;对水进行预热则可节省杀菌时间,提高了生产效率;回收重复利用杀菌锅热水,又能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有利于更为实用的使用全自动双罐卧式杀菌锅。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全自动双罐卧式杀菌锅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全自动双罐卧式杀菌锅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杀菌锅主体2,热水罐3,排水口4,进水口5,进压缩空气口6,压力变送器7,温度表8,压力表9,安全阀10,排气管11,液位计12,热电偶13,温度计14,压力管15,进蒸汽口16,蒸汽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全自动双罐卧式杀菌锅,包括杀菌锅主体1,所述杀菌锅主体1顶部固定连接有热水罐2,所述杀菌锅主体1前侧顶部右端安装有热电偶12,所述杀菌锅主体1前侧左端顶部安装有温度计13,所述杀菌锅主体1和热水罐2顶部左侧均连接有排气管10,所述杀菌锅主体1左侧通过蒸汽管16连接有热水罐2,所述蒸汽管16左侧顶部开设有进蒸汽口15。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和图2通过上罐可通入蒸汽对罐内水进行加热,同时可对杀菌锅内的热水进行回收,以便重复利用,此种结构用户不必再设置一个热水罐2,总体上节省了空间;对水进行预热则可节省杀菌时间,提高了生产效率;回收重复利用杀菌锅热水,又能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有利于更为实用的使用全自动双罐卧式杀菌锅。

其中,所述杀菌锅主体1和热水罐2顶部左侧均连接有安全阀9,所述杀菌锅主体1和热水罐2顶部右侧均安装有压力变送器6。

其中,所述安全阀9右侧安装有压力表8,所述压力表8分别位于杀菌锅主体1和热水罐2顶部左侧。

其中,所述杀菌锅主体1和热水罐2外侧中间的上下两端均安装有液位计11,所述热水罐2前侧右端安装有温度表7。

其中,所述杀菌锅主体1左侧顶部连接有压力管道14,所述压力管道14一侧开设有进压缩空气口5,所述杀菌锅主体1左侧中间连接有水管17,所述水管17底部前后两侧分别开设有进水口4和排水口3。

在一种全自动双罐卧式杀菌锅使用的时候,上罐为热水罐2,下面为杀菌锅主体1,热水罐2可通过蒸汽管16传输蒸汽对罐内水进行加热,同时可对杀菌锅主体1内的热水进行回收,以便重复利用,此种结构用户不必再设置一个热水罐2,总体上节省了空间;对水进行预热则可节省杀菌时间,提高了生产效率,回收重复利用杀菌锅主体1的热水,又能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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