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化烟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365003发布日期:2024-09-13 11:16阅读:19来源:国知局
雾化烟弹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气溶胶生成装置(诸如雾化装置)的雾化烟弹。


背景技术:

1、雾化装置可以包括具有功率源和控制电子器件的主壳体以及插入到主壳体的顶端中的可更换或可再填充的雾化烟弹。

2、雾化烟弹用于加热液体以生成气溶胶。液体可以储存在雾化烟弹的贮存器中,并且具有组合的芯吸和加热功能的雾化器可以用于从贮存器中芯吸液体并加热该芯吸液体以生成气溶胶,该气溶胶经由雾化烟弹的顶端处的嘴件离开。雾化器可以经由电连接由主壳体的功率源(例如电池)供电,该电连接是穿过主壳体的顶端与雾化烟弹的底端之间的接合部来实现的。当贮存器中的液体用完时,可以通过重新填充雾化烟弹的贮存器来对雾化烟弹进行重新填充,并且这通常涉及从主壳体拔出雾化烟弹,用新的液体填充贮存器,并且然后将雾化烟弹插回到主壳体的顶端。替代地,旧的(空的)雾化烟弹可以被拔出并且丢弃或回收,并且新的(满的)雾化烟弹可以插入到主壳体中。


技术实现思路

1、根据本文中描述的一些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用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雾化烟弹,其中,雾化烟弹具有沿着雾化烟弹的纵向轴线间隔开的顶端和底端;雾化器具有组合的芯吸和加热功能;雾化器沿着纵向轴线是细长的,并且具有中央部分、第一端部部分和第二端部部分;并且雾化器位于雾化烟弹的贮存器下方,并且雾化器的端部部分平坦地位于下部支撑单元的顶部上,使得雾化器的纵向轴线定位成横向于雾化烟弹的纵向轴线。

2、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雾化器的中央部分与雾化器的端部部分成一平面状,并且该中央部分横跨下部支撑单元的空气通道而延伸。

3、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雾化器是平面雾化器时,该雾化器可以是板的形式。

4、因此,根据本文中描述的一些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用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雾化烟弹,其中,雾化烟弹具有沿着雾化烟弹的纵向轴线间隔开的顶端和底端;并且平面雾化器呈具有组合的芯吸和加热功能的板的形式并定位成横向于雾化烟弹的纵向轴线。

5、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雾化器的平面垂直于雾化烟弹的纵向轴线。

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平面雾化器的平面的上部主表面和下部主表面垂直于雾化烟弹的纵向轴线。

7、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平面的雾化器为具有平行或凹入侧部的条带形状。

8、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雾化器的中央部分与雾化器的端部部分不成一平面,并且该中央部分横跨下部支撑单元的空气通道而延伸。

9、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雾化器的中央部分是波纹状的,或者雾化器的中央部分位于相对于雾化器的端部部分的平面围绕雾化器的纵向轴线旋转的平面中。

10、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雾化器呈条带的形式时,该条带可以在中央部分处呈横向波纹状或扭转。

11、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下部支撑单元具有垂直于雾化烟弹的纵向轴线的顶部表面,并且雾化器的端部部分位于该顶部表面上。

12、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雾化器的端部部分暴露于在贮存器的底部处的凹腔。

13、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雾化烟弹包括位于下部支撑单元的顶部上的上部夹持单元,其中,雾化器介于下部支撑单元与上部夹持单元之间。因此,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雾化器的端部部分被夹持在位,并且雾化器的中央部分未被夹持。

14、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雾化器的中央部分横跨上部夹持单元的空气通道的底端而延伸。

15、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下部支撑单元的顶部表面或上部夹持单元的底部表面具有凹部,雾化器的端部部分位于该凹部中。

1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雾化烟弹包括外壳体,并且外壳体在雾化烟弹的顶端处包括嘴件,雾化器在外壳体内部定位在雾化烟弹的底端处,并且贮存器在外壳体内部定位在嘴件与雾化器之间。

17、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下部支撑单元和上部夹持单元形成封闭外壳体的底端和贮存器的底端的塞。

18、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上部夹持单元包括朝向嘴件延伸的向上延伸的空气管。

19、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雾化烟弹的贮存器可以是围绕空气管延伸的环形贮存器。

20、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下部支撑单元具有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中的每个均从下部支撑单元的底部表面通向雾化器的端部部分中的相应的一个端部部分。

21、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每个通孔是渐缩的,在下部支撑单元的底部表面处的宽度更宽,在下部支撑单元的顶部表面处的宽度更窄。

22、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下部支撑单元包括第一共模接触垫和第二共模接触垫,第一共模接触垫和第二共模接触垫中的每个均用于在电源引脚与雾化器的端部部分中的相应的一个端部部分之间提供电接触。

23、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相对于雾化烟弹的纵向轴线,凹腔位于下部支撑单元的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的内侧或者位于下部支撑单元的第一共模接触垫和第二共模接触垫的内侧。

24、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雾化器的长度与(最大)宽度的比率为至少5:1、或至少6:1、或至少7:1、或至少8:1。

25、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平面的雾化器具有10mm或更小的长度,并且中央部分呈宽度为1mm或更小的中央颈部的形式。

2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雾化器具有0.5欧姆至0.6欧姆的电阻。

27、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中央部分呈用于由芯吸到的贮存器液体生成气溶胶的较窄的中央部分的形式,并且第一端部部分和第二端部部分呈与贮存器流体连通的较宽的第一端部和较宽的第二端部的形式。较窄的中央部分可以通过形成气溶胶生成区域而用于气溶胶生成的目的。较宽的两个端部可以形成用于从雾化烟弹的贮存器接收液体的芯吸区域。

28、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平面的雾化器的每个端部部分的宽度在较窄的中央部分的方向上渐缩。

29、较窄的中央部分可以具有平行的侧面。例如,较窄的中央部分的宽度可以是1mm(或更小)。

30、总体上,在平面图视角中观察时,平面的雾化器可以具有蝶形领结的形状。

31、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由于雾化器由多孔且导电的材料(诸如烧结金属纤维)制成,因此雾化器具有组合的芯吸和加热功能。

32、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雾化器由平均直径为12微米或更小、或者10微米或更小、或者8微米或更小的烧结纤维制成。

33、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下部支撑单元接合外壳体的侧壁的底端,从而将下部支撑单元相对于外壳体锁定在位。

34、外壳体的侧壁与下部支撑单元之间的连接可以是卡扣式连接。

35、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下部支撑单元的底部表面提供雾化烟弹的底部表面。

36、根据本文中描述的一些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包括所述雾化烟弹的气溶胶生成装置。

37、根据本文中描述的一些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雾化装置,包括:主壳体,该主壳体包括功率源和控制电子器件;以及所述雾化烟弹。

38、根据本文中描述的一些实施方式,该配置使得雾化器可以在其两个端部部分处从贮存器吸取液体,并且通过毛细管作用使液体行进到雾化器的中央部分。沿着雾化器流过的电流可以加热中央部分,并且该电流使液体变成气溶胶,该气溶胶可以向上穿过中央空气管并从雾化烟弹的顶端处的嘴件流出。

39、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气溶胶生成装置是电子香烟,也称为雾化装置或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end),但是应注意,气溶胶生成液体中尼古丁的存在不是必需的。

40、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气溶胶生成装置是使用气溶胶生成材料的组合来生成气溶胶的混合系统。气溶胶生成材料中的每一种均可以包含或可以不包含尼古丁。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混合系统包括液体气溶胶生成材料和固体气溶胶生成材料。固体气溶胶生成材料可以包括例如烟草或非烟草产品。

41、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该气溶胶生成材料或每种气溶胶生成材料可以包含一种或多种活性成分、一种或多种调味剂、一种或多种气溶胶形成剂材料、和/或一种或多种其他功能材料。

42、如本文所用的活性物质可以是生理活性材料,其是旨在实现或增强生理反应的材料。活性物质可以例如选自营养品、益智剂、精神活性物质。活性物质可以是天然存在的或合成获得的。活性物质可以包括例如尼古丁、咖啡因、牛磺酸、咖啡碱、维生素(例如b6或b12或c)、褪黑素,或者其组分、衍生物或组合。活性物质可以包括烟草或其他植物的一种或多种组分、衍生物或提取物。

43、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活性物质包括尼古丁。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活性物质包括咖啡因、褪黑素或维生素b12。

44、如本文所述,活性物质可以包括或衍生自一种或多种植物或其组分、衍生物或提取物。如本文所用,术语“植物”包括衍生自植物的任何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取物、叶、树皮、纤维、茎、根、种子、花、果实、花粉、外壳、果壳等。替代地,该材料可以包括天然存在于植物中的活性化合物,其通过合成获得。该材料可以是液体、气体、固体、粉末、粉尘、压碎颗粒、细粒、小球、碎片、条、片等的形式。植物的实例是烟草、桉树、八角茴香、麻类植物、可可、茴香、柠檬草、薄荷、留兰香、红叶茶树、甘菊、亚麻、姜、银杏、榛子、木槿、月桂、甘草、抹茶、马黛、橘皮、木瓜、玫瑰、鼠尾草、茶(例如绿茶或红茶)、百里香、丁香、肉桂、咖啡、大茴香(茴香)、罗勒、月桂叶、小豆蔻、芫荽、孜然、肉豆蔻、牛至、红辣椒、迷迭香、藏红花、薰衣草、柠檬皮、薄荷、刺柏、接骨木犀、香草、冬青、紫苏植物、姜黄、姜黄根粉、檀香、香菜叶、香柠檬、橙花、桃金娘、黑醋栗、缬草、西班牙甜椒、肉豆蔻、达玛林、墨角兰、橄榄、柠檬薄荷、柠檬罗勒、香葱、香芹、马鞭草、龙蒿、天竺葵、桑椹、人参、茶氨酸、四甲基尿酸、玛咖、印度人参、达迷草、冠纳茶、叶绿素、猴面包树或其任何组合。薄荷可以选自下列薄荷品种:野薄荷、薄荷c.v.、埃及薄荷、胡椒薄荷、罗勒薄荷c.v.、胡椒薄荷c.v.、留兰香、心叶留兰香、长叶薄荷、菠萝薄荷、唇萼薄荷、留兰香c.v.,以及苹果薄荷。

45、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活性物质包括或衍生自一种或多种植物或其组分、衍生物或提取物,并且植物是烟草。

4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活性物质包括或衍生自一种或多种植物或其组分、衍生物或提取物,并且植物选自桉树、八角茴香和可可。

47、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活性物质包括或衍生自一种或多种植物或其组分、衍生物或提取物,并且植物选自红叶茶树和茴香。

48、如本文所用,术语“调味剂”和“调味料”是指在当地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在产品中产生成人消费者所需的味道、香味或其他躯体感觉的材料。这些组分可以包括天然存在的调味剂材料、植物、植物的提取物、合成获得的材料,或其组合(例如烟草、甘草、八仙花、丁香酚、日本白木兰叶、春黄菊、胡芦巴、丁香、枫树、抹茶、薄荷醇、日本薄荷、大茴香(茴香)、肉桂、姜黄、印度调味料、亚洲调味料、药草、冬青、樱桃、浆果、红莓、蔓越莓、桃、苹果、橙、芒果、柑橘、柠檬、酸橙、热带水果、番木瓜、大黄、葡萄、榴莲、火龙果、黄瓜、蓝莓、桑葚、柑橘类水果、杜林标酒、波旁威士忌、苏格兰威士忌、威士忌、杜松子酒、龙舌兰酒、朗姆酒、留兰香、薄荷、薰衣草、芦荟、小豆蔻、芹菜、苦豆皮、肉豆蔻、檀香、佛手柑、天竺葵、阿拉伯茶叶、高粱、槟榔叶、香菜、松树、蜂蜜精华、玫瑰油、香草、柠檬油、橙油、橙花、樱桃花、肉桂、葛缕子、干邑、茉莉、依兰、鼠尾草、茴香、芥末、青椒、生姜、芫荽、咖啡、来自任何种类的薄荷属植物的薄荷油、桉树、八角茴香、可可、柠檬草、红豆、亚麻、银杏叶、榛子、木槿、月桂、马黛、橘皮、玫瑰、茶(例如绿茶或红茶)、百里香、刺柏、接骨木、罗勒、月桂叶、孜然、牛至、辣椒、迷迭香、藏红花、柠檬皮、薄荷、紫苏、姜黄、香菜、桃金娘、黑醋栗、缬草、西班牙甜椒、肉豆蔻干皮、达米恩、墨角兰、橄榄、柠檬香脂、柠檬罗勒、北葱、香芹、马鞭草、龙蒿、柠檬烯、百里酚、莰烯),风味增强剂、苦味受体位点阻断剂、感觉受体位点激活剂或刺激剂、糖和/或糖替代品(例如三氯蔗糖、乙酰磺胺酸钾、阿斯巴甜、糖精、环磺酸盐、乳糖、蔗糖、葡萄糖、果糖、山梨糖醇或甘露糖醇),以及其他添加剂,例如木炭、叶绿素、矿物质、植物,或呼吸清新剂。它们可以是仿制的,合成的或天然的成分或其混合物。它们可以是任何合适的形式。

49、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调味剂包括薄荷醇、留兰香和/或胡椒薄荷。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调味剂包括黄瓜、蓝莓、柑橘类水果和/或红莓的调味剂组分。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调味剂包括丁香酚。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调味剂包括从烟草提取的调味剂组分。

50、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除了或代替芳香或味觉神经,调味剂可以包括感觉剂,其旨在实现通常由第五脑神经(三叉神经)的刺激化学诱导和感知的躯体感觉,并且这些可以包括提供加热,冷却,麻刺感,麻木效果的试剂。合适的热效应试剂可以是但不限于香草基乙醚,并且合适的冷却剂可以是但不限于桉树脑,ws-3。

51、气溶胶形成剂材料可以包括一种或多种能够形成气溶胶的组分。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气溶胶形成剂材料可以包括丙三醇、甘油、丙二醇、二甘醇、三甘醇、四甘醇、1,3-丁二醇、赤藓醇、内消旋赤藓醇、香草酸乙酯、月桂酸乙酯、辛二酸二乙酯、柠檬酸三乙酯、三醋精、甘油二乙酸酯混合物、苯甲酸苄酯、乙酸苄基苯基酯、三丁酸甘油酯、乙酸月桂酯、月桂酸、肉豆蔻酸和碳酸丙烯酯中的一种或多种。

52、一种或多种其他功能材料可以包括ph调节剂、着色剂、防腐剂、粘合剂、填料、稳定剂和/或抗氧化剂中的一种或多种。

53、气溶胶改性剂是通常位于气溶胶生成区域下游的物质,其配置为例如通过改变气溶胶的味道、风味、酸度或其他特性来使所生成的气溶胶改性。气溶胶改性剂可以设置在气溶胶改性剂释放部件中,其可操作以选择性地释放气溶胶改性剂。

54、例如,气溶胶改性剂可以是添加剂或吸附剂。例如,气溶胶改性剂可以包括调味料、着色剂、水和碳吸附剂中的一种或多种。例如,气溶胶改性剂可以是固体、液体或凝胶。气溶胶改性剂可以是粉末、线或颗粒形式。气溶胶改性剂可以不含过滤材料。

55、除了上述公开内容之外,作为独立发明,本文中还公开了一种用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雾化烟弹,包括:

56、(i)外壳体,包括具有孔口的顶端;

57、(ii)中间部件,具有脚部和向上突出的空气管;

58、(iii)雾化器;以及

59、(iv)下部支撑单元;

60、其中,脚部适配到外壳体的底端中以在其中限定用于液体的贮存器;雾化器在空气管的底端处位于脚部与下部支撑单元之间;并且

61、下部支撑单元的底部表面提供雾化烟弹的底端。

62、在该第二独立发明构思中,关注点是减少雾化烟弹的部件数量(即组装在一起的四个主要子部件(i)、(ii)、(iii)和(iv)),以及雾化器的类型和定向不限于垂直于雾化烟弹的纵向轴线的细长(例如平面)雾化器。第一发明构思的优选特征可以在经适当修改后应用于第二发明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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