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壳体的高度方向上,所述阻液面与所述储液件的顶面的最小距离与所述阻液面与所述储液件的底面的最小距离之比为0.25-4。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液件的顶面与所述壳体间隔设置并形成有过液空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装置还包括支撑件,所述壳体与所述储液件两者中的任一者与所述支撑件固定,所述支撑件设于所述过液空间内,所述支撑件抵持于所述壳体与所述储液件的顶面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液件内还开设有过液通道,在所述壳体的高度方向上,所述过液通道的任意部分均高于所述阻液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液通道的数量设置为多个,多个所述过液通道间隔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阻液件的一部分与所述储液件间隔设置并围合形成集液腔。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阻液件包括均嵌设于所述壳体底部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层叠设置于所述第一部分的上方,所述第二部分的顶面为阻液面,所述第二部分的顶面开设有贯穿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的所述进液孔,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储液件抵接,所述第二部分与所述储液件间隔设置并围合形成集液腔;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装置还包括底板,所述底板与所述阻液件连接,所述底板盖设于所述壳体的底部,且所述底板上开设有与所述雾化通道连通的进气口;
10.一种气溶胶生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储液瓶、供电装置及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雾化装置,所述雾化装置与所述储液瓶可拆卸连接,所述储液瓶的出液端插入所述进液孔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