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容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57686发布日期:2018-10-26 18:53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本体(1)以及能够与所述本体(1)相盖合的端盖(2),所述本体(1)包括容置管(102),所述容置管(102)内放置有用于吸附化妆液的柔性多孔物块(103),所述端盖(2)包括盖体(201)、支骨(202)以及刷头(3),所述支骨(202)的顶端与所述盖体(201)的内部顶端连接,所述支骨(202)的底端与所述刷头(3)连接,所述柔性多孔物块(103)位于所述容置管(102)内的底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多孔物块(103)为海绵、棉花团、布团或竹纤维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多孔物块(103)中间开设有容槽(105),所述支骨(202)及刷头(3)能置于所述容槽(105)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1)还包括外管(101),所述外管(101)连接于所述容置管(102)外部并覆盖住所述容置管(102)的中间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管(101)为深色材料结构,所述容置管(102)为透明材料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骨(202)的底端部开设有插孔(2021),所述刷头(3)顶部能够插接于所述插孔(2021)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刷头(3)为眼影刷、唇彩刷、眼线刷或睫毛刷。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管(102)内壁上设有凸起(104)。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104)为圆弧形结构。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1)上端部设有外螺纹(106),所述盖体(201)内设有与所述外螺纹(106)相配合的内螺纹(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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