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背包,尤其涉及一种雨伞背包。
背景技术:
学生下雨天出行,既要背包又要撑伞,而且背包背在身后,雨伞难以将背包完全遮住,经常会有雨水淋湿背包;另一方面撑伞还占用了学生的一只手,如遇雨天骑车,则更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雨天背包、撑伞不便的问题,提出一种雨伞背包,该雨伞背包结构简单、合理、紧凑,使用方便,在保证书包和雨伞基本功能的同时,不用手持雨伞,且能有效保护书包不被淋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雨伞背包,包括背包和雨伞组件,所述雨伞组件包括伞体、支撑座、纵向串线管和两个横向串线管;
所述支撑座所述支撑座固定在背包顶部,所述支撑座中部设置有伞柄固定口,所述伞柄固定口两侧的支撑座上分别设置有滑块单元,所述滑块单元包括相互配合的滑块和滑轨;所述滑块靠近伞柄固定口的一侧与伞柄固定口侧壁间设置有复位弹簧;所述伞体的伞柄可拆卸固定在伞柄固定口内,所述伞柄上滑动套设有套管,所述套管底部固定有两个支腿,所述两个支腿背离套管的一端分别可拆卸固定在两个滑块内;所述伞柄内设置有C形联动卡扣,所述C形联动卡扣上下两端分别用于限位伞体的滑动伞骨座和套管;
所述纵向串线管和两个横向串线管设置在背包内,所述纵向串线管下端分别与两个横向串线管连通;所述纵向串线管内穿设有两条绳索,两条绳索下端分别自两个横向串线管穿出,两条绳索上端分别与两个滑块固定,其中,自左边横向串线管穿出的绳索与右边的滑块固定,自右边横向串线管穿出边的绳索与左边的滑块固定。
进一步地,所述支腿包括铰接的上杆和下杆。
进一步地,所述两个滑轨延长线夹角为150°-170°。
本实用新型雨伞背包的工作原理如下:雨天出行时,使用者将伞柄和两个支腿分别插设固定在伞柄固定口和两个滑块内,通过扯动暴露在横向串线管外的绳索,拉动两个滑块向伞柄固定口靠拢,进而带动两个支腿下端向中心靠拢,上端向上移动,固定在支腿上端的套管随之向上移动,套管向上移动使C形联动卡扣向伞柄内按压,进而释放位于释放C形联动卡扣上端的滑动伞骨座,实现雨伞自动开启。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紧凑,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具有以下优点:
(1)在保证书包和雨伞基本功能的同时,不用手持雨伞,解放使用者双手。
(2)雨伞伞面位于书包正上方,能有效保护背包不被淋湿。
(3)本实用新型伞体部分与市面自动伞结构相同,通过扯动绳索使套管向上移动,使套管对C形联动卡扣向伞柄内按压,进而释放位于释放C形联动卡扣上端的滑动伞骨座,实现雨伞自动开启,使用简便、省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雨伞背包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雨伞背包的左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雨伞背包的局部透视图;
图4为支撑座透视图;
图5为伞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
本实施例公开一种雨伞背包,包括背包1和雨伞组件,所述雨伞组件包括伞体2、支撑座3、纵向串线管4和两个横向串线管5;所述伞体与市面常规长柄自动伞相同,包括伞面、伞骨、滑动伞骨座和C形联动卡扣。
所述支撑座为矩形方块,支撑座3固定在背包1顶部,所述支撑座3中部设置有伞柄固定口6,所述伞柄固定口两侧的支撑座上分别设置有滑块单元,所述滑块单元包括相互配合的滑块7和滑轨,所述滑块能在滑轨上滑动;所述两个滑轨延长线夹角为150°-170°。所述滑块靠近伞柄固定口6的一侧与伞柄固定口侧壁间设置有复位弹簧;所述伞体的伞柄8可拆卸固定在伞柄固定口内,所述伞柄上滑动套设有套管9,所述套管底部固定有两个支腿,所述支腿包括铰接的上杆10和下杆11。所述两个支腿背离套管9的一端分别可拆卸固定在两个滑块内;所述伞柄内设置有C形联动卡扣12,所述C形联动卡扣上下两端分别用于限位伞体的滑动伞骨座13和套管9;
所述纵向串线管4和两个横向串线管5设置在背包内,所述纵向串线管4下端分别与两个横向串线管5连通;所述纵向串线管4内穿设有两条绳索14,两条绳索14下端分别自两个横向串线管穿出,两条绳索14上端分别与两个滑块固定,其中,自左边横向串线管穿出的绳索14与右边的滑块固定,自右边横向串线管穿出边的绳索与左边的滑块固定。
本实施例雨伞背包的工作原理如下:雨天出行时,使用者将伞柄和两个支腿分别插设固定在伞柄固定口和两个滑块内,通过扯动暴露在横向串线管外的绳索,拉动两个滑块向伞柄固定口靠拢,进而带动两个支腿下端向中心靠拢,上端向上移动,固定在支腿上端的套管随之向上移动,套管向上移动使C形联动卡扣向伞柄内按压,同时C形联动卡扣上部叶向伞柄内移动,进而释放位于释放C形联动卡扣上端的滑动伞骨座(这个原理与市面自动长柄伞的按动开伞装置一样),实现雨伞自动开启。
本实施例雨伞背包在不影响书包基本功能的前提下,本产品能够方便学生使用雨伞,学生出门不用手持伞,并且有效解决学生风雨天打不住伞,使伞随风摇曳的问题。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