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图多功能教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33900阅读:838来源:国知局
机械制图多功能教具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制图教具技术领域,具体为机械制图多功能教具。



背景技术:

目前,机械专业对机械零部件进行机械制图是教师必不可少的教学课程。在机械制图的教学过程中,需要配备绘图板、丁字尺、三角尺、圆规、角度测量仪等绘图用具和三视图投影教具,教学用具和绘图用具数量非常多,这就存在携带不便的问题,且在透视过程中光阴较暗,不利于画透视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机械制图多功能教具,具备光线较暗不利于画图,配套设备利于携带的益处,解决背景技术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机械制图多功能教具,包括教具上板、教具左板、教具下板和教具右板,所述教具上板通过合页连接教具左板和教具右板,所述教具左板和教具右板均通过合页连接教具下板,所述教具上板和教具左板上均通过滑槽固定横向滑槽和纵向滑槽,所述横向滑槽与纵向滑槽相互交错,所述横向滑槽和纵向滑槽通过滑槽连接固定棒,所述固定棒上固定设有两根固定机械手,所述固定机械手表面凹凸不平。

优选的,所述教具下板内凿空有五个空间分别为软尺存放室、宽尺存放室、记录笔存放室、量角器存放室和记录器存放室,最左边的为软尺存放室,软尺存放室右侧的为宽尺存放室,宽尺存放室右侧的为记录笔存放室,记录笔存放室右侧的为量角器存放室,量角器存放室右侧的为记录器存放室。

优选的,所述软尺存放室、宽尺存放室、记录笔存放室、量角器存放室和记录器存放室的前端均设有下板工具栏门。

优选的,所述教具上板和教具右板内固定设有发光灯泡,教具上板和教具右板为透明材料制成。

优选的,所述发光灯泡和固定机械手均电性连接电源插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该种实用新型结构新颖,可以将大量实用的工具放置在教具内,节约了空间,且在教具的上板和右板上设有光源,可以将增强画图时的光效。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机械制图多功能教具的外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机械制图多功能教具中滑槽、固定棒和机械手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机械制图多功能教具中教具下板内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机械制图多功能教具中教具上板和教具右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教具上板,2-教具左板,3-电源插口,4-教具下板,5-发光灯泡,6-教具右板,7-下板工具栏门,8-固定机械手,9-固定棒,10-横向滑槽,11-纵向滑槽,12-软尺存放室,13-宽尺存放室,14-记录笔存放室,15-量角器存放室,16-记录器存放室。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机械制图多功能教具,包括教具上板1、教具左板2、教具下板4和教具右板6,所述教具上板1通过合页连接教具左板2和教具右板6,所述教具左板2和教具右板6均通过合页连接教具下板4,所述教具上板1和教具左板2上通过滑槽固定横向滑槽10和纵向滑槽11,所述横向滑槽10与纵向滑槽11相互交错,所述横向滑槽10和纵向滑槽11通过滑槽连接固定棒9,所述固定棒9上固定设有两根固定机械手8,所述固定机械手8表面凹凸不平。

所述教具下板内凿空有五个空间分别为软尺存放室、宽尺存放室、记录笔存放室、量角器存放室和记录器存放室,最左边的为软尺存放室,软尺存放室右侧的为宽尺存放室,宽尺存放室右侧的为记录笔存放室,记录笔存放室右侧的为量角器存放室,量角器存放室右侧的为记录器存放室。设置了大量不同的存放室可以使得教具携带各种不同的测量器具,有利于测量的迅速进行,节约了时间。

所述软尺存放室、宽尺存放室、记录笔存放室、量角器存放室和记录器存放室的前端均设有下板工具栏门。设置了下板工具栏门使得各种不同的测量教具不会在运动过程中遗落和损坏。

所述教具上板和教具右板内固定设有发光灯泡,教具上板和教具右板为透明材料制成。透明材料可以尽可能小的减少发光灯泡的光的损耗。

所述发光灯泡和固定机械手均电性连接电源插口,设置电源插口,可以为发光灯泡和固定机械手提供电力完成发光和固定的功能。

工作原理:将所要投影的物块固定在教具上板1下的固定机械手8上,然后打开教具右板6的发光灯泡5,然后打开下板工具栏门7拿出了工具对投影完成正视图和侧视图的描画,然后将物块固定在教具左板2上的固定机械手8上,然后打开下板工具栏门7拿出了工具对投影进行描画完成俯视图的描画。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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