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鞋子,具体地,涉及一种发热鞋子。
背景技术:
现存的发热鞋子都以自发热鞋子和可充电发热鞋子为主,其中可充电发热鞋子一般在鞋子主体外侧设有充电接口,用作外部充电适配器与发热鞋子连接充电使用,但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热鞋子外部表面时常会接触到雨水,所以我们需要对外部充电接口采取防雨水处理,如设置防水软塞。
一般地,防水软塞采用塑料材质,使用时间长久后易变形,降低防雨软塞的防水效果,外部充电接口长期暴露在发热鞋子表面,仍然存在接触雨水的风险。当外部充电接口接触到雨水后,容易导致发热鞋子电路短路,引起电子组件冒烟烧毁,甚至危及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安全性高的发热鞋子。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具有隐蔽式充电接口的发热鞋子,包括:可充电发热鞋底、设于可充电发热鞋底顶部的鞋面、设于鞋面中部的鞋舌、设于鞋舌内侧的充电输入接口以及设于可充电发热鞋底后端的充电输出接口;充电输出接口分别连接可充电发热鞋底和充电输入接口。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发热鞋子还包括:减压装置;减压装置环设于充电输入接口。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发热鞋子还包括:设于鞋面顶端一侧的开 关控制器,开关控制器与可充电发热鞋底连接。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可充电发热鞋底包括:鞋底主体、设于鞋底主体后端的电源、设于电源一端的充电输入模块、设于鞋底主体中部的控制模块以及设于鞋底主体前端的加热体;充电输入模块、电源、控制模块以及加热体依次连接;充电输出接口与充电输入模块连接。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可充电发热鞋底还包括:固定于加热体上的过温保护装置;过温保护装置与控制模块连接。
本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具有隐蔽式充电接口的发热鞋子的充电输入接口设置在鞋舌内侧,将充电输入接口隐蔽式设置在鞋舌内侧,防止使用过程中充电输入接口接触到雨水,引起发热鞋子的线路短路冒烟,大大加强发热鞋子的安全性。
(2)将减压装置环设于充电输入接口,降低充电输入接口所受到的挤压,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同时降低充电输入接口的存在感,提高发热鞋子的穿戴舒适度。
(3)在鞋面顶端一侧设有开关控制器,实现对发热鞋子的启动和关闭进行控制,方便使用者对发热鞋子的使用。
(4)由充电输入模块、电源、控制模块以及加热体构成的可充电发热鞋底,控制模块通过控制芯片、输入电路和输出电路精准控制电源和加热体工作,同时通过充电输入模块控制电源的充电输入电流,大大提高发热鞋子的稳定性。
(5)过温保护装置固定于加热体上,实时监控加热体的发热温度,限制加热体的发热温度在设计范围内,大大加强发热鞋子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 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实施例中具有隐蔽式充电接口的发热鞋子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中可充电发热鞋底的功能框架图;
图3为实施例中充电输入模块的电路图;
图4为实施例中输入电路的电路图;
图5为实施例中输出电路的电路图;
图6为实施例中过温保护电路的电路图。
附图标记说明:1、可充电发热鞋底;2、鞋面;3、鞋舌;4、充电输入接口;5、充电输出接口;6、减压装置;7、开关控制器;11、鞋底主体;12、电源;13、充电输入模块;14、控制模块;15、加热体;16、过温保护装置;141、输入电路;142、控制芯片;143输出电路;144、过温保护电路;C1、第一电容;C2、第二电容;C3、第三电容;R1、第一电阻;R2、第二电阻;R3、第三电阻;R4、第四电阻;R5、第五电阻;D1、第一二极管;D2、第二二极管;DZ、稳压二极管;LED、发光二极管;Q1、三极管。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以图式揭露本实用新型的多个实施方式,为明确说明起见,许多实务上的细节将在以下叙述中一并说明。然而,应了解到,这些实务上的细节不应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就是说,在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中,这些实务上的细节是非必要的。此外,为简化图式起见,一些习知惯用的结构与组件在图式中将以简单的示意的方式绘示之。
实施例: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具有隐蔽式充电接口的发热鞋子,请参考图1所示,其为实施例中具有隐蔽式充电接口的发热鞋子的结构示意图。具有隐蔽式充电接口的发热鞋子包括可充电发热鞋底1、设于可充电发热鞋底1顶部的鞋面 2、设于鞋面2中部的鞋舌3、设于鞋舌3内侧的充电输入接口4以及设于可充电发热鞋底1后端的充电输出接口5,充电输出接口5分别连接可充电发热鞋底1和充电输入接口4。其中本实用新型的充电输入接口4采用Micro USB接口,但不限于上述方式,Micro USB接口普遍应用于数码设备,具有体积小以及应用广泛的优点。
充电输入接口4采用Micro USB接口,设置于厚度为1.5厘米至3厘米的鞋舌3内侧,大大降低使用者对充电输入接口4的感知,提高发热鞋子的穿戴舒适度,同时避免充电输入接口4在使用过程中接触雨水,引起发热鞋子短路冒烟,大大加强发热鞋子的安全性。另外配备Micro USB接口为充电接口的数码设备的外部充电适配器可对发热鞋子进行充电,大大增加发热鞋子充电的便利性。
进一步地,请继续参考图1,发热鞋子还包括减压装置6,减压装置6环设于充电输入接口4。本实用新型的减压装置6采用EVA泡棉,但不限于上述方式。EVA泡棉具有优秀的弹性,EVA泡棉环设于充电输入接口4,降低充电输入接口4所受的挤压,延长其使用寿命,同时进一步降低使用者对其的感知,提高发热鞋子的穿戴舒适度。
进一步地,请继续参考图1,在鞋面2顶端一侧的设有开关控制器7,开关控制器7与可充电发热鞋底1连接,使用开关控制器7控制可充电发热鞋底的启动和关闭,方便使用者对发热鞋子的使用。
进一步地,请继续参考图1,可充电发热鞋底1包括鞋底主体11、设于鞋底主体11后端的电源12、设于电源12一端的充电输入模块13、设于鞋底主体11中部的控制模块14以及设于鞋底主体11前端的加热体15,充电输入模块13、电源12、控制模块14以及加热体15依次连接,充电输出接口5与电源12连接。
请参考图2所示,其为实施例中可充电发热鞋底的功能框架图,充电输入模块13分别与电源12和充电输出接口5连接,控制模块14包括输入电路 141、控制芯片142以及输出电路143,输入电路141分别与电源12和控制芯片142连接,输出电路143分别与加热体15和控制芯片142连接。
如图3所示,其为实施例中充电输入模块的电路图,充电输入模块13包括第一电容C1、第一二极管D1以及第二二极管D2,第一电容C1的一端连接充电输入接口4,第一电容C1的另一端分别与第一二极管D1的负极和第二二极管D2的正极连接,第二二级管D2的负极连接电源12,第一二级管D1的正极分别连接充电输入接口4和电源12。
如图4所示,其为实施例中输入电路的电路图,输入电路141包括第二电容C2、第三电容C3、第一电阻R1、第二电阻R2、稳压二极管DZ以及发光二极管LED。第二电容C2、第一电阻R1和第二电阻R2的一端同时连接电源12,第一电阻R1的另一端与发光二极管LED的正极连接,发光二极管LED的负极连接控制芯片142,第二电阻R2的另一端分别与第三电容C3的一端和稳压二极管DZ的负极连接,稳压二极管DZ的正极分别与第二电容C2和第三电容C3的另一端同时连接控制芯片142。
如图5所示,其为实施例中输出电路的电路图,输出电路143包括第三电阻R3、第五电阻R5以及三极管Q1。第三电阻R3的一端分别连接控制芯片142和加热体15,第三电阻R3的另一端与三极管Q1的漏极连接,第五电阻R5的一端与三极管Q1的栅极同时连接控制芯片142,第五电阻R5的另一端与三极管Q1的源极同时接地。
由充电输入模块13、电源12、控制模块14以及加热体15构成的可充电发热鞋底1,其中控制模块14通过控制芯片142、输入电路141和输出电路143精准控制电源12和加热体15工作,同时通过充电输入模块13控制电源12的充电,大大提高发热鞋子的稳定性。
更进一步地,请继续参考图1,可充电发热鞋底1还包括固定于加热体15上的过温保护装置16,过温保护装置16与控制模块14连接。本实用新型中的过温保护装置16采用温度传感器,但不限于上述方式。如图2所示,控 制模块14还包括过温保护电路144,控制模块14通过过温保护电路144与过温保护装置16连接。
如图6所示,其为实施例中过温保护电路的电路图,过温保护电路144包括第四电阻R4,第四电阻R4的一端分别连接控制芯片142和过温保护装置16,第四电阻R4的另一端接地。
过温保护装置16实时监控加热体15的发热温度,当加热体15的发热温度超出设计范围,过温保护装置16传输中断信号至控制模块14,控制模块14接收到中断信号后控制加热体15停止工作,限制加热体15的发热温度在设计范围内,大大加强发热鞋子的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具有隐蔽式充电接口的发热鞋子运作原理如下:
充电时,通过外部适配器连接充电输入接口4,接通市电后,电流由充电输入模块13进入电源12,给电源12充电。工作时,通过开关控制器7控制可充电发热鞋底1的启动和关闭,当启动可充电发热鞋底1时,电源12通过输入电路141输出电流至控制芯片142,控制芯片142通过输出电路143输出电流至加热体15,控制加热体15发热工作,当加热体15的发热温度超过设计范围,固定在加热体15上的过温保护装置 16发出中断信号至控制芯片142,控制芯片142接收到中断信号后,中断输出至加热体15的电流,控制加热体15停止工作。
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理的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