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拆卸式化妆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31425阅读:216来源:国知局
可拆卸式化妆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化妆瓶,尤其涉及到一种可替换使用的组合拆卸式化妆瓶。



背景技术:

目前化妆瓶大多采用塑料浇注一次成型,或者通过超声波焊接进行连接的制造,该生产方式形式单一且化妆瓶本体为整体结构,化妆乳液使用结束后会随之丢弃,使用后回收也不方便。由此,需要改进现有化装瓶结构,以满足组装后具有可更换、回收、节省成生产成本的化妆瓶。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具有可替换使用、回收方便、节约生产成本的组合可拆卸式化妆瓶。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可拆卸式化妆瓶,它包括化妆瓶本体和内瓶,所述化妆瓶本体由瓶身、下盖和上盖组成,所述瓶身和下盖顶端设有螺纹结构,所述瓶身和下盖通过螺纹结构相连接,所述瓶身与上盖相卡接,所述内瓶固定设置于瓶身与下盖内,所述内瓶外围与瓶身、上盖内壁相接触,所述内瓶上端设有挤压装置,所述挤压装置上设有挤压泵头,所述挤压泵头上连接有输液连通管,所述内瓶上端延伸至瓶身顶端,所述内瓶下端延伸至瓶身底部,所述瓶身上端设有卡口结构,所述内瓶瓶口与卡口结构相配合。

优选地,所述瓶身上端还设有凹槽,上盖插入凹槽内并与瓶身过盈配合。

优选地,所述瓶身内径与内瓶直径相一致。

优选地,所述内瓶长度与瓶身和下盖螺纹连接后长度相一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改进之处在于,所述化妆瓶本体由瓶身、下盖和上盖组成,所述瓶身和下盖顶端设有螺纹结构,所述瓶身和下盖通过螺纹结构相连接,所述瓶身与上盖相卡接,所述内瓶固定设置于瓶身与下盖内,所述内瓶外围与瓶身、上盖内壁相接触,组装后,内瓶夹持于瓶身和下盖内,可正常使用,若内瓶乳液使用完之后,将瓶身和下盖螺纹拆卸,取出内瓶,将新灌装后的内瓶替换放置于瓶身,旋转下盖即可将内瓶重新夹持于瓶身和下盖内,这样可再次更换装满化妆乳液的新的内瓶,可循环使用,节省材料成本,拆卸也十分方便;原有的瓶身和下盖、上盖可以存放而不必丢弃,不仅美观大方而且环保。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可拆卸式化妆瓶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可拆卸式化妆瓶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可拆卸式化妆瓶组装结构示意图。

图中:1-化妆瓶本体,101-瓶身,102-下盖,103-上盖,104-螺纹结构,2-内瓶,201-挤压装置,202-挤压泵头,203-输液连通管,204-卡口结构,205-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描述。

一种可拆卸式化妆瓶,它包括化妆瓶本体1和内瓶2,所述化妆瓶本体1由瓶身101、下盖102和上盖103组成,所述瓶身101和下盖102顶端设有螺纹结构104,所述瓶身101和下盖102通过螺纹结构104相连接,所述瓶身101与上盖103相卡接,所述内瓶2固定设置于瓶身101与下盖102内,所述内瓶2外围与瓶身101、上盖103内壁相接触,所述内瓶2上端设有挤压装置201,所述挤压装置201上设有挤压泵头202,所述挤压泵头202上连接有输液连通管203,所述内瓶2上端延伸至瓶身101顶端,所述内瓶2下端延伸至瓶身101底部,所述瓶身101上端设有卡口结构204,所述内瓶2瓶口与卡口结构204相配合。

所述瓶身101上端还设有凹槽205,所述上盖103通过凹槽205与瓶身101相配合。所述瓶身101内径与内瓶2直径相一致。所述内瓶2长度与瓶身101和下盖102螺纹连接后长度相一致

所述瓶身101、下盖102、上盖103为塑料,内瓶2为塑料,内瓶2上部向下设有可挤压的挤压泵头202,组装时先将内瓶2插入瓶身101内再将挤压泵头202旋接于内瓶2和瓶身101上端,从而使得内瓶2瓶身及瓶肩被夹制在瓶身101的腔底之间,输液连通管203从挤压泵头202延伸至内瓶2底部,瓶身101下端设有可与下盖102配合的螺纹,将下盖102沿着瓶身101螺纹旋转固定于瓶身101底部,瓶身101与下盖102由螺纹连接,上盖203采用塑料制造,瓶身101套内设有防滑脱用的凹槽205,上盖103插入凹槽205内并与瓶身101过盈配合,从而实现瓶身101和上盖103的可拆卸连接,上述组装后方便内瓶2的替换,结构简单,要拆卸时,只需将瓶身101沿下盖102螺纹顺时方向旋转往外拉出即可,拆卸也十分方便,内瓶夹持于瓶身和下盖内,可正常使用,若内瓶乳液使用完之后,将瓶身和下盖螺纹拆卸,取出内瓶,将新灌装后的内瓶替换放置于瓶身,旋转下盖即可将内瓶重新夹持于瓶身和下盖内,这样可再次更换装满化妆乳液的新的内瓶,可循环使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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