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内衣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功能性健康包副乳文胸。
背景技术:
文胸是现代女性必不可少的日常生活用品,女性对自身必备的文胸的要求已不再局限于基础的穿着上,而是更加注重其塑形效果、穿着舒适以及改善自身的胸部的健康等问题上。特别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或者其他原因而出现的胸部下垂外扩、副乳等问题,尤其受到女性的重视。副乳是在腋下和乳房组织之间,堆积了一块多余的组织。女性有副乳的现象很普遍,多半是穿衣不当所致,由于过小的胸罩、钢圈、罩杯相对包覆性不足,长时间挤压,久而久之把乳房周边的乳脂肪外挤,乳腺就会朝着没有包覆到的腋下发展,就形成了副乳。
目前市面上也有很多具有收副乳、美体功能的文胸产品,但是依然存在副乳外露以及切割副乳的问题,依然不能完全包裹副乳,并不能有效封锁副乳部位的脂肪,让副乳部位的脂肪游离到胸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功能性健康包副乳文胸,解决现有的文胸产品收副乳效果差,不能完全包裹副乳部位的脂肪,以及不能调整副乳部位的脂肪,使其游离到胸部的技术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功能性健康包副乳文胸,包括罩杯、肩带、侧比和后比,所述侧比和后比的连接处设置胶骨,所述胶骨的高度为15-16cm,所述侧比最高位置的高度为16.2-16.8cm,其中,胶骨高度:侧比最高位置的高度=1:1.07。
在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胶骨的高度为15.4cm,所述侧比最高位置的高度为16.5cm。
在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侧比和后比的侧边形成的比弯的长度为25.5-26cm。
在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侧比和后比的侧边形成的比弯的长度为25.8cm。
在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后比的勾扣位高度为7cm。
在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罩杯之间的鸡心部位宽度为1cm。
在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罩杯采用纯天然蚕丝布;所述肩带采用超细纤维材质;所述后比采用螺旋六角制造工艺。
本实用新型的功能性健康包副乳文胸,通过调整胶骨高度和侧比最高位置的高度,以及二者之间的高度比例,实现对副乳的完全包裹以及封锁,并使副乳能够向胸部游离,调整胸型。通过对比弯长度的调整,并结合胶骨高度和侧比最高位置的高度,起到完全固定支撑、并收集副乳的作用,通过将副乳收束于文胸内,能起到丰胸的作用。后背处的后比和肩带整体形成了一种U字型的美背设计,当在副乳位受力后,副乳脂肪就会迅速的游离到胸部,使人体胸部更具有美感。
本实用新型的文胸在设计时,运用力学原理和人体工学,维持和掌握身体的平衡,适合人体的自然形态,保持人体胸部不变形、不走位。高比位曲线管理,优化线条美感,完全贴合人体结构,具有贴肤、托胸、减压的功效,并且防止胸部下垂、外扩和副乳的产生。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功能性健康包副乳文胸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根据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功能性健康包副乳文胸,包括罩杯1、肩带2、侧比3和后比4,上述侧比3和后比4的连接处设置胶骨5,且胶骨5的高度为15-16cm,上述侧比最高位置6的高度为16.2-16.8cm,其中,胶骨5高度:侧比最高位置6的高度=1:1.07。
优选的尺寸和比例为,上述胶骨5的高度为15.4cm,上述侧比最高位置6的高度为16.5cm。通过优化胶骨5高度和侧比最高位置6的高度,以及将二者之间的高度比例调整至最佳,实现对副乳的完全包裹以及封锁,并使副乳能够向胸部游离,调整胸型。
上述侧比3和后比4的侧边形成的比弯7的长度为25.5-26cm。将比弯7的长度在普通文胸的基础上缩小4-5cm,进一步实现对副乳的完全包裹以及封锁,起到完全固定支撑、并收集副乳的作用。优选的上述侧比3和后比4的侧边形成的比弯7的长度为25.8cm。
本实施例的上述后比的勾扣位8高度为7cm。上述罩杯之间的鸡心部位9宽度为1cm。上述罩杯1采用纯天然蚕丝布,天然无污染,并且富含多种人体氨基酸,具有美白、亲肤、润肤保湿、吸收黑色素,以及抗菌、保温、抗过敏的功效;上述肩带2采用超细纤维材质,柔软并且贴身,不容易脱落;上述后比4采用螺旋六角制造工艺,使后比4具有很强的透气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